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貓] 雖然這種說法很爛,鑽漏洞到不行(遊戲全雷

看板Expansion07 (龍騎士07)作者 (原PO不是人)時間16年前 (2009/07/21 20:34), 編輯推噓8(8029)
留言3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嗯,想探討的是有出場人物的情況下鑽漏洞的法規 誠如各位所知,紅字中「島上島下論」這種很沒格調的漏洞基本上先不討論 現在討論的是,在既登場人物中,誰擁有資格去鑽紅字的漏洞? 最火紅的當然就是嘉音了,關於嘉音紗音的部分已經討論很多,這裡就不談了。 因為上面有一篇討論到「法律死」這點覺得很有趣,所以拿出來試試看 不過在經過法律死之後,到底在紅字中能不能算「人」這點很難去辯駁,所以這邊只是提 個想法而已 通篇之中,適用於法律死的人基本上有三個人 一個是1967年的貝阿朵,但是因為戰人有特別去追問死亡狀態,加上這個貝阿朵本身應該 不具有法律身分,所以應該沒有什麼問題 第二個是真理亞的生父,先假設真的有那麼一號人物好了,也就是先不考慮「亂倫生子說 」和「處女產子說(亂講的)」。 樓座所謂人間蒸發,到底是指「不管是採取法律途徑,或是私下委託都完全找不到」,還 是確定他人還活著,但就是找不到對方 假如是前者的話,從真理亞的歲數來看,對方如果一直維持這種狀態,則可稱為完美的「 法律死」的條件了,但是假如他和六軒島慘案又有關係,那失蹤的原因就值得好奇了 樓座為了擁有爭產的權力所以殺了對方,但是對方因為某個原因大難不死 這點雖然有繪羽可以當作反對的理由,但是並不能當作不可行的證據 原因是樓座不一定能找到可以和右代宮相匹配的女婿 但是就時間上和右代宮傳統來說也說不過去,金藏在九年前應該身體還挺硬朗的,樓座沒 必要冒著殺人的風險去犯案,她大可慢慢物色對象,等到有像秀吉那樣的優異條件就行了 簡單的說,上述條件在許多部分都會造成互相衝突,不太可能達成 第二種說法就比較有可能 真理亞的生父是個沒地位也沒錢的窮小子,可能因為搭上了摟座而被金藏暗地裡幹掉,但 是樓座不知道,就以為對方人間蒸發 以金藏的部分來說當然不可能用愛女心切來當理由,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另外一個人就是天草了 天草是登場過的人物,假如又用「07151129」又可以搭上另外一層關係。 而且假如是「身分無登記」者,加上「霧江流產子」符合「法律死」和「居無定所」的條 件。 大概就先想到這些 不過雖然說了那麼多,但是這些可能一點用也沒有XD 因為「人」在紅字中的定義假如就是指「不管法律也好肉體也好,只要有一項是活的就是 人」,那「島上18人」就真的是指那18個名字了。XD -- Q:觀測者A以速度v前進時,從正面駛來一輛聲波頻率f並以速度v'前進的救護車。 試問,當音速為V時,觀測者身上會發生什麼事情?這又稱為何種現象? A:觀測者A被以速度v+v'給撞開,這種現象叫作『交通事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68.2 ※ 編輯: caten 來自: 61.230.68.2 (07/21 20:35)

