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星光事件懶人包(增加林對"兼差"一事最新聲明)

看板Native (台灣漫畫交流)作者 (orinoco)時間14年前 (2010/04/11 18:17), 編輯推噓24(2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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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inoco (orinoco)》之銘言: : 推 onexgear:這件事其實有後續...http://www.plurk.com/p/4l8b5f (林) 04/10 11:34 : 推 griffinj9:http://tinyurl.com/yej897t 簡嘉誠的聲明 04/11 07:50 : 雙方說法重點整理: : 林 >> 簡拖稿的頻率高、簡擅自停載、簡無視我和出版社的付出、我痛心到無法入眠、 : 不知大家看到他在別處發表新作會作何感想? 至於星光就看他的態度與造化了。 : 簡 >> 感謝總編之前的栽培、去年年中起出版社不給基本稿費、我平均月收入不過萬、 : 想兼差但總編大力反對、停載係出於雙方理念不合、停載前已寄信告知總編、大 : 家好聚好散。 http://www.plurk.com/p/4l8b5f 林的部分後續回應: 林 >> 簡曾口頭同意變更稿費計算方式、更換制度後有人有賺到錢但簡未因此受惠、 下台身段要美麗、曾提出幾個網上宣傳方案企圖提升簡之提升點閱率(提升收入) (新增)兼不兼差是取決於作者的需要與決定,我無從干涉也從未干涉。 個人針對林的撲浪中部份網友發言糾正: Art Pai >> 變更薪資(即稿費計算方式)就是改變勞務契約,需要雙方同意, 我想你應該沒有立場能告他。 漫畫家與出版社之間的契約應為"出版契約",雙方非僱傭關係,稿費亦非薪資。 再補充一點: 出版契約一般內容都是著作人授權出版社重製(以漫畫來說就是印刷)及散佈(發售) 作品,著作權人抽取版稅,頂多約定著作人某某系列作品須由該出版社發行,而非約定 著作權人必須交出多少稿件供出版社發行。除非是受雇人於職務上有創作的義務,或是 出資聘請他人為著作,在受僱人或受聘人不依約交稿時才有違約可言。 (其實還有些很弔詭的地方,例如COMICOMI這個平台根本不是全力出版社所有,漫畫家 直接上傳漫畫至該平台似乎不能視為與出版社訂定出版契約?) 原PO才疏學淺 以上內容有錯還請板友不吝指正 -- 又關於"提升點閱率" ...這東西請親友大隊拼命按滑鼠鍵不就成了 剛剛試過了 甚至不用登入COMOCOMI 只要點進去漫畫 每按一次網頁更新 點閱數就會增加 換句話說假使一上傳之作者有心的話 把點閱率灌水到多高都不成問題 拿這個作為稿酬依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66.158 ※ 編輯: orinoco 來自: 122.124.66.158 (04/11 18:27)

04/11 18:41, , 1F
重點可能是不是告不告得成,而是提起訴訟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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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8:42, , 2F
可能不是告不告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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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可能提(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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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口頭契約如果證實存在,屬於有效契約.使用平台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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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9:07, , 4F
如果屬於約定發表方式,即使不是出版社所有也不妨礙契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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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9:08, , 5F
總之,最後是所聘律師的本事大PK. (不是當事人不議論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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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提舉證問題(還有平台問題) 本事件的重點中雙方不是僱用人跟受僱人的關係 也不是出版社出資聘請簡創作 簡與林之約定 按普通情況來講應該是約定"出版契約" 也就是約定林有將簡之"星光"印刷成冊並拿去賣的權利 而非簡必須给付一定數量之稿件給林

04/11 19:23, , 6F
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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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rinoco 來自: 122.124.66.158 (04/11 19:41) 目前"兼差"部分簡與林各執一辭...兼差門 ※ 編輯: orinoco 來自: 122.124.66.158 (04/11 20:25)

