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有捏] LMN月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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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來就有類似的制度. 你不知道特赦大赦還有污點證人這些. 另外在討論法律問題時一般是不會把被害者的感情等等加在裡面的. 否則只要一條以牙還牙的法律就夠了。. 所以呢?法律規定不能找出KIRA的身份來?. 如果月相信KIRA真的無罪,不會上電視說自己就是KIRA. 說之所以可以殺人是因為手裡有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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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講求"人權",怎麼不想他們為何被判死刑?. 當然是犯了罪無可恕的罪,那些受害人能接受嗎?法律說ok就ok了喔?. 出來後再犯誰負責?kira?. 這種方式不過是為了自己方便,為了自己能接受罷了,且死刑犯很容易就接受這種交易. 有些這種方式的支持者最愛說這是政府同意的,也是司法同意做的....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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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一點,. 差很多。. L說的是政治交易,. 除了和政府外,. 本身和死刑犯之間也有交換條件----. 如果沒死的話就無罪釋放。. 換句話說L和死刑犯之間是對等的;. L還是有重視犯人所具有的"人"的本質,. 死刑犯不願意的話,L也不會強迫。. 另外,還有一點也很重要的,. 那就是L用的死刑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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