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球衣] 製作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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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此次製作球衣的輔導人鄭重的表示 "製作終止". 為了慎重起見,晚上我去拜訪了留美專攻智慧財產權的律師. 結論是"此次製作的球衣,違反智慧財產權". 雖然順便討教了一些小技兩,但是. 想到板上一些把辛苦製作人當作奴隸使喚質問的人. 就認為沒有必要擔這個風險. 也因此上面一些頭頭是道,冠冕堂皇,深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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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挑一個號碼" 對原PO的團隊 或是說早選了號的那些人 或著我該乾脆畫等號?. (到底有多少人是因為看了文章才跟團 這大家根本不得而知). 號碼不能重複 對你們到底具有的意義是什麼? 既然你提到智慧財產權. 難道只能做1~99號對你們去爭取這相關權利有何幫助?. 財產權方面 做球衣最明顯的問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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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啊。. 我這人說話比較直,接下來說的話可能不好聽. 從頭到尾,你們都沒有把話說清楚過,倒是大絕放不停. 先是一開始說要找人團訂,號碼不可以重複. 理由是"因為有些人是真的要穿去打比賽". 接下來有很人很和氣的提出了"可是要團購的其他人又不跟他同隊". 很明顯沒有任何利害衝突,但是結果呢?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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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終止了,那我也就沒有不能再提意見承諾的限制. 之所以會回文,是見識到了口氣比質疑的人還要差的團購輔導人。. 要口氣差,我想我也不是做不到。要不你就點名吧,你不點名,我就跳出來對號入座了. 誰把你們當作奴隸使喚?板上大多數人的質疑,就只有一個問題,. 而這個問題說實在的,號碼開不開放,很合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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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怪怪的. 是不是以後只要有看到惡魔蝙蝠的球衣,. 就可以藉由不同版型,區分出我群(PTT光速版眾). 及他者(假設是COSER). 我講這個話可能幼稚了點,但大家都是喜愛光速,才會在這個版相聚. 弄到現在這樣怒目相見,. 我想絕非原發起人,以及後來那位幫忙解釋的朋友所樂見,. 卻被一位不知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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