07/21 20:53, , 1F
不過島上也是孤立狀態 法律部分在那兩天裡是死不了?
07/21 20:53, 1F

07/21 20:54, , 2F
我上面的人都是在那兩天之前就已經達成法律死的人喔
07/21 20:54, 2F

07/21 20:57, , 3F
金藏也是那兩天之前掛點,所以那兩天以前的死者應該是算的
07/21 20:57, 3F

07/21 20:59, , 4F
天草在1986年的時候年紀不明,如果說和真理亞差不多大的話
07/21 20:59, 4F

07/21 20:59, , 5F
要犯下案件有點難度
07/21 20:59, 5F

07/21 21:03, , 6F
另外一點我蠻在意的,就是07151129這個密碼
07/21 21:03, 6F

07/21 21:04, , 7F
0+7+1+5 = 13 = 1+1+2+9 前後加起來都是十三....不曉得
07/21 21:04, 7F

07/21 21:05, , 8F
有沒有可能其實還有第三個人的存在...
07/21 21:05, 8F

07/21 21:06, , 9F
有什麼特殊涵義在....而且這又是南條雅行收到的磁卡號
07/21 21:06, 9F

07/21 21:07, , 10F
基本上我是持黃金不存在論啦....有的話應該就是指金庫了
07/21 21:07, 10F

07/21 21:22, , 11F
如果十三和戰人同歲數的話犯案是可能的
07/21 21:22, 11F

07/21 21:22, , 12F
我這篇都是拿以推理來說可能和右代宮家有直接關係的人
07/21 21:22, 12F

07/21 21:23, , 13F
當然都是以推理來說,如果是錯誤的可能根本沒有這兩號人物
07/21 21:23, 13F

07/21 21:42, , 14F
是覺得要加的話,全部加起來26還比較有意義,我個人對那串
07/21 21:42, 14F

07/21 21:43, , 15F
數字的感覺比較接近是兇手二號「辦完任務」後,告訴EVA要
07/21 21:43, 15F

07/21 21:43, , 16F
把錢匯進這個戶頭
07/21 21:43, 16F

07/21 22:25, , 17F
可惜沒辦法問,在六軒島上所有的人名..不然嘉音局應該很好破
07/21 22:25, 17F

07/22 00:07, , 18F
假設兩天之前金藏也是法律死 理論上所有子女會被通知吧..
07/22 00:07, 18F

07/22 00:08, , 19F
法律死的達成條件不就是開死亡證明..
07/22 00:08, 19F

07/22 00:20, , 20F
我的意思是已經完成死亡手續的話,那進入遊戲場設定無法變更
07/22 00:20, 20F

07/22 00:20, , 21F
就是死者啊,像我不可能拿小此木或是霞這種不可能開出死亡證
07/22 00:20, 21F

07/22 00:21, , 22F
明的角色拿到上面當範例,這篇主要說的是,1985年10.4之前有
07/22 00:21, 22F

07/22 00:21, , 23F
可能完成死亡證明的角色
07/22 00:21, 23F

07/22 00:23, , 24F
況且日本的法律死還有失蹤滿七年這種手法,這種方法不須要
07/22 00:23, 24F

07/22 00:23, , 25F
有人去證明的,只要對方一直不出現就好
07/22 00:23, 25F

07/22 00:57, , 26F
日本的法律死為失蹤宣告 失蹤滿7年後利害關係人得向家事法庭
07/22 00:57, 26F

07/22 00:59, , 27F
請求作成此項宣告 宣告後一定期間內受宣告之人仍未出現 推定
07/22 00:59, 27F

07/22 01:00, , 28F
為死亡(也就是失蹤宣告的效力) 失蹤(死亡)宣告如依日本現行
07/22 01:00, 28F

07/22 01:01, , 29F
法律 須經"法院宣告"才有"死亡"的效力 當然是需要證明的
07/22 01:01, 29F

07/22 01:02, , 30F
至於1986那時代的法規沿革為何我就不清楚了 再去查查看
07/22 01:02, 30F

07/22 01:05, , 31F
我指的不須要有人去證明並不是說"文書上的證明",而是人物認
07/22 01:05, 31F

07/22 01:05, , 32F
就算是滿7年未作此宣告也不代表該人已經死亡 主要是澄清此點
07/22 01:05, 32F

07/22 01:05, , 33F
知,也就是"不須要有人知道他們到底是不是活著"只要知道他們
07/22 01:05, 33F

07/22 01:08, , 34F
在宣告之後也仍然無法得知該人物的現況"這點,而且失蹤宣告
07/22 01:08, 34F

07/22 01:08, , 35F
也只適用真理亞生父而已,天草如果套用上面推理,則根本不用
07/22 01:08, 35F

07/22 01:09, , 36F
宣告,他本身就是"流產死"的狀態了XD
07/22 01:09, 36F

07/22 01:11, , 37F
天草算是幽靈人口吧 進不到"死亡"的狀態
07/22 01:11, 37F
文章代碼(AID): #1APRNC45 (Expansion07)
文章代碼(AID): #1APRNC45 (Expansion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