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轉貼~一個書店老闆可以有的應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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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時間20年前 (2004/11/27 20: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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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說可以自由轉載,分為上下兩部分,希望大家稍微看一下. 雖然語氣很不客氣,但是重要的資訊很多. 尤其下部分有說明如果你被警察惡搞可以怎麼回應,不管如何都請看看吧.... 優若乳 於 2004/11/25 11:50. Re:莫名其妙的法規. 跟你講. 問題不在新聞局。. 第五條的這四項,基本上是分
(還有6089個字)

推噓4(4推 0噓 2→)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gicatmkii (magicat)時間20年前 (2004/11/28 04: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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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對不起, 澄清一下,著作權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 「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重製物。但錄音及. 電腦程式著作之重製物,不適用之。」. 所以租書是合法的生意. -----------------------------------. 其他與租書店的相關法律問題. 租書店問題=>正
(還有5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urphyWu (雪濤俠隱)時間20年前 (2004/11/29 20: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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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者可至刷書手聯盟(前蝴蝶之家)參考租書店店長們對此事的相關討論:. http://book.star-life.net/. 至於租書店的出租權是否合法,甚至權利金的給付方式都是可以更深入去討論的,. 不過對目前正在整理分級的我來說,. 只要相關單位與法規還沒認定我光做這門生意就是違法,. 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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