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租書店偷書的小偷4(完)

看板ComicHouse (漫畫屋)作者 (熊才不是吃素的)時間10年前 (2013/08/04 23:38), 編輯推噓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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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通知傳票來的確切日期我已經不太記得了 大約是通知開庭前的二周吧,會寄一張紅單過來當初筆錄填寫的地址 然後拿著紅單要去警局領件 領件的警局也不是我筆錄的轄區的那個警局,是另一個 所幸也不是很遠,滿容易找的 件領後,看了一下開庭日,X月X日 那天也是就先請工讀生來看店,店務事先排開 等到那天,就帶著証件去從來沒去過的地方法院,出庭了-- ★ 出庭,因為是第一次,老闆這次就陪同,直接約法院門口見 第一次去那種地方,就是一路問進去的,什麼的也都不太懂 拿著單子、要去那個法院廳的門口報到、還有為什麼不是直接開庭 開庭前有個調解會要幹麻……整個像鄉巴佬的土包子XD 所以說開庭也不是去就直接開庭 開庭前,在旁邊有一個小廳,有一個叫「調解會」之類的東西 雙方會在裡面先做初步的調解 也是等了很久,通知要我們九點到 大約又等了半小時才被通知要進調解廳 在外面等待區候坐等待的同時,我看見三個月多月不見的馬先生到了 默默坐在人群的一角,他是由警察陪同來的 他們這種的要先去警察局報到的樣子,然後由至少一位警察領過來法院 我滑著手機,和馬先生一東一西的最遠距離並坐著 其實我真的覺得法院這個這設計很爛XD 門口無分區就放一堆人候著變成大雜匯,萬一仇人法院門口相見就眼紅怎辨ORZ 等待的中間我看到前二天有一個同行的朋友line我 不過訊息我漏點,到那天我剛好拿出來滑才發現 雖然說中間我們大概有好幾個月沒有什麼聯絡 但因為是認識十幾年在地的同行……估且叫他小綠店長好了 所以我也馬上回撥給小綠,不知道有什麼事情? 聊了一下,原是他們想要改租書系統的事 問了我們店家現在用的系統好不好用之類的,他們想換我們這種的 然後小綠再問,他才發現我人當時候在法院外前等調解 我就順道報了馬先生的名字給她,問他有沒有印象此號人物 因為當初在報案完之後,我回來查看到馬先生的資料 就發現馬生先家的地方,明明在小綠店長的書店附近而已,同區、很近 小綠店長那邊又是學區,他們那區方圓500公尺就三家租書店,競爭很激烈 再往別地方靠一點,也是一、二家 等於說從馬先生從他家,要來到我們這區出沒的範圍看書,根本是捨近求遠 馬先生家就是靠小綠那學區的 而小綠店到我們店中間,起碼會路過四、五家左右的書租店 沒道理馬先先每次都不去其它家店借書 然後每天花那麼多時間,跨過半個縣市來我們店裡游盪吧 肯定有什麼原因,你家附近的租書店你不去 每天騎超過十五分鐘的車程來我們的店,太不合常理 那時候我就是覺得奇怪 果不期然,我一報出馬先生的名字-- 小綠店長電話就跟我說: 這個人我有印象,但也是有一、二年沒有來過我們店裡了 因為被我們禁止進來了,我們監視器後來有抓到他偷書 他被我們這區所有租書店被列入最不歡迎的人物 我後來才想到,原來他來店裡開始長期出現 是因為他在別家已經被其他店黑名了啊-- 小綠,你知道你們禁止馬先生去你們店之後,他跑來偷我們家了嗎XDD!!!!! (喘口氣,繼續--) ★ 想說,還真有這麼巧的事,我還想要跟小綠再聊一下,多了解這位馬先生 好巧不巧,調解會裡喊了我們進去 只好匆匆跟小綠先掛了電話 一進去裡面的……那位……不知道要稱呼什麼,就叫調解人員吧orz 他看了看當初我在警察裡的筆錄資料 然後我也看見的了他手還有「其它的資料」 調解人員(翻開資料): 馬先生你先前不是第一次犯案 你前面已經有三個店家有到警察局備過你的案子了,你知道嗎? 