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雜] 同人抄襲事件

看板Comic_Techn (同人誌(陽光沙灘BBS))作者 (●_●)時間22年前 (2003/03/24 16: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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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elrone (引發戰端必有陰謀)》之銘言: : ※ 引述《YocoYiin (Suede~~^^)》之銘言: : 關於這點,我只想得到訴諸法律行動.... : 但是這個才是最棘手的 : 因為非自創同人誌在著作權上面的合法地位實在很模糊 : 也可以說是根本沒有合法地位 : (明明是自己的創作,但是又用了其他作品的人物設定,這也是別人的創作...) : 畢竟這不像自創同人誌那樣擁有明確且絕對的合法.... : 因此必須想別的處理方式,像是要求抄襲並販售的人將這本刊物全面回收.... : 不過這還牽涉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人」... : 『到底誰才有資格做出這種要求且多數人對此沒有意見』 先不提同人誌的合法性地位好了。 智產權是屬告訴乃論吧?而且只有原作者或是該權所屬公司才有權提出控訴。 但我想這位日本大手壓根不曉得這件事,也沒人去告訴他吧?? 我覺得與其在這討論個不出所以然來,我倒是比較想聽兩位當事人的 說法與意見。有人可以去通知他們二人的嗎?? : 以我長年對同人誌界的參與、觀察與瞭解,我覺得這個才是最困難的。 : : 我是純粹去cw買各位作者的本本的,最底層的消費者。 : : 底下的話不表示我對這次事件或抄襲行為的任何價值或道德判斷。 : : 只是客觀說明我的感覺和行為。 : : 可不可取或應不應當則留待諸位判定。 : : 說實話如果我先看過那個網頁,又看到那個火影本… : : 身為對太八沒興趣的火影卡卡西fans,或許我還是會很愉快地掏錢買下來吧。 : : 不知道和我一樣的人有多少就是了。 : 這邊先感謝你從另一個角度提出另一種看法。 : 但是如果我是你的話,我就不會掏錢買了 : 因為我會覺得我這樣是在害她@_@ 至於有沒有損害消費者權益,可不可以退錢這類的事,跟智產法沒關係, 要去跟消基會投訴。但我想他們應該不會受理的。與其說是太麻煩, 倒不如會說叫你們去作私下調解。
文章代碼(AID): #-ViSk00 (Comic_Te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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