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有捏] LMN月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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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3→)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uroha (kuroha=3=)時間19年前 (2006/04/08 18: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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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rdate:他想不想的出辦法是另一回事,不需要混在一起 04/08 18:13> chordate:想得出辦法就不用去送死,但是一開始他是沒辦法的 04/08 18:15> chordate:L對日搜一向沒有敷衍他們. 你又知道? 哈哈. 用說的大家都會說. 實際上L就是絕對不可能出現在電

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uroha (kuroha=3=)時間19年前 (2006/04/08 18: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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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是L對旁人隨便說說的. 月也說了,L的話一定會想出辦法逃避. L被說破後自己也承認了.... 回去再看一下,不要去敬佩一些客套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83.143.

推噓6(6推 0噓 6→)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ordate (封侯事在)時間19年前 (2006/04/08 17: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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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來就有類似的制度. 你不知道特赦大赦還有污點證人這些. 另外在討論法律問題時一般是不會把被害者的感情等等加在裡面的. 否則只要一條以牙還牙的法律就夠了。. 所以呢?法律規定不能找出KIRA的身份來?. 如果月相信KIRA真的無罪,不會上電視說自己就是KIRA. 說之所以可以殺人是因為手裡有本死
(還有259個字)

推噓9(9推 0噓 18→)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ckk (千夢一夜)時間19年前 (2006/04/08 16: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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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講求"人權",怎麼不想他們為何被判死刑?. 當然是犯了罪無可恕的罪,那些受害人能接受嗎?法律說ok就ok了喔?. 出來後再犯誰負責?kira?. 這種方式不過是為了自己方便,為了自己能接受罷了,且死刑犯很容易就接受這種交易. 有些這種方式的支持者最愛說這是政府同意的,也是司法同意做的....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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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13→)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ldP (......)時間19年前 (2006/04/08 14: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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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一點,. 差很多。. L說的是政治交易,. 除了和政府外,. 本身和死刑犯之間也有交換條件----. 如果沒死的話就無罪釋放。. 換句話說L和死刑犯之間是對等的;. L還是有重視犯人所具有的"人"的本質,. 死刑犯不願意的話,L也不會強迫。. 另外,還有一點也很重要的,. 那就是L用的死刑犯是
(還有11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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