馬先生低著頭:知道…… 調解人員: 一家7-11、還有二家書店,一家○○○、一家✕✕✕ 這三家店都有去警局備過你的案子,沒有報案對你提出告訴 你怎麼又偷了? (我一聽,果然○○○就小綠他們家的店名) 馬先生:我有意願想跟他們和解(指我們),但是他們不肯…… 調解人員: 這次是商家報警抓你的,跟備案不一樣 這種會留前科的你知道嗎? 馬先生這次沒講話。 當然在那天我BOSS有親自御駕親征,所以主要發言權都給他 BOSS說:刑事,法官跟檢察官那邊會處理,那我們可以跟他要求民事的賠償嗎? 調解人員表示可以 但是還是要看等價原則,就是不能漫天開價惡意刁難這樣 我們這邊說:那我們可以寫張切結書說以後不歡迎他到我們店裡來了嗎? 調解人員表示,簽這東西,其實是沒有什麼效果 有的人真的要進去,大家也知道的,除非報警這樣 然後隨後轉頭跟馬先生說: 你聽到了嗎?人家不歡迎你去他們店裡,以後就不要去了,知道嗎? 馬先生乖乖點頭。 調解人員:那民事賠償部份? BOSS想了一下:就是十倍吧 1200元。 (其實他偷的N本書當然不是止這個價碼) 但是案件上我們只有3月份真的有証據的那本) 調解人員又問馬先生: 人家要1200元跟你民事和解這件案子,你OK嗎? 如果沒問題,就現在拿1200元出來我們就可以幫你把這案子跟商家結了 馬生生:好……可是我現在身上沒有帶錢,我要跟我家人借…… 那瞬間,我有種調解人員快暈倒的感覺XD 調解人員看著錶吸了口氣問馬先生家靠那裡? 一聽發現其實沒有很遠,才跟又跟他說: 現在是十點整,我們等你一個小時,到十一點,你現在回家去湊錢回來我們法院這邊 我們等你,不可以落跑哦!要回來! 就這樣,馬先生當下又離開法院回去拿錢 調解人員就請我們先離開會議室,然後請下一組待調解的人馬進去 因為又要花時間等待馬先生回來,再要開庭,我就叫老闆先走了 ★ 十一點前,馬先生果然又回來法院前 不過這次不用調解了,我們又重新回到法院廳前的門口待候區等開庭 一樣他一南、我一北的遠遠坐著 最後……再尷尬的時光總會有結束的時候 從三月已經報案的案子,到六月終於要了結它了 法庭裡唱了我們的名字進去 一坐一右的我們分開對坐著,台上一個女法官、有一個書記、跟執達員 (謝板友補正) 大概就是跟一電視上看到的院法差不多 只是我們小案子小事件,沒有觀眾、也沒有律師XDD 開庭的時間甚至比剛剛協調的時間還要快 進去差不多法官把東西念一念,就出來了,前後差不多十分鐘而已 然後馬先生再當庭把那1200拿給我 女法官還好言好氣的跟馬先生說:以後不可以再偷了哦,知道嗎? 就不知道這番教化有沒有效果就是XDD 然後跟又我說明判決書大概會一個星期左右才會送達 其實好幾個月的時間我們都等了,它什麼時候送來也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對於偷書的人,我們已經讓他知道錯了 然後,並不是每一個店家都會很好心的以為是小錢當作沒事放他走 ★ 這份我後來怎麼著? 之後想想……我會把它截取一部份印出來放在店裡錶著 默默告訴那些我還沒有抓到小偷們 抓到我是一定、肯定會報警的 不管你是不是偷90元、100元這種少少的金額的東西 請自重,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為了100元的東西留一個前科,太不值得了 - 呃……最後的最後 事後開完庭,我又順道繞去找小綠店長敘舊 他講到他們有去馬先生房間搜書 一進去看見他滿坑滿谷各處「弄」來書.... 還幫他們隔壁鄰居同行一起撿書回來……又是另一篇番外了 之後有空我回頭再寫了orz! 謝謝大家看完我那麼長、又不太通順的故事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8/05 00:30, , 1F
這板難得的特別文章!
08/05 00:30, 1F

