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爆卦] KiKi屋發表最新聲明了

看板Kitty_Sanrio作者 (正妹???)時間15年前 (2009/07/27 12:2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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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alex6609 (格蘭特)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KiKi屋發表最新聲明了 時間: Mon Jul 27 11:56:41 2009 http://www.wretch.cc/blog/gigiiigg/7559517&page=1#comments 原文排版很亂 以下是經過整理的原文 --- KIKI屋.7月列此聲明.希望支持我們的店家.客戶.能得到我的正面回應! 另外8月份餐點又有特別優待.之前有莫名人士.特意來關心我們店家的執照及版權問題. 本人在此.再做一次簡易的說明.對於合不合法.應該><是由國家及相關機構. 來做書面批評.指證.調查.首先我要先謝謝依然支持我們KIKI屋的客戶及廠商 原本選擇沉默來面對今時發生的負面事件.可是事情越傳越離譜.大家鼓勵我要說出真相. 所以在此作出一個清楚說明.(第1)起初我們店家從未向事發人發出負面. 或網路上批評.(第2)說到官司.本人保證沒因為事發人說的因為餐點問題而提出告訴 (實在冤枉)事實撇清.事經我們是接獲恐嚇電話並告知我們網路已被事發人宣染 不可收拾了! 如想停止網路攻擊. 最好拿出誠意來(...)之後就連續接獲不明人士電話騷擾 PS恐嚇不得已才向附近警局報案. 目前為止我們還不知媒體所說的(消費者)是誰??或著(消費者)要不要出面. 當面跟我說清楚.我可以請(你)?吃飯!把(你)主要的目的告訴我. 或者(你)沒有惡意.我也可以一筆勾消.但至少(你)要出面吧! 東森電視台.麻煩高抬貴手放過我們這家小店吧!我至警局備案. 只帶了恐嚇信PS錄音帶.沒有告的對象.請問我要告誰(???)要等刑警調閱通聯紀錄 查清楚才能知道到底是誰在幕後主使.我們被恐嚇. 找警察保護家人安全哪裡不對了? 記者大哥們!我們被恐嚇了你們不關心.你去關心一個空氣般的消費者所自編的標題. 連我家人的模樣都被你們拿去炒作拍上電視. 如果發生的是你們的家人你們做何感想? 新聞一播.恐嚇的事發人電話馬上又開始肆虐.放話.這社會真的這麼黑暗嗎 ?? 扭曲了一切事實.還可以大大方方放話. 難道一個規規矩矩花本錢花心血苦心建立的一間店.被你們3言2語就破壞了!我問一句. 是不是這樣大家都不用開門做生意.帶著相機到別人店裡到處亂拍相片. 再到網路上任意做文章.之後再打電話到店家放話.就有錢賺啦! 還有大家良心說句話. 有恐嚇錄音帶.有證據.有何用.還要被一些不知情況的網友攻擊.這世界還有天理嗎! 親愛的網友 .就因為做生意以合為貴.我才會連你們說我這家是爛店.叫大家抵制我. 不要來我這用餐消費.我都沒正面回應你.這樣還不夠有度量嗎 ? .如果換成是你.你會怎麼做.會像我這樣默默不語嗎?還是.... 來我店裡消費過的客人都知道.我常把(對不起)(會改進)(請多多指教)掛在嘴邊. 我何曾得罪過客人?事發者你就得饒人處且饒人吧..至於不相關的網友們. 不管有沒有得罪到你們.都在此向你們道歉.如果有要看事實 光臨本店.必定把你們當作座上嘉賓.熱情款待.如有批評指教.我還是只會說..對不起. 會改進.請多多指教三麗鷗.聲明稿中.指出.沒有將三麗鷗肖像圖案.授權給本店使用. KIKI屋絕無盜用.三麗鷗肖像圖案.哪怕廁所的一小張貼紙.也是三麗鷗授權的貼紙. 更沒有用三麗鷗肖像圖案做為招牌!據本人ㄋ解.以KIKI屋同性質的店家.有好幾家. 他們規模都大上我好幾倍.你們偏偏為何找上我這家剛開幕不起眼的小店. 真不合理.最後聲明.東森電視台.你把我說的話.有一句沒一句的報.說我堅持. 要告消費者請問所謂的消費者是誰?聽起來是消費者受害了. (我在此鄭重再聲明一次).目前為止沒有消費者出現.也沒有消費者被告.. 請問消費者是誰..可以給我這真正受害的店家知道一下..到底是誰被我告到了? 我又是被誰害了? 給(你們).鬧了整個月.生意當然有差.你們該滿意了吧!... 各位網路.大哥大姐雖然我是受害者.我依然公開跟你們道歉. 如果再鬧下去實在就太扯ㄌ!...為了向大家道歉. 有看過這則聲明稿的大大.網友.支持者. 至本店用餐..一律8折..另外再招待一盤(水果盤)或(精致冰沙)..(謝謝支持..指教)^_^ ----- KiKi屋之前不是在媒體上很大方的承認 部落格上的提告留言是他們留的? 原文下方的留言清一色都是支持KiKi屋的 有沒有因為這次事件讓KiKi屋大賺一筆的八卦? -- ________ ▕ ─ ─▏ 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75.20