04/11 21:27, , 7F
我覺得COMICOMI做為展示漫畫的平台實在不夠好...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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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1:28, , 8F
如果一切以COMICOMI為環境來作畫,會犧牲掉很多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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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1:29, , 9F
而且點閱率很弔詭,縮圖放張撒必死的圖人氣就20%+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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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0:12, , 10F
你內行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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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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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0:29, , 12F
推兼差門XD 這部分我願意相信作者,林反對是怕愈畫愈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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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0:38, , 13F
comicomi的點閱率是以IP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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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上看起來很多 後台計算到的數字卻不一定是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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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0:39, , 15F
作者本身不能接受用點閱率決定作品價值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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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9:39, , 16F
問題是對於單行本派的讀者而言,我根本不會去點網路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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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早知道是以這種方式計酬我就會去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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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沒有算進純單行本派的讀者這樣也不太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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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icomi本來就是知名度不高的一個網站。(身邊知道的人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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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在一個知名度低的平台發表,單行本也沒鋪貨到一般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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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賣店,行銷如此不足的情況下,要怎麼拉抬人氣呢?(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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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錯的話我記得單行本都僅在網路上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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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純單行本派讀者,我就非常討厭在網路上追連載/看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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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網路點閱而判定人氣這點實在不能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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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行本派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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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點閱數是以回作為單位,還是以一頁作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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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0:04, , 27F
若是前者,這樣對於回數連載的作者不利,而對四格作者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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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0:06, , 28F
因為四格可以拆解成好幾回,而回數連載者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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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0:47, , 29F
單行本派再加一,還是實體書看起來比較舒服,不用等lo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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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2, , 30F
單行本派+1,早知點閱數影響那麼大就每篇都去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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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48, , 31F
單行本+1,我都多買一本給香港朋友,他一直問我下集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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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9:04, , 32F
單行本派再+1,想等出了以後再一次看...Q_O 不喜歡追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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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22, , 33F
而且我看了一下星光的點閱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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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並沒有到「不值得出單行本」的那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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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23, , 35F
每話至少3000~4000,多的甚至有到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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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24, , 36F
所以實在是很難想像星光有人氣不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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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25, , 37F
附帶一提我也是單行本派的,畢竟實體本的銷售成績才是最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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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34, , 38F
會不會比起其它作品,IP的重覆度比較高一點?(亂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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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41, , 39F
單行本派+1 如果要用點閱率,就應該宣傳,而不是現在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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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42, , 40F
怪作者沒配合,讀者沒幫忙,讀者哪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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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54, , 41F
補充一下,就算是用IP來算,真的會比檯面上來看的差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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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6:12, , 42F
http://www.maxpower-p.com/810 全力的官方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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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0:32, , 43F
官方說法果然說得很好聽(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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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0:37, , 44F
唉...希望真的就這樣好聚好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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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2:12, , 45F
09年12月的"企鵝皮的胡言亂語"平均一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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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2:15, , 46F
閱覽數顯示是13253,這樣算回去的話星光稿費真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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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3:44, , 47F
這制度對短篇搞笑漫畫比較有利啊..而且純看檯面的點閱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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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3:45, , 48F
星光其實已經是所有全力作家中僅次於企鵝皮跟盤古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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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0:05, , 49F
從企鵝皮應該可以看出這樣的制度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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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0:06, , 50F
往後只要色腥羶衝高點閱就能多拿點...跟現今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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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0:06, , 51F
"沒辦法啊,都是觀眾愛看"的八點檔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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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0:07, , 52F
還是這就是台灣未來的媒體主流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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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0:27, , 53F
已經是了不是嗎(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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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8:56, , 54F
同推,我根本不會想在網路上看星光,走向完全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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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8:56, , 55F
短篇或許還適合,可是正經作品我一點都不想在網路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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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9:11, , 56F
到頭來,挑戰者這些年來的努力,只是更加證明了劇情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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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9:12, , 57F
在台灣無法生存嗎?若是這樣就真的太讓人難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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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4:51, , 58F
企鵝皮一頁可以有4000?!天啊我要哭哭了XD|||
06/13 14:51, 58F
文章代碼(AID): #1BmQ6uUF (N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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