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是不是該檢視一下yuan55226的判例了

看板DragonBall (七龍珠)作者 (高處不勝寒)時間5年前 (2019/11/07 02:09), 5年前編輯推噓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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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tseng5566 (Yourass)》之銘言: : 大家好 : 今天來做一些自爆 : 因為我的耐心被磨玩了 : 所以也不打算再寄信跟板主溝通 : 就一起來看這篇文吧 : 關於yuan55226的PO文 : 近期已經很多人私下寫信給我是否要幫忙檢舉 : 但我想我也頂多是一個板友 : 所以私底下回也都是比較溫和派 : 偶而覺得犯行嚴重才會寄檢舉信但也都客客氣氣 : 畢竟最終決定權終究在板主們上 : 但y大近期解桶後隨即刪除自己所有文章 : 並且把鎖文的內文都刪除 : 於是乎,我就來看看剩下什麼 : 沒想到,但到一些有趣的東西 : 剩下所有的判例他刪不掉...呵呵 : 有哪些判例咧? : A. 文章代碼(AID): #1P2QqgbR : 2017/5/3:板主認定無意義灌水文,初犯判30天,且說明再犯"終身水桶" : B. 文章代碼(AID): #1Rt5NxuW : 2018/11/2:板主認定引戰文,初犯判30天,且說明再犯"終身水桶" : C. 文章代碼(AID): #1S5Iq9Xw : 2018/12/16:板主認定助長盜版文,刪文+警告 : 此案也是龍珠板有史以來第一次有人敢貼盜攝圖 : D. 文章代碼(AID): #1S65jeEr : 2018/12/18:板主認定無意義灌水文,但犯行不嚴重,改判板規五,判30天+鎖文 : E. 文章代碼(AID): #1SGsW_vn : 2019/1/20:板主認定引戰文,判60天+鎖定 : F. 文章代碼(AID): #1TgnMxHN : 2019/10/19:板主認定犯板規五,判14天+鎖文 : 看完這些文章後突然衍伸出了許多種想法 : 1. 原來此人已經叨擾著龍珠板超過兩年了 : 2. 此人無意義灌水文跟引戰文皆已"初犯"過,但卻依然還是可以發文灌水跟引戰 : 3. 板主在判例E、F的判決方式,明顯不符判例B、D。 : 4. 判例D看起來也只是為了輕判而改判,沒想到判例F又一次,還更輕 : 好奇怪 : 怎麼有辦法活那麼久 : 板主是不是該好好審視一下板規了? : 到底灌水跟引證的界線在哪? : 才6篇而且都同個人的判法也變來變去是為什麼? : 看最近的推文氣氛不算是引戰或灌水文嗎? : 是不是該考慮針對長期挑戰板規的對象列為不歡迎名單了? : 還是難不成他後面根本有全王等級大靠山!?? : 以上講完 ※ 引述《katseng5566 (Yourass)》之銘言: : 大家好 : 今天來做一些自爆 : 因為我的耐心被磨玩了 : 所以也不打算再寄信跟板主溝通 : 就一起來看這篇文吧 : 關於yuan55226的PO文 : 近期已經很多人私下寫信給我是否要幫忙檢舉 : 但我想我也頂多是一個板友 : 所以私底下回也都是比較溫和派 : 偶而覺得犯行嚴重才會寄檢舉信但也都客客氣氣 : 畢竟最終決定權終究在板主們上 : 但y大近期解桶後隨即刪除自己所有文章 : 並且把鎖文的內文都刪除 : 於是乎,我就來看看剩下什麼 : 沒想到,但到一些有趣的東西 : 剩下所有的判例他刪不掉...呵呵 : 有哪些判例咧? : A. 文章代碼(AID): #1P2QqgbR : 2017/5/3:板主認定無意義灌水文,初犯判30天,且說明再犯"終身水桶" : B. 文章代碼(AID): #1Rt5NxuW : 2018/11/2:板主認定引戰文,初犯判30天,且說明再犯"終身水桶" : C. 文章代碼(AID): #1S5Iq9Xw : 2018/12/16:板主認定助長盜版文,刪文+警告 : 此案也是龍珠板有史以來第一次有人敢貼盜攝圖 : D. 文章代碼(AID): #1S65jeEr : 2018/12/18:板主認定無意義灌水文,但犯行不嚴重,改判板規五,判30天+鎖文 : E. 文章代碼(AID): #1SGsW_vn : 2019/1/20:板主認定引戰文,判60天+鎖定 : F. 