07/27 11:57,
(??) (...) (( ︶︿︶)_╭∩╮)
07/27 11:57

07/27 11:58,
會怕就好
07/27 11:58

07/27 11:58,
表示鬧得還不夠大,懶人包多寄幾家媒體
07/27 11:58

07/27 11:58,
在這裡看文章一起義憤填膺的人本來就沒幾個會去吃...
07/27 11:58

07/27 11:58,
所以是承認沒有版權
07/27 11:58

07/27 11:59,
科科 錄音檔放上來吧.....:P
07/27 11:59

07/27 11:59,
亂七八糟
07/27 11:59

07/27 11:59,
爛店快倒一倒
07/27 11:59

07/27 11:59,
喔.. 侵權就侵權
07/27 11:59

07/27 11:59,
三立歐如果真的認真追究可不是開玩笑的....
07/27 11:59

07/27 11:59,
多多寄信三麗毆
07/27 11:59

07/27 11:59,
這個店家是文盲嗎....感覺沒讀什麼書 用字遣詞很奇怪
07/27 11:59

07/27 11:59,
因為看你不爽
07/27 11:59

07/27 11:59,
??
07/27 11:59

07/27 11:59,
不知所云
07/27 11:59

07/27 11:59,
這種店該倒一倒了
07/27 11:59

07/27 12:00,
整篇文章不知所云
07/27 12:00

07/27 12:00,
如果再鬧下去實在就太扯ㄌ! <好多注音文
07/27 12:00

07/27 12:00,
厚顏無恥
07/27 12:00

07/27 12:00,
喔~原來就是有其他人使用 幹麼不去抓他來抓我的心態阿
07/27 12:00

07/27 12:00,
看不懂在說甚麼 還有注音文 吐血
07/27 12:00

07/27 12:00,
理性點好嘛 看到店家就高潮亂噓 這是轉文 又不是當事人..
07/27 12:00

07/27 12:00,
連聲明都在打注音文 好有誠意阿
07/27 12:00

07/27 12:00,
不覺得下面留言的人可能都是....?
07/27 12:00

07/27 12:00,
舒服
07/27 12:00

07/27 12:00,
到時候不被受理要不要說警方包庇網友啊 科
07/27 12:00

07/27 12:00,
這種店我又不會去,沒差XD
07/27 12:00

07/27 12:00,
就是不道歉就是了
07/27 12:00

07/27 12:01,
這家店老闆是年輕人?? 要我真的不會去吃
07/27 12:01

07/27 12:01,
有注音文
07/27 12:01

07/27 12:01,
惹毛了鄉民以後發現苗頭不對 想脫身了 ?
07/27 12:01

07/27 12:01,
沒版權說話還這麼囂張~關門吧
07/27 12:01

07/27 12:01,
LUB
07/27 12:01

07/27 12:01,
那到底有沒有盜用啊,前面說沒盜用,後面說有授權
07/27 12:01

07/27 12:01,
還「據本人ㄋ解」咧!打注音文好有誠意喔,啾咪
07/27 12:01

07/27 12:01,
(呵欠) 這是哪家店阿?沒聽過
07/27 12:01

07/27 12:01,
接下來再扯說明明同性質的店家有很多
07/27 12:01

07/27 12:01,
白痴 連告誰都不知道 快倒一倒吧@
07/27 12:01

07/27 12:01,
照他的意思,不就是違法,只是說還有更大家的~幹麻來找我XD
07/27 12:01
還有 142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7/27 12:22,
幫推~總不可能24小時都在刪文吧= =
07/27 12:22

