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罷免goshian版主連署>

看板MONSTER作者 (狂戀)時間19年前 (2006/02/12 12:4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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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承認,ptt的系統複雜得可以 而且也不知去哪找詳細的整體條文架構 我之前稍稍搜尋的結果(我也沒有罷免別人的經驗) 似乎罷免程序是這樣: 1.先至「卡漫夢工廠」群組內的「卡漫夢工廠連署專用板」(C_NewBoard)po文申請 連署 2.連署達至門檻後(本群組的門檻是有效人數25位以上),再將連署文轉至 「卡漫夢工廠組務版」(C_WorkBoard),並再po文提出罷免訴求 至於投票人的資格如下: ●上站次數超過200次以上 ●發表文章數超過200篇以上 ●註冊時間超過半年 「有效人數」的認定則為:「贊成票要扣除反對票,且不能有重覆IP出現」 最後,連署文po好後可以到這個版po文通知一下大家去投票 (可惜,我的資格不符,無法率先揭干起義) ※ 引述《ntusnoopy (SNOOPY)》之銘言: : 我來幫各位起個頭好了... : 另外兩位版主跟後來的衣服及徽章團購似乎並沒有關係, : 雖然有人提到有放任不管的問題,但我覺得還不到需要罷免的程度, : 所以只針對goshian版主提出罷免。 : 理由: : 1.利用版友對"版主"的信賴感經營團購,但多次未如期交貨。 : 2.曾久未上站處理版務,並不適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38

02/12 22:13, , 1F
感謝!看來現在是不需要了... (遠目)
02/12 22:13, 1F
文章代碼(AID): #13xhuIQV (MON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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