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佳龍:出版品分級處罰 延至明年 7月

看板ComicHouse (漫畫屋)作者 (雪濤俠隱)時間20年前 (2004/12/24 20: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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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 0,3546,110107+112004122401187+20041224193800,00.html 2004.12.24  中國時報 林佳龍:出版品分級處罰 延至明年 7月 中央社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十二月一日實施,引起業者分級標準模糊、罰則過 重等批評。經過檢討,新聞局長林佳龍今天宣布,新聞局除積極宣導、協調修法外, 也決定將處罰延後至明年七月一日再實施,讓業者有更多緩衝時間。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實施後,引起業者及部分文化工作者的疑慮。 林佳龍今天召開記者會回應說明。   林佳龍指出,有鑒於坊間不良出版品氾濫,嚴重影響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在兒 福、婦女團體推動下,立法院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二十七條規定出版品應予分級。新聞局於是訂定「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   林佳龍指出,新聞局秉持維護創作自由與出版自由的立場,推動兒童及少年權益 的保護,出版品分級管理的設計,應以「業者自律」為出發點,設計相關配套措施, 「不容回復到過去新聞檢查的時代」。   業者反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對違反分級行為罰則過重,林佳龍坦承,現行兒 少法的處罰確實不符比例原則,因此新聞局協調內政部,促請立法院修改相關規定; 在立法院修法前,將協調內政部訂定裁罰基準,使地方政府採用一致標準。   業者批評分級標準過於模糊,林佳龍指出,會參酌各界意見,訂定出版品分級標 準的解釋與範例,例如對文學、藝術創作或具教育功能之出版品,應給予充分保障, 「如有些世界名著、金庸小書,竟然都被列為限制級,就太離譜了」;因此原則上將 採取文字「從寬」,圖片漫畫「從嚴」認定的標準。   林佳龍表示,新聞局將參考日本、韓國的經驗,協助出版業相等民間團體,建立 具有公信力的分級自律組織,對分級有疑義的出版品,提供業者諮詢服務,新聞局將 秉持超然、中立立場,尊重具有公信力的分級自律組織對個別出版品的評議結果,同 時協調地方政府,在查察取締時,尊重評議結果。 --- 什麼是文字從寬,圖片漫畫從嚴啊……(瞇眼) 反正我明天還是照去二二八公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04.177
文章代碼(AID): #11p0XC0f (Comic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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