看板
[ C_ChatBM ]
討論串[問題] an94mod0 九案判B-4原因
共 8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我會認為判B-2-1違規,不需要用到B-4. z-11-1-23-9. 先是有板友提醒時效已過. 推 tonyxfg: A-2規定判決後三日內才能上訴,所以這幾 220.138.31.120 11/08 00:49. → tonyxfg: 件通通過期了吧,還是有什麼隱藏條款可 220.138.31.
(還有1222個字)
內容預覽:
超時申訴或者格式不符. 這種在這裡非常常見呀. 可以去翻翻精華去的收錄,裡面有一大堆都是格式或者程序不符合的. 如果每個都比照B-2-1來判,那這邊水桶可能要再多好幾倍. 說到底,除非明確來亂,完全不顧格式或者出言就是瘋狂三字經的. 單單程序或者格式不符,根本不能判B-2-1違規. 你說AN洗板?.
(還有1018個字)
內容預覽:
js先出來說那就簡單了,我只需要舉例就好。.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範例:. 17894 S 611/08 瓦特 □ [檢舉] 三位板皇亂政. 17895 S 311/08 瓦特 □ 哈哈. 17896 S 311/08 瓦特 □ 幾個板皇.
(還有599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