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出版品分級 業者告急

看板ComicHouse (漫畫屋)作者 (雪濤俠隱)時間20年前 (2004/11/25 21: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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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分級 業者告急 法令12.1實施 界定模糊難因應 記者 陳芝宇、李怡芸、曹明正、黃士原/聯合報導   出版品分級辦法即將於12月 1日開始實施,影響所及不僅經營羅曼史、成人閱讀 市場的出版社感到挫敗和困擾,絕大多數的出版業者對於模糊、籠統的分級辦法也只 能以「無所適從」形容。   出版品講分級、講保護兒童及少年福利,出版業者多認為是有必要的,但針對實 施辦法,卻很難不起爭議,大辣出版總編黃健和說:「辦了公聽會,找來一堆立委又 如何?出版界的聲音還是沒有被聽見,讓我們這些想正經、審慎為熟齡讀者做書的人 ,感到挫敗和羞辱。」   大辣「性喜劇」系列漫畫,包括「狎客行」、「格烈芙遊記」等,本來就打上限 制級標示並封上膠套,但暢銷如「西藏慾經」、「搞定男人」、「搞定女人」等與性 教育有關的書籍,若依分級辦法,是否也會因「描繪性行為」而視為限制級書?黃健 和說:「如果這樣算限制級,那『詩經』也該列入吧!」台灣既是個政治人物可以大 聲說LP的社會,是否出版社也可以要求立個「成人福利法」保障成人閱讀權利?   皇冠出版副社長平雲以國外出版界強調自律為例,認為在國外業者、讀者和公部 門都很清楚文學、情色讀物不會混淆,但在台灣他沒這個信心,擔心分級辦法最後會 無限上崗變成出版界的尚方寶劍。那麼是不是所有出現死亡、血腥的推理小說都對孩 子不好?是不是連「哈利波特」也太過黑暗?平雲擔心台灣出版品將秩序大亂。   近來緊急列出書單、補限制級貼紙的羅曼史出版業者「狗屋」,主編呂秋惠表示 ,辦法公布以來未見政府相關單位行文或宣導、說明,直至本月中旬才被租書業者告 知,出版社既錯愕又對籠統的規定感到無所適從,她說:「描寫性愛也可以很唯美, 如果這樣都不行,難道羅曼史都只能以『一夜過後』或『…』帶過?」 【2004-11-25/星報/B1版/電玩龍捲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04.177
文章代碼(AID): #11fUKR6V (Comic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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