文章代碼(AID): #1TgnMxHN : 2019/10/19:板主認定犯板規五,判14天+鎖文 : 看完這些文章後突然衍伸出了許多種想法 : 1. 原來此人已經叨擾著龍珠板超過兩年了 : 2. 此人無意義灌水文跟引戰文皆已"初犯"過,但卻依然還是可以發文灌水跟引戰 : 3. 板主在判例E、F的判決方式,明顯不符判例B、D。 : 4. 判例D看起來也只是為了輕判而改判,沒想到判例F又一次,還更輕 : 好奇怪 : 怎麼有辦法活那麼久 : 板主是不是該好好審視一下板規了? : 到底灌水跟引證的界線在哪? : 才6篇而且都同個人的判法也變來變去是為什麼? : 看最近的推文氣氛不算是引戰或灌水文嗎? : 是不是該考慮針對長期挑戰板規的對象列為不歡迎名單了? : 還是難不成他後面根本有全王等級大靠山!?? : 以上講完 ※ 引述《katseng5566 (Yourass)》之銘言: : 大家好 : 今天來做一些自爆 : 因為我的耐心被磨玩了 : 所以也不打算再寄信跟板主溝通 : 就一起來看這篇文吧 : 關於yuan55226的PO文 : 近期已經很多人私下寫信給我是否要幫忙檢舉 : 但我想我也頂多是一個板友 : 所以私底下回也都是比較溫和派 : 偶而覺得犯行嚴重才會寄檢舉信但也都客客氣氣 : 畢竟最終決定權終究在板主們上 : 但y大近期解桶後隨即刪除自己所有文章 : 並且把鎖文的內文都刪除 : 於是乎,我就來看看剩下什麼 : 沒想到,但到一些有趣的東西 : 剩下所有的判例他刪不掉...呵呵 : 有哪些判例咧? : A. 文章代碼(AID): #1P2QqgbR : 2017/5/3:板主認定無意義灌水文,初犯判30天,且說明再犯"終身水桶" : B. 文章代碼(AID): #1Rt5NxuW : 2018/11/2:板主認定引戰文,初犯判30天,且說明再犯"終身水桶" : C. 文章代碼(AID): #1S5Iq9Xw : 2018/12/16:板主認定助長盜版文,刪文+警告 : 此案也是龍珠板有史以來第一次有人敢貼盜攝圖 : D. 文章代碼(AID): #1S65jeEr : 2018/12/18:板主認定無意義灌水文,但犯行不嚴重,改判板規五,判30天+鎖文 : E. 文章代碼(AID): #1SGsW_vn : 2019/1/20:板主認定引戰文,判60天+鎖定 : F. 文章代碼(AID): #1TgnMxHN : 2019/10/19:板主認定犯板規五,判14天+鎖文 : 看完這些文章後突然衍伸出了許多種想法 : 1. 原來此人已經叨擾著龍珠板超過兩年了 : 2. 此人無意義灌水文跟引戰文皆已"初犯"過,但卻依然還是可以發文灌水跟引戰 : 3. 板主在判例E、F的判決方式,明顯不符判例B、D。 : 4. 判例D看起來也只是為了輕判而改判,沒想到判例F又一次,還更輕 : 好奇怪 : 怎麼有辦法活那麼久 : 板主是不是該好好審視一下板規了? : 到底灌水跟引證的界線在哪? : 才6篇而且都同個人的判法也變來變去是為什麼? : 看最近的推文氣氛不算是引戰或灌水文嗎? : 是不是該考慮針對長期挑戰板規的對象列為不歡迎名單了? : 還是難不成他後面根本有全王等級大靠山!?? : 以上講完 首先,12/19號發佈新板規,不再有第二次違規就桶終身的罰責 取而代之的是板主們有權可以根據嚴重程度決定水桶多久 主要是因為板主們認為第二次就終身水桶太過嚴重, 雖然板主本來就有權限可以自行定水桶時間,也不一定真的要照板規執行 但因經過GKC之亂,所以原則上我們是盡量照發佈的板規給予水桶 但我們仍不希望動不動就終身水桶,所以修改罰責的部份 所以目前沒有再犯永桶的規定了 以現在的狀況而言,yuan55226的確是因修改板規而得益 不然照舊板規來說他現在應該是要永桶 判例B則是因為初犯板規三所以給30天 再來是判例D,以板規五判水桶30天的理由如下 1. 在接受檢舉當下,單就該篇文章,而不看他在此篇文章之前的作為時 我們認為該篇算是閒聊文章還是無意義灌水文其實有商榷之處 而且我認為如果他不是yuan55226,我想應該不會有人去檢舉那篇文章吧 而D判例被桶的原因最主要是yuan55226在那段時間的所作所為 前面的公告我也提過,我在判決時除了會考慮到違規的事實外 也會考慮到違規人過往的紀錄以及作為 2.如開頭所說,第二次就永桶在當時我們認為過重,而且也因為文章內容 是否為灌水有模糊之處,故當時認為板規五比板規三適合 所以我最後才以 板規五: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 或犯規在模糊地帶 挑戰板規界限者 給該板友30天的水桶 當初公告的用詞不精確,我在此向大家致歉 判例E我想應該不用多作解釋。 