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書籍分級 租書店霧煞煞
書籍分級 租書店霧煞煞
界線太模糊 盼政府由出版社下手管制
記者謝梅芬/高雄報導
行政院新聞局12月 1日起實施「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高雄市的中盤
書商最近緊急通知租書店,要做好分級制,很多租書店業者都對分級的界線感到質疑
,尤其是針對部分套書鎖定其中一本為限制級,等於是把整套都視為限制級。
高雄市租書店最近在接中盤商新書時,都同時收到中盤書商的警訊,要求店家做
好分級制,下月 1日起政府就會大力取締,根據中盤書商的說詞,這次罰則相當嚴重
,採連坐法,也就是查到租書店未做好分級制,連送書的書商都得受罰。
高雄市有不少家租書業者最近都在重新調整漫畫書陳列架,把限制級集中一區,
非限制級的集中在一區,但最困難的是認定標準。
五福路一家租書店說,書商最近都會列表說明限制級及非限制級的名單,其中有
關超級限制級,也就是有亂倫或不堪入目的字眼及圖片者,都要求租書店業者全部暫
時下架,先避避風頭再說。
許多租書店業者在網路上也大加撻伐政府的無能,租書業上網表示,法條中最模
糊的部分是分級的界線何在,一名蘇姓租書店老闆說,分辨明顯的色情與暴力是輕而
易舉的事,但如果不明顯要怎麼辨識?
在高雄市文化中心的陳姓租書店老闆質疑說床戲要超過多少才算是限制級,他說
,全書有二分之一以上男女主角在床上滾來滾去又是畫裸體及作愛鏡頭當然知道是限
制級,但是如果是那種只有一、二頁瓊瑤式的唯美床戲,是為劇情需求,這算不算是
限制級呢?
還有一整套書其中一本是限制級,那其他五本,未成年人是否可以看呢,如果其
中一本不能看,學生根本不想租,因為故事無法延續,怎麼看下去。
陳姓業者說,其實最令人困惑的是有些舊書,出版社早就倒閉,無法主動通知那
些是限制級的,完全是租書業者的「自由心證」。
業者說,他們都願意配合,建議最好是從「源頭」管制,也就是說從出版社下手
,否則一旦出版,再要從租書店禁止,源頭不斷,爭議依然存在。
【2004-11-23/聯合報/C4版/高屏澎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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