08/05 00:53, , 2F
判決書的XX字還是遮一下吧 不然很容易就查到判決書了....
08/05 00:53, 2F

08/05 00:54, , 3F
102年度XX字後面的數字也很容易就看出來了
08/05 00:54, 3F
咦 我不是都有遮了才上傳的XD 應該沒漏的吧ORZ(驚) 有漏遮的記得跟我講XDDD!

08/05 12:57, , 4F
XX年度OO字 OO字不遮的話標題XX地方法院遮不遮就沒差了啊XD
08/05 12:57, 4F

08/05 12:58, , 5F
雖然說查到的判決書也沒啥 只有你跟被告姓名
08/05 12:58, 5F

08/05 12:58, , 6F
其他就是判文內容 個資那些是不會記錄的
08/05 12:58, 6F
唉呀 會被查到ID那先移掉好了XDDD

08/07 15:33, , 7F
真是精采啊(鼓掌) 現行犯實在不好抓~
08/07 15:33, 7F

08/08 11:05, , 8F
還不賴,你老實說賺多少P幣
08/08 11:05, 8F
剛好夠賭本XD → rock810:其實可以把相關資料發到附近其他同行那邊,就直接封殺了? 08/08 11:07 其實我有考慮過串連一下附近同行的黑名單,但這好像又有個資什麼之類的 要作也只能私下來,不過始終一直沒成行,主要也是附近同行,太近、怕相忌 自己有那個心不見得同行的也有XDD 小綠的店離我們這區,就沒有這種顧忌了,果然還是需要點距離美

08/08 11:09, , 9F
看了一下是不是有個資法的疑慮,但是個資法第六條第四點
08/08 11:09, 9F

08/08 11:10, , 10F
有犯罪預防之目的,這樣應該是OK的
08/08 11:10, 10F

08/13 15:29, , 11F
判決書本來就可以公開阿
08/13 15:29, 11F
好哦,謝謝樓上有板友提點,是OK的沒問題! 不過我本來我放的也只有放第一頁那主要部份,其實也沒有很多 其實我覺得這次處理也不是說有很完善的地方,大概是第一次,很多地方都不懂 整個事情處理完才回想到,其實還有其他方可以再弄好一點= = 像推文板友有說,和解的調件就是要求去對方家再搜書,我就覺得很棒 當初沒想到ORZ 也謝謝大家分享經驗 下次就知道了!!(((不過還是希望這種沒下次了 ( ̄艸 ̄) 也祝大家生意都興隆哦!

08/14 23:20, , 12F
當事人收到的判決書與政府資料庫公開的內容不太一樣喔
08/14 23:20, 12F

08/14 23:21, , 13F
所以如果收到要公開還是要遮一下個資
08/14 23:21, 13F

08/18 16:15, , 14F
你真客氣,我之前抓到一個竊賊是有富二代........
08/18 16:15, 14F

08/20 13:37, , 15F
那刑事的部份呢? 馬先生最後被抓去關了嗎?
08/20 13:37, 15F
嗯 最後判決下來拘役二十天,不然就是一天他要抵一千元付二萬 ※ 編輯: xien721 來自: 114.32.222.139 (08/20 16:27)

09/18 12:10, , 16F
真精彩!都看兩次了說~ 敲碗要番外!!!
09/18 12:10, 16F
文章代碼(AID): #1H_dLyLE (Comic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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