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實施第3天 抗議火辣辣 情色新書控訴分꼠…

看板ComicHouse (漫畫屋)作者 (Edit站/美學板‧睿柏)時間20年前 (2004/12/04 01: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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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inTai (悠哉悠哉)》之銘言: : ※ 引述《minna (阿花)》之銘言: : 其實還蠻累的 : 要跟各種不同論點的人論戰 Orz 這顯示出一個問題,那就是這個法令上路時, 根本沒形成社會輿論,沒有社會參與,而是 少數階級根據自己的意識型態擬訂的法令。 一個公民社會的政策,本來就該是經過周詳與 連串的討論,在不斷協商後達到共識,結果呢? 不要說什麼出版界或業界或民眾不關心這問題, 這不單只是社會民間的責任而已,讓資訊廣泛 流通,引起全民關注,這是政府該做的,請問 新聞局有嗎?只是找幾個人關起門來搓湯圓嘛! 不然這個法令一出來,應該是全民歡迎才對, 保護兒童,立意多良善啊,出版商與業者很多 人也都有家室小孩啊,怎會不贊成?但怎麼現 在引起人民激烈討論(我們就是人民)?這個法令 有沒有宣導期?有沒有達到社會參與討論?有 沒有使擬訂法令的資訊廣泛流通透明?沒有嘛! 你也沒有官方與參與法令擬訂的身份,就已經 疲於應付各種問題了,請問政府單位能這麼草 率嗎?而且你的言論也不具實際上的效力,充 其量也只是反應民間各個不同的想法,可惜的 是你的想法也未曾上達天聽過。 : 為什麼我贊成分兩級? : 因為出版品太多..分太多級沒有意義 : 兩級都很難分了..三四五級絕對是吵翻天 這心態很奇怪,分太多級沒意義的理由 是為了便宜行事? 是擬訂這命令的官員不願意開放論壇,將擬訂 分級制度的權力開放給民眾討論呢?還是他們 根本就打算要以規訓與懲戒的手段強應施行他 們的階級思想? 兩級很難分?卻不代表找不到全民可接受的尺 度,只是政府願不願意的問題,四級很難分? 丟出這議題不是一正好讓全民重視兒童與青少 年的閱讀問題以及成人、青少年、兒童的出版 品等著作物的問題,不是更具社會教化意義嗎? 這顯見出政府的思維模式,仍是企圖藉由限制 與管理的方式貫穿他們的意識型態以同化教育 民眾的思考方式,使其導向一個政治正確的方 向,粗糙與便宜行事只彰顯了公權力的蠻橫, 兒盟裡的人物藉此與政治交相賊,攀附在權力 的末稍,並以「不顧社會責任與秩序」的方式 將批判聲音污名化,就如同貼上限制級標籤一 樣。何春蕤的事件就是這樣發生的。 小心啊,為政府代言,是否真的那麼值得,自 己的立意要搞清楚呀! -- ╭──┬──┬──╮【Edit】站 bbs://bbs.kkcity.com.tw:22311 ─────╮ │人文社會│科學│╔═══╔══╮ ╦ ═╦═ ╭─你看見了美學╯ ├──┼──┼──┤╚══╗║ ║ ║ ║ 還是錯覺?────╮ │藝術哲學│文化│╔══╝║ ║ ║ ║ ╭─╯ ╭─5_Aesthetics╯ ╰──┴──┴──╯╚═══╚══╯ ╩ ╨ 美學板 ──────╮ 特殊看板 優質個板 ─────── 編輯‧邊境 ─╯ ╰─ 板工 RAYBO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77.41 ※ 編輯: RAYBO 來自: 61.64.177.41 (12/04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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