主要是最近的判例F,會只判兩個星期的原因如下 1.不能排除該板友可能真的有在別的網站看到這樣的類比而分享過來,只是我認為 這樣的類比太過薄弱,且文章寫的主體根本就不是在龍珠上。 2.該板友在三月底出桶後就鮮少繼續跳針GT,我認為行為有所收斂 3.如同我在前一篇水桶公告提過,該板友前一陣子狂發的文章,其實有不少很多人 都不知道的資訊,而且至少我覺得有整理過,我還特地去找找是不是他直接把某個 網頁的內容複製過來當成是自己發的,但是我google不到有類似的網頁。也許某些 板友認為他發的每篇都是廢文,但我並不覺得每篇都是。 因為以上理由,我才只判兩個星期 我在做出判決時,推噓文絕對不會是我判斷是否違規的主要依據(頂多影響水桶多久) 我仍希望能做到客觀,雖然不太可能完全做到,但我還是盡量, 這也是為什麼幾乎每個檢舉案我都會與其它兩位板主共同討論 而我做出判決時的做法是 1. 判斷是否違規 這部份我會參考被檢舉內容(為主)、被檢舉者過去的作為與發言以及過去的判例 2. 如果是屬於違規,其嚴重程度為何 這部份也是參考被檢舉內容、參考該被檢舉者過往的作為, (包含好的以及不好的部份),最後再看推噓文的部份。 其它兩位板主判斷的依據我無法幫他們回答 但公告的判例也都有與其它板主討論過,並非完全我一人決定 以上是針對判例的解釋 希望有解決您的疑慮 ============================================================= 至於灌水的判定 其實光看文章不見得會很一致 以判例D為例 以下是部份節錄 ** 大家好喔 在youtube雖然時間是距離現在的九個月前了,可是感覺上吵滿兇的。 先是一個開頭說七龍珠是針對小朋友的作品,於是下面就開始吵架了…… 喜歡七龍珠系列的大家,真的會因為自己的喜愛事物本身是針對小孩的,所以會覺得不認 同或是很生氣嗎? 我覺得是不會 七龍珠可能就是童年和青春 雖說現在這把年紀了還看七龍珠,好像真的有那麼一點的覺得幼稚,但不會說不認同它是 做出來給小孩看的。 大家覺得呢 ** 另外一篇 ** 雖然在批踢踢不算老人 但依稀記得龍珠的動畫真的從小到大都在看 從以前邪惡又可愛的比拉夫 到現在帥的一身的吉連 真的很感謝鳥山老師帶給我歡樂 也有鄉民也是從小看龍珠長大的嗎? ** 其實這兩篇光看文章內容,對我來說性質是一樣的 就是屬於閒聊 但是一篇被噓 一篇被推 硬要說灌水也行,只是有點模糊,我會先當成不是灌水 而判例D也說過,被判水桶也主要是yuan55226在那一陣子的行為再加上該篇文章 而我想表達的是,我個人認為灌水的判定與否本來就是每個案例都有些許的不同 很難用一個絕對的標準來判斷 以判例D來說,被桶主要是因為yuan55226那段時期的作為 以判例F來說,被桶主要是因為文章內容讓我覺得太牽強 每個判例都可能有他主要的原因, 我可能沒辦法告訴你一個絕對的標準 =============================================== 關於不受歡迎名單,因為板主們並沒有把這部份的規定寫在板規上 所以我個人傾向目前不會列不受歡迎名單 因為我不想像GKC一樣,先罰了再來改板規 這部份我會再與其它板主討論 而自刪文的部份請見此篇之後的公告 =============================================== 最後,龍珠板並沒有限定誰才能檢舉 而且我們也不會把檢舉人洩漏出去,所以真的有疑慮就直接檢舉 你只要附上文章代碼,節錄你認為違反板規的部份,並說明你覺得違反哪條板規 如果能附上理由更好,但其實因為我都有在注意板上的狀況 所以大部份情況下即便沒附上理由,我也都可以了解檢舉內容 如果對於檢舉內容我們覺得有不清楚的地方也會和檢舉人站內信聯絡 受理後就會和其它板主討論,決定違規與否 如果確認違規就會公告在板上,如果認定未違規會回信給檢舉人告知 之前也說過,如果沒人檢舉板主們基本上是不會主動處理的 除非情節讓板主覺得很嚴重,不處理良心過意不去(例如之前18號胎氣那篇)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62.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gonBall/M.1573063769.A.BD8.html ※ 編輯: kazami (39.10.62.175 臺灣), 11/07/2019 02:13:29

