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我贊成分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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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5→)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tamin時間20年前 (2004/12/04 02: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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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法律的制定--分兩級是給予法官相當大的裁量權. 但是法律訂出來了最大的問題是執行面. 會送到法官那裡去的是{所謂逾越限制級}--就是刑法235的散布猥褻物品. 這個罪--我相信法官不會只採信那個基金會的認定標準,因為法官最討厭別人. "教導"他如何判決,用民意去壓迫法院,有時還會造成反效果,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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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YOUKA (kyouka)時間20年前 (2004/12/04 04: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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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inTai:目前評議會是各出版工會組成的.. 61.64.89.5 12/04→ HsinTai:除非各出版工會本身就有問題... 說真的,這兩句讓我感到非常好奇。. 閣下是看了哪一份資料,確定評議會是各出版工會組成的?. (這樣講也很怪,什麼叫做各出版工會?). 目前能夠查到的就是董監事名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enjo (疾風之狼)時間20年前 (2004/12/04 11: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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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這個分級法對於許文彬主導的基金會有多大的利益嗎??. 基金會受理每一本書的審查價錢是800元.. 拿第一神拳來講目前連載到71集光這套他可以得到56800的利益... 再者他的對象不並只針對某一個產品..而是每一個店家... 也就是甲出租店被人舉發不得已把一整套第一神拳送去基金會檢驗.. 被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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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uciferii (路西瓜)時間20年前 (2004/12/04 12: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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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重點是,鍵定結果還沒有任何效力,不知道指定是在指定作啥。. 新聞局要斷尾求生也斷得太不乾淨了。. 如果依網路上一些不關己事的人的邏輯,. 出版社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部標普通級,因為沒人有權力抓,. 被抓了也可以拿這是無效的行政命令抗辯?. 噗....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

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dapt ( ￾  N)時間20年前 (2004/12/05 01: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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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也相信,希望是這樣。. 但是我前天打電話去問該基金會問他們何來法源?. 何來公信力去決定一本書是否為逾越限制級?. 接線小姐:「當然有公信力!!!. 不然台中地檢署不會送98本書來審,基隆地檢署也送來一百多本。」. 如果地檢署採用他們的認定,也許法官不見的不會採用.... 就算法官不採用,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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