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交響第三代扭蛋之網拍詐騙--落幕 >"<

看板Ninomiya作者 (機不可失時不再來)時間17年前 (2008/01/04 17:29),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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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刷到賣家的退款...**** ╮( ̄▽ ̄)╭ **** 也去警局「撤銷告訴」了, 我只能說沒拿到東西的版友想要退款真得自立自強, 真得要很積極的『傳簡訊』(打電話是不接的)跟賣家溝通....OTL 這次為了這件事所花的時間與金額(調閱資料)算是一個經驗..ˋ(′~‵")ˊ 我下次會更小心『保存&處理買賣交易的資料』...<( ̄︶ ̄)> 謝謝這次跟我打氣與願意關心我這篇文章的版友...^^ --------------------------------------------------------------------- 1/10 新進度 這兩天都在加班,加上等郵局的調閱記錄,所以沒啥進展....OTL 不過賣家有回應了喔!(因為我說我已經報警了╮(╯_╰)╭) 所以他又再次要求我給他戶頭&金額,說今天下班會轉帳給我! 此外,剛剛已經收到賣家傳來『已匯款』的簡訊了! 我明天一早如果真得有刷到,就會去警局撤銷告訴! 畢竟我雖然沒拿到東西,但所匯款的金額已經收到了,再告也沒立場..╮( ̄▽ ̄)╭ 套句我娘說的:「他似乎也有誠意要處理這件事,所以人別做太絕!」 ------------------------------------------------------------------------ 1/8 新進度 這兩天我下班打去問,郵局都推來推去....(╯‵□′)╯︵ ┴─┴ 今晚直接說要我跟台北總公司提出調閱記錄....啊~我之前等假的喔!...<(‵^′)> 跟總公司調閱記錄要填申請表,帶存簿&印鑑&身份證,大概還要個幾天! 唉~弄到最近脾氣越來越糟....OTL 此外,賣家那有新情報了! 一位『露天會員kazamin』提供新消息: 「您好~小弟今天有過去找他拿回沒到貨的訂金款項, 另外,有問他了一下情況~原來是因為他之前住院了好一陣, 後來東西沒處理...負評太多...就被停權了。停權後,由於他的ID也無法進入露天, 所以完全沒有買家的資料可以處理。 另外,據他說: 『他現在因為剛升主管,工作真的忙不過來,每天上班到晚8點半。 由於身為主管上班期間沒辦法接電話(他說的^^")』 不過,傳簡訊有空就會回!所以,試試這方法看看。 另外,他說他工作現在要忙到三月。他也很想處理拍賣的事,可是無法登入。 而且他現在真的撥不出時間弄,所以希望大家給他一點時間,等他一下。 感覺今天去跟他談,他是很有誠意的樣子,我也就沒再說什麼了。 希望這些話對你們些幫助~^^"」 我基本上對這番話半信半疑...ˋ(′~‵")ˊ 我今天有發一個超長的簡訊跟他說明(賣場那隻電話), 內容也提及我已經報警備案,到現在連回應也沒....╮( ̄▽ ̄")╭ 現在東西預購期都過了,錢跟東西都沒影,到了3月更難預料....┐(─__─)┌ 所以我還是繼續調閱匯款記錄,去警局備案吧! 我已經等了3個多月了,實在不想再等3個月....ε(┬┬_┬┬)3 ------------------------------------------------------------------------- 1/5 今天一早又去警局了!! 這次因為跟昨天的承辦人不同, 他說凍結對方戶頭需要正式的轉帳收據(例如:ATM收據,無摺存款收據) (凍結戶頭:將對方的帳戶鎖住,讓買家匯款轉帳時會出現這是有問題的帳戶) 警員說:如果單憑您從網路列印的賣家帳戶他無法去取締,一定要有正式的匯款單據。 剛好我之前整理時好像將它們丟了還是收到哪去,一時之間找不到...OTL 只剩存簿上有對方的帳戶(但因為同為郵局,所以只出現賣家的名字) 這個存摺上的名字是無法受理的~ 所以我必須去存簿上的匯款郵局提出申請調閱ATM轉帳記錄! (匯款名字右上角會有郵局局號:OF-0061**) 但因為時間久遠(去年10月),他們已經收入倉庫要等星期一才能挖~ 所以又要折騰到星期一才有進展...OTL 因為白天在台北上班,要等下班回新竹才能處理相關事情....>"< PS.這還是因為ATM轉帳才會留下痕跡喔! 如果用無摺存款,只有在對方那才有紀錄,這樣報案舉證上更為困難! 我應該很慶幸我的匯款是在新竹市郵政總局完成的, 所以平日一~五上班到晚上7點,六日白天也有營業!時間很方便...OTL 不過這一折騰下來, 我真得可以體會到很多人不想去報警的心情了, 因為真得超級麻煩,尤其時間又有點久,調閱上更為困難....#(┬_┬)泣! PS.所以如果匯款資料齊全的受害者快去報案吧!至少你的過程會順利很多~ 我深深體會到,我再耗下去,可以開始寫『網拍詐騙自救手冊』了....╮(╯_╰)╭ --------------------------------------------------------------- 1/4 我不想再姑息賣家了,所以今天去警察局報案了, 我帶著以下的相關資料去報案: 1.露天與奇摩賣場的帳號&網址,2.賣家的郵局帳號&手機,3.我自己的身份證 警察的回應是說: 如果不能確定奇摩賣場跟露天賣場真的是同一個人, 是無法要求奇摩賣場關閉經營的(露天賣場已經被停權了) 所以我只能針對我在露天賣場的下標資料去提出警告, 他也在警局當場試打電話給賣家還是無回音~ 目前只能就賣家的手機與帳號提出封鎖! 此外,我在等待警局通報連線過程中, 看到這個賣家的手機電話與郵局帳戶僅被提出警告一次, 所以想必很多受害者都尚未報警處理, 像我家人就說不要去報警,就當學一次教訓, 可是我覺得,就算錢拿不回來,我也要讓他得得到警告,(╯‵□′)╯︵ ┴─┴ 別再有下個受害者了~~ 所以同樣受害的人,鼓起勇氣去報警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42.218 ※ 編輯: vikamiya 來自: 210.192.242.218 (01/04 17:47)

01/05 04:53, , 1F
你的作法才是對的。給你打氣。XD
01/05 04:53, 1F

01/05 13:05, , 2F
加油!即使錢拿不回來 也要讓他不能在騙人!!你是對的
01/05 13:05, 2F

01/05 21:44, , 3F
好麻煩Q"Q我的單據也丟了,想想看要怎麼弄比較好orz
01/05 21:44, 3F

01/11 23:08, , 4F
恭喜原po,也辛苦你了...拍拍
01/11 23:08, 4F
※ 編輯: vikamiya 來自: 210.192.174.136 (01/12 22:24)

01/15 01:14, , 5F
很高興聽到這個好結局 心中的大石也終於落下 辛苦了^^
01/15 01:14, 5F
文章代碼(AID): #17VVo3AW (Ninomi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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