07/27 12:22,
會怕就好
07/27 12:22

07/27 12:22,
試試看能不能推爆 讓記者注意到
07/27 12:22

07/27 12:22,
如果她沒這樣亂搞人家也不會抓他侵權!推給記者看!
07/27 12:22

07/27 12:22,
07/27 12:22

07/27 12:23,
科科 出來震怒一下就有用喔
07/27 12:23

07/27 12:23,
的行為就任你們講吧 不過如果老是對她使用kitty貓營利有問
07/27 12:23

07/27 12:23,
同人物是不合法的但不會被抓 除非它被拿來"謀利"
07/27 12:23

07/27 12:23,
最好牠是受害者拉
07/27 12:23

07/27 12:23,
不然像昨天那種FF活動 不就被抓到死
07/27 12:23

07/27 12:24,
第一頁留言時間集中在昨天下午兩點到四點 且口氣相似
07/27 12:24

07/27 12:24,
題 那麼其實台灣的一切同人產品 其實也都是可以被告的
07/27 12:24

07/27 12:24,
沒興趣
07/27 12:24

07/27 12:24,
多龍你要是有啥想法的話PO一篇文吧,連在這也不敢發文
07/27 12:24

07/27 12:24,
這種店家很欠戰!
07/27 12:24

07/27 12:24,
看這篇,牠根本不知道自己哪裡錯
07/27 12:24

07/27 12:24,
同人物是不合法的但不會被抓 除非它被拿來"謀利"<--請問那
07/27 12:24

07/27 12:25,
在別人食記下面恐嚇要提告是假的?
07/27 12:25

07/27 12:25,
記者快來~有現成的便宜撿
07/27 12:25

07/27 12:25,
些賣同人產品的哪個不算是"謀利"?(雖然大部分都是賠我知道.
07/27 12:25

07/27 12:25,
GO!
07/27 12:25

07/27 12:25,
SUCK
07/27 12:25

07/27 12:25,
同人三毀的有問題你就去按鈴申告啊 肝我們鳥事??
07/27 12:25

07/27 12:25,
看到下面的留言,簡直要吐血了
07/27 12:25

07/27 12:25,
所以我說不會被抓阿 你太囂張 當然是自找麻煩
07/27 12:25

07/27 12:25,
我了解d大的意思 但誰叫其身不正 又大喇喇的要告人
07/27 12:25

07/27 12:26,
不然像我說的 昨天那種活動 能辦嗎?
07/27 12:26

07/27 12:26,
不會很超過但是還是違法阿...
07/27 12:26

07/27 12:26,
別笑死人了
07/27 12:26

07/27 12:26,
最好這跟同人誌一樣啦...
07/27 12:26

07/27 12:26,
記者快抄(招手
07/27 12:26

07/27 12:26,
有人好像搞錯重點 重點是他的行為! 現在比較像是
07/27 12:26

07/27 12:26,
1久違的多龍
07/27 12:26

07/27 12:27,
07/27 12:27

07/27 12:27,
留言真自嗨啊~~(吐)
07/27 12:27

07/27 12:27,
你得罪我你最好沒有把柄給我抓
07/27 12:27

07/27 12:27,
這個要不要告也是看三麗啦 主要是讓大家知道他們行徑
07/27 12:27

07/27 12:27,
07/27 12: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0.67

07/27 16:58, , 1F
老闆娘有毛病的樣子
07/27 16:58, 1F
文章代碼(AID): #1ARIozv2 (Kitty_Sanr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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