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一些夜排自律性的相關規則歡迎大家一同 …
※ 引述《anni7420 (~逍遙喵~)》之銘言:
: 看了SUYO姐的文之後,忍不住的我也上來回文(本來要睡的了)
: 我想說的,不是我們一團獨大,或是有多麼了不起要訂這個規則
: 而是我們也跟著參加過幾場演唱會後的心得,
: 也是團員們互相希望可以改進的部分...
問題並不是你們怎麼想就一定是會被所有有在看板的人認同的
而且有一大部分其實是要看你們怎麼公布這些規範以及回應的態度來決定
參加演唱會的心得並不是只有你們會有,大家也都會各自有各自的應對法則
: ※ 引述《ssuuyyoo ()》之銘言:
: : 人在做,其他歌迷在看。
: : 演唱會辦了那麼多場,不要以為別人永遠都是傻傻的。
: : 前幾場發生的事,大家不提是怕傷和氣。
: 沒錯,在這之前我們也是一帶多的狀況,但我們有人在那邊,(起碼過半數)
: 不像某團丟了一堆包包,人消失到白天才見人(請不要把他們跟我們混在一塊)
好,你們自認有做到沒有一帶多而是一帶一
問題是,很多人排隊其實都是獨行俠或者頂多是三五親友約一約出來的
誰會知道哪一團是哪一團?
而且昨天的推文應該也講得很清楚了,針對過去的事情做辯論是無意義的
發生的已經發生了,並且因為時空環境的因素難以舉證,這樣子只會被當成離題!!!
: : (突然冒出1帶1的規則,看在其他人眼裡只是假好心。)
: 一帶一是團員們(看到釘宮狀況)提出來的,版主批判會不會太重了一點?
: 麥噹噹離Y17走路單程要二十分鐘,五十嵐離Y17十五分鐘
: 如果要以一人一位的位子來算,那離開多久算是失去資格?
: 你是神人?不用上廁所?不會離開?那當然歡迎,也拜託大家幫忙當天狀況
批判的重不重是各自心證,不需要在這邊喊冤及舉反例
麥噹噹及五十嵐的距離沒去過的不會知道,想要夜排的會去場勘,就是這樣
是否會離席其實與神人與上不上廁所無關……場勘過會盡量規劃出離席次數少的動線
而上廁所這種生理需求更是可以壓抑,加上去廁所的時間不會太誇張
離開多久便失去資格?其實這也牽涉到個人心證問題
但依一般的認知,再寬限也不能超過半小時吧?
: : 有些人對於「應援團」這個團體很感冒,不提也是怕傷和氣,畢竟都是喜歡他們的歌迷。
: : 既非正式的團體,卻又想帶頭出來帶領大家,有些人心中會產生疑問:「你們憑什麼?」
: 我們一在聲明,我們的確沒有權力,只是希望推廣風氣...
: 我們團員也不少,如果真要一帶多,那就真的是一大堆人了
: 如果我們這樣玩,不服氣的人恐怕會更多吧...
: 也有鑑於上次,某團硬是要塞人進去(還跟我們起爭執)
: 所以我們才會完簽名簿跟發號碼牌的遊戲,
: 你可以不簽,但是只要你人不在位子上,我後面就有權取代
但你們的聲明與作為卻明顯的自打嘴巴呀~
你們團員多寡與否,是不是要自主規範,其實我們都管不著
要把規範拿出來推廣,會被放在放大鏡之下檢視是必然的,請先有這樣的認知與心理準備
之前也說過了,已經發生的事情無論怎麼舉證都是各說各話,永遠不會有結果
發號碼牌及簽名簿這個舉動很好,但由於沒有第三方在場
難免有球員兼裁判之嫌,而且不論是否參加這個方案其實都"無權"去取代別人的位置
理由很簡單,因為沒有第三方公證,再加上你們口口聲聲說這是自主規範!
: : 或許你們會說要幫忙維護秩序,但可以維護秩序的不只有你們,其他人也可以呀。
: 這個部分我們也討論過,因為不知道該不該發義工文在這上頭
: 所以目前是希望可以當天找人充當,各小團體的頭(或好友)
: : 如果做旗子送人就很偉大的話,那其他自己花心思或親手做的禮物的人算什麼?