11/07 06:35, 5年前 , 1F
唉..就一件普通的事搞得好像很複雜,給你或你們添
11/07 06:35, 1F

11/07 06:35, 5年前 , 2F
麻煩啦
11/07 06:35, 2F

11/08 20:49, 5年前 , 3F
現在才知道添麻煩,那添麻煩前怎麼不先多想幾分鐘呢
11/08 20:49, 3F

11/08 23:17, 5年前 , 4F
犯行不嚴重跟累犯是兩回事,板主群有考慮增設累犯
11/08 23:17, 4F

11/08 23:17, 5年前 , 5F
部分規範嗎?
11/08 23:17, 5F

11/08 23:19, 5年前 , 6F
我在意的重點也不是在他的推噓數,現在重點是y大的
11/08 23:19, 6F

11/08 23:19, 5年前 , 7F
發/推文頻率跟語氣,往往會讓本板討論氣氛變差
11/08 23:19, 7F

11/08 23:21, 5年前 , 8F
嚴重的是,他對板上反應沒有知覺或就是要惡意挑釁
11/08 23:21, 8F

11/08 23:21, 5年前 , 9F
例子我就不再提了(他也把證據都刪光了),反正大家看
11/08 23:21, 9F

11/08 23:21, 5年前 , 10F
在眼裡
11/08 23:21, 10F

11/11 11:30, 5年前 , 11F
以上我會和其它兩位板主討論
11/11 11:30, 11F
文章代碼(AID): #1TmmnPlO (Dragon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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