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我贊成分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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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5→)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tamin時間21年前 (2004/12/04 02: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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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法律的制定--分兩級是給予法官相當大的裁量權. 但是法律訂出來了最大的問題是執行面. 會送到法官那裡去的是{所謂逾越限制級}--就是刑法235的散布猥褻物品. 這個罪--我相信法官不會只採信那個基金會的認定標準,因為法官最討厭別人. "教導"他如何判決,用民意去壓迫法院,有時還會造成反效果,但
(還有45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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