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卡漫服務軟體小組申訴、檢舉及罷免流程

看板C_MediaBoard作者 (hay955940)時間5年前 (2019/06/17 19: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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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漫服務軟體小組申訴、檢舉流程 1.[申訴] 使用者對於板主判決不服,需在板主判決後3天內先向該板主申訴。 (申訴案件僅限被板主以板規處罰者提出,且僅限當事人提出) 2.[檢舉] 使用者認定板主未按照板規處理板務,或認定板主或看板有違反相關規定之事實, 需在案件發生後3天內與板主先行溝通(以板主在相關事件最後發言時間認定) 3.待板主答覆後或是超過7天板主無回應,方可到本板[申訴]/[檢舉]。 申訴或檢舉時請附上與板主之溝通事證,溝通管道為: a.該看板 b.該看板之板務板 c.PTT站內信件 (若非以上溝通管道則不受理) 4.請在發申訴/檢舉文後,轉寄該文至板主與小組長信箱 請板主到小組板答辯,要求該板主在7天內答辯。 (通知信件要備份轉錄至C_MediaBoard作為通知依據) 5.板主答辯後小組長會視情況請雙方當事人或相關者繼續說明。 (非當事人、相關板主及相關人員不得回應) 6.最後小組長經雙方溝通結果做出判決結案。 7.未依流程者,申訴/檢舉文駁回 卡漫服務軟體小組罷免板主流程 1.申請人必要條件為: a.在本板有提出對該板主申訴、檢舉板主之案,且已結案。 b.不得為站方、群組方、本小組及該看板認定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c.不得使用 VPN 發起罷免 2.在結案後7日內由原申訴者於本板申請罷免板主。 3.申請者申請罷免後須通知該板主來本板答辯,並附上通知紀錄。 4.板主答辯後,由小組長初步認定是否需要進入連署流程,若小組長同意後 申請者需在3日內於 C_NewBoard 板發起罷免案,且需獲得贊成25人 以上之連署。(注意,25人不代表必定通過罷免,此為組務審核依據) 5.連署結束後由發起人將連署文完整貼到本板。 6.由小組長依據連署文及該看板現況和雙方溝通結果作出判決裁定。 7.若板主於使用者通知後三日內未來答辯,則記警告乙次,小組長並可視狀況 直接拔除之。 8.若罷免案任一階段失敗,六個月內不得再提出罷免同一板主之罷免案, 且一年內不得以類似理由提出罷免同一板主之罷免案。 註記:板主累積2支警告,撤除板主職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224.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MediaBoard/M.1560772755.A.81F.html
文章代碼(AID): #1T1u2JWV (C_Media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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