: 最最一開始,團長作旗是希望沒帶禮物的人也可以藉著簽大旗,留下對他們的歡迎心意
: 後來,大旗也成為了我們的集合點(這是後話...)
: 版主,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做過大旗的經驗?
: 也許只是畫個圖送進印刷廠就這麼簡單?
: 我們的圖從十一月討論到一月,
: 跨年夜當天為了決定圖檔的排版,團長下班還趕來跟團員討論
: 為了修圖,團長跟我們團員到底幾天沒睡在找靈感你有看到嗎?
: 本來團長還想製作毛巾送給大家,找了幾間工廠?排過多少圖檔?
: 最後仍然胎死腹中,我們有拿出來哇哇叫嗎?
: 大旗,也許不是了不起的東西,但不代表我們忽視別人的禮物!
: 在演唱會結束前,我們都會蒐集其他人的禮物,讓有抽中籤名的人送進去
: 這樣的舉動你看到過嗎?(我本人和其他團員就幫他們送過)
版友也說過了,送大旗、禮物,演唱者本人會感恩在心
會送禮物的一定都有自己辛苦的地方,但真的沒有必要在這裡宣揚
幫忙送禮物這點很好,但依舊沒有必要拿出來講,因為這是主辦單位的疏忽
其實在日本的演唱會中,一定都會有收禮的單位!
而且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說,真的有心要送的其實一到場就到處找工作人員了…
: : 弄一個團體出來就想要支配其他歌迷,也想的太天真了。
: 支配? 現在是在演哪一齣?
: 我們會把我們覺得討論的規則拿出來"討論",就是希望大家一起好
: 我們也不怕被鞭,我們一邊仍然再討論要怎麼修會比較好?
被鞭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這不合乎公平規則
一帶一比一帶多好,但是實際上排隊這種事情本來就應該是一個人只能代表一個位置
: : 社團的目的應該是你們團內自己辦活動快樂,不是用來將其他歌迷踩在腳下,要大家遵守
: : 你們的規則。
: 我們的規則? 如果只是我們的規則,那我們就一團獨大就好,大輪流夜排回去洗澡休息
: 讓釘宮夜排25天再次重演? (那更讓人看笑話了)
惱羞成怒啦?這些本來就是你們自主規範的規則不是嗎?
要拿出來推廣,就要有會被過度批評或是在放大鏡檢視的心理準備
說這種話只會讓人覺得根本沒有接受批評的心態,當然也就沒有人要認真討論了
(剩餘恕刪)
放上會議紀錄是很好的舉動
但是,看完之後的感想只有一個:這只會増加更多無謂的情緒化反對浪潮
因為你們的話語太過於情緒化了……
你們一直說萬一沒有一帶一會導致一帶多的場面
也一直在討論要如何避免這種狀況
其實很簡單,以平均兩小時到三小時之類的時間間距點名就可以了
要附帶簽名或是聯絡方式也可以
我不相信整晚待在那邊的夜排人士會誇張到兩小時的點名會不在場
而且只要有公告(傳閱的也好張貼的也好),相信大家會配合的,就這麼簡單
而且就算怕有人在睡覺會吵到他,先聲明將號碼牌或是證明身分的東西放在明顯處就好了
我不相信這樣的行為比起規範一帶一來得難,實際上執行起來也會簡單的多
擔心沒有第三方公證的話,可以商請警察先生們支援,畢竟只需要兩三小時來一次
當然沒有事先申請的話有沒有辦法來支援這方面我不是很清楚
也只是提供一個方案,若你們有更好的想法,歡迎修改這個部分!
最後,講一點題外話
夜排之類的舉動,本來就不應該搞成這樣的…
以我自己本身去國外參加演唱會的經驗來說,真的會夜排的只有台灣這裡
當然這也跟主辦單位有關,因為常常賣沒有座位也沒有入場序號的票卷
有的話其實這些問題就可以解決了
以上,一點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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