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C_Chat判決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三上智也)時間10月前 (2024/01/15 08:42), 10月前編輯推噓3(30123)
留言126則, 6人參與, 9月前最新討論串1/1
看板名稱:C_Chat 申訴人ID:mikamitomoya 申訴原因:不服判決 欲平反之結果: 取消對我的水桶判決 並且更改相關對應模式 所附證據: 違規文章 #1bX61Zzj (C_Chat) 檢舉文章 #1bZD9ybT (C_ChatBM) 申訴文章 #1bd6R0Za (C_ChatBM) 在BM版有申訴過 可是沒有結果 所以來這邊上訴 說真的 要限制政治文 我沒意見 但不要一刀切 而且還是因為這種莫名其妙的狀況 因為原文被4-11 我也連帶被4-11 我整個莫名其妙 就因為標題被4-11 第一 我只是回文 標題我根本沒去在意 第二 我內文也沒4-11 內文我打的 我自己負責 可是標題不是我訂的 我沒理由要去為了這個負責任 要我們自我審查自己打的內文 那就算了 回別人文章標題我也要審查 也太讓人傻眼 結果就因為標題 我就被一刀切 一起水桶 有沒有搞錯 發文要自我審查 沒話說 回文除了審查自己 還要去審查一下原PO 這會不會太支那? 我們常笑支那自我審查 自我閹割 結果現在我們也幹起那套 自我審查 審查別人 會不會太誇張....... 我是建議 碰到我這種狀況 應該是要立案後 版主發訊息給回文者 給予七天修改標題 如果不修改再來考慮如何處置 而不是直接一刀切 進桶再說 麻煩小組長處理了 BM版 似乎不打算處理我的案子 因為他們的便宜行事要我吞了 -- El Psy kongro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85.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05279350.A.CDA.html

01/15 19:37, 10月前 , 1F
文章標題請加上申訴文章代碼
01/15 19:37, 1F
※ 編輯: mikamitomoya (114.39.85.213 臺灣), 01/15/2024 19:53:58

01/15 20:54, 10月前 , 2F
本案受理 請板主群回應
01/15 20:54, 2F

01/17 17:34, 10月前 , 3F
4-11政治文違規,發文前請詳閱板規
01/17 17:34, 3F

01/17 22:33, 10月前 , 4F
標題跟引文包含違反板規內容,自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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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3, 10月前 , 5F
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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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3, 10月前 , 6F
不然有人直接標題違反個資法或人身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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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3, 10月前 , 7F
擊,刻意回文備份就沒事嗎?還要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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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3, 10月前 , 8F
天寬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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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3, 10月前 , 9F
甚至可以接力,一個人改標期限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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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3, 10月前 , 10F
就換另一個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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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3, 10月前 , 11F
更不用說可能有人故意以一搭一唱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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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3, 10月前 , 12F
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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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3, 10月前 , 13F
上訴人方案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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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3, 10月前 , 14F
4-11我一向不給3-5減刑,不然惡意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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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4, 10月前 , 15F
規的都先違規再改就好,板主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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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4, 10月前 , 16F
看出違規人是故意的還是誤犯,所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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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4, 10月前 , 17F
客觀的“有無違規”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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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4, 10月前 , 18F
如果上訴人要求板主應該以主觀判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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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4, 10月前 , 19F
方是否有犯意,那我宣布我覺得你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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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4, 10月前 , 20F
意你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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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7, 10月前 , 21F
另外回覆違規標題而整串違規早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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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37, 10月前 , 22F
,請參考班班吃石斑討論串
01/17 22:37, 22F

01/18 00:24, 10月前 , 23F
我應該可以在這邊回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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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24, 10月前 , 24F
我就問 這種一刀切的方式是你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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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25, 10月前 , 25F
方式嗎? 想想我們常常笑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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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25, 10月前 , 26F
不能解決問題 那就解決有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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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25, 10月前 , 27F
你們可以想一下 你們現在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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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26, 10月前 , 28F
今天你們也都知道 我不是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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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26, 10月前 , 29F
結果你們明知道有問題 結果卻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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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27, 10月前 , 30F
不想辦法解決問題 直接把出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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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28, 10月前 , 31F
一刀切 想想看 有問題 就是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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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29, 10月前 , 32F
解決問題 結果問題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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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29, 10月前 , 33F
你們卻怠職不找方法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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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30, 10月前 , 34F
直接便宜行事 還理直氣壯說自己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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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30, 10月前 , 35F
我在BM版也提出解決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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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30, 10月前 , 36F
碰到類似狀況 就是檢舉立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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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31, 10月前 , 37F
給予被檢舉者時間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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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0:31, 10月前 , 38F
方法都給你們了 結果還是裝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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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8 則推文
01/18 16:37, 10月前 , 8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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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0, 10月前 , 88F
說到二犯,板務在判決時會參考水桶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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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0, 10月前 , 89F
錄決定是否適用3-5,縱使今天4-11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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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0, 10月前 , 90F
情考慮3-5,但你有一筆記錄的狀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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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0, 10月前 , 91F
應該也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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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0:46, 10月前 , 92F
重點就是現在問題就是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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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0:46, 10月前 , 93F
我在那篇文也說了 不要去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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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0:47, 10月前 , 94F
通知他有違規疑慮 如果不改再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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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0:47, 10月前 , 95F
民主國家的法就是一修再修沒有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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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0:48, 10月前 , 96F
重點是 發現問題去處理而不是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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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0:48, 10月前 , 97F
如果都一刀切 現在台灣大概死一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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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0:49, 10月前 , 98F
別忘記以前台灣有個刑法10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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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0:50, 10月前 , 99F
照你們的作法一刀切 知道有問題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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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0:51, 10月前 , 100F
那現在台灣還在戒嚴還在刑法10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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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36, 10月前 , 101F
那現在每一個惡意違規的人一定都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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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36, 10月前 , 102F
無辜的不小心的 我剛好沒看到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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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36, 10月前 , 103F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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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36, 10月前 , 104F
拖到第六天才改你的意思是全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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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37, 10月前 , 105F
改了問題更大 然後你說先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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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39, 10月前 , 106F
或者像R板說的 真的初犯的酌予考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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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39, 10月前 , 107F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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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40, 10月前 , 108F
可是你又二犯 那你剛好又不在豁免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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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40, 10月前 , 109F
圍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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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40, 10月前 , 110F
你會發現你要求的就是板主不要照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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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40, 10月前 , 111F
一致的標準辦,要自己主觀認定,我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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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40, 10月前 , 112F
白了就是你要求板主做出對自己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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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40, 10月前 , 113F
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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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40, 10月前 , 114F
就像我說的,你能接受板主主觀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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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40, 10月前 , 115F
話,我說你是故意的你服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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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41, 10月前 , 116F
建議可以思考“板主主觀認定誰無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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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41, 10月前 , 117F
以減刑”跟“只看客觀有無違規”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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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41, 10月前 , 118F
才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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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21, 9月前 , 119F
4-11認定太狹隘了,而且認定上好像都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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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21, 9月前 , 120F
個「是不是網軍或認知作戰」的預先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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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21, 9月前 , 121F
導致判定過於狹窄,又忽視上下脈絡。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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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21, 9月前 , 122F
民主國家靠的不是禁止提及,而是知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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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22, 9月前 , 123F
是適當的、可以的,而且一味驅逐也會驅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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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22, 9月前 , 124F
討論的群體。民主政治的發展史就是在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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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22, 9月前 , 125F
跟反抗這種標準太狹隘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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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23, 9月前 , 126F
我好像推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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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f7zspQ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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