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LzhEqBa firxd警告一次

看板Expansion07 (龍騎士07)作者 (光菱)時間8年前 (2015/09/15 21:21), 8年前編輯推噓1(1021)
留言2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 文章代碼(AID): #1LzhEqBa (Expansion07) [ptt.cc] Re: [閒聊] EP5敲門事件新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pansion07/M.1442231220.A.2E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5 Ptt幣 │ └─────────────────────────────────────┘ 該篇文章中:

09/15 16:31,
唉 畢竟先噴就輸了 真的要加油
09/15 16:31
對啊 講事實而已 有人就是比較琉璃心承受不住 多體諒 也不知道蠢到不行這噴子程度如何 繼續秀囉 ^^^^^^^^^^^^^^^^^^^^^^^^^^^^^^ 此內容「蠢到不行」是針對kaiteinomen的回覆,因此觸犯板規一之2條 判決firxd板友警告一次 並且回文與推文內容已偏離原文及本板宗旨,進行鎖文處理 對於kaiteinomen來信認為「這不是OO什麼是OO?」一句涉及謾罵 在此,我的認為是○○可以帶入的字詞無限,因此,這句並沒有違反板規 當初板規在設立的時候,是以被罵者的立場做為考量, 但不代表任何看了覺得不舒服的、不合心意的字眼就一定是違反板規的 否則,今日若有人檢舉說:「我覺得某某人的ID我看了不舒服」就要懲罰的話就太過了 因此,在這個部份的規定上,受理檢舉時還是會考量再三才下判決 在此建議各位板友, 辯論的時候還是請以主題為中心,提出來的論點不被對方接受時,也還請心平氣和 畢竟,關掉PTT後,對方是誰根本無所謂了,不是嗎? -- http://www.twitch.tv/lightweee 遊戲雜事‧光菱電波發射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50.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pansion07/M.1442323316.A.F61.html ※ 編輯: lightwee (218.166.50.108), 09/15/2015 21:22:38

09/15 23:05, , 1F
好的 我解釋一下 那句"也不知道蠢到不行這噴子程度如何"
09/15 23:05, 1F

09/15 23:05, , 2F
並不是針對k其人 而是引用該人在#1LDcrf0C之推文
09/15 23:05, 2F

09/15 23:05, , 3F
表示"不知道噴出蠢到不行這句話的人程度如何" 這樣
09/15 23:05, 3F

09/15 23:06, , 4F
至於該人對號入座認為此發言在針對他 實非我能控制
09/15 23:06, 4F

09/15 23:06, , 5F
我可以說我是識時務的人 也就是我不是白目
09/15 23:06, 5F

09/15 23:06, , 6F
斷不會在板主/執法者已提醒過注意用詞的情況下知法犯法
09/15 23:06, 6F

09/15 23:06, , 7F
先前的白目一詞我原先無意收回
09/15 23:06, 7F

09/15 23:06, , 8F
一個充其量是排版打字員的人端著別人的論文
09/15 23:06, 8F

09/15 23:07, , 9F
不經原作同意隨便亂傳 還沒那個文具到連原作向他表達不滿
09/15 23:07, 9F

09/15 23:07, , 10F
要求道歉時 在那邊"不懂你在生氣什麼"
09/15 23:07, 10F

09/15 23:07, , 11F
在那邊"我可是整理排版的 愛轉就轉你管不著"
09/15 23:07, 11F

09/15 23:07, , 12F
說實話稱該種人白目已經是很客氣委婉的說法了
09/15 23:07, 12F

09/15 23:07, , 13F
但既然版主裁決此稱呼違反版規 那我自然願意認錯收回
09/15 23:07, 13F

09/15 23:08, , 14F
頭腦簡單亦非針對個人 在文章前面已充分說明遙控技術
09/15 23:08, 14F

09/15 23:08, , 15F
和道具的使用可能性 也就是我不認為有正常人會感到有難度
09/15 23:08, 15F

09/15 23:08, , 16F
覺得不難的人只是無法發動第四條 需從其他方向切入而已
09/15 23:08, 16F

09/15 23:08, , 17F
只有經過說明之後依然覺得很難的人會被該句概括
09/15 23:08, 17F

09/15 23:09, , 18F
我完全認為不會有人選擇後者 但同樣既然版主裁定該用詞違規
09/15 23:09, 18F

09/15 23:09, , 19F
我也一樣乖乖收回 因為我信服版主的判斷與裁決
09/15 23:09, 19F

09/15 23:09, , 20F
以上 本人問心無愧 有不對之處我一定承認
09/15 23:09, 20F

09/15 23:09, , 21F
我更相信有理走遍天下 無理寸步難行 是非曲直自有公論
09/15 23:09, 21F

09/15 23:09, , 22F
便交由版主裁量 也辛苦版主了
09/15 23:09, 22F
文章代碼(AID): #1L-1jqzX (Expansion07)
文章代碼(AID): #1L-1jqzX (Expansion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