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ver 0.9置底

看板ORTalk作者 (Nostalgic Lover)時間18年前 (2005/11/23 01: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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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內容 -->(1)廣告文 原文設劣文,刪文章,水桶1周 廣告認定:與本版討論無關,內有惡意碼,還有商業行為等 -->(2)注音文 原文設劣文,刪文章,警告1次 注音文認定:明明就有中文可用 還打注音! ex:ㄇㄇ 有人欺負ㄜ -->(3)謾罵文 原文設劣文,刪文章,水桶1周 謾罵認定:言詞不雅,經板主規勸後未修改文章內容 -->(4)政治文 原文設劣文,刪文章,水桶1周 政治認定:內容關於任何政黨或不特定之政府機關者 但是討論音樂相關法令的在容許範圍內 可是如果言詞太過激動的話就依版規1-3處理 -->(5)筆戰文 如果能夠豪洨到大家能相信你就好 不過言詞太激動還是依照1-3辦理 -->(6)轉錄文 基本上是希望能夠在轉錄文章之前告訴作者 如果原作者寄信要求板主刪除文章的話 原文設劣文,刪文章,水桶1周 -->(7)伸手文 如果不是伸版權檔案就不會怎樣 不過如果是有版權的歌曲 刪文章 -->(8)閒聊文 沒什麼太大的規定 只要大家不要聊到跟ACG無關的就好了=w= -->(9)文章字數&標題之規定 標題不能用[公告]開頭 版主會自己改成[么告] XD 內文不要少於3行 字數少的請多用X推文 -->(10)版權檔案之規定 刪文章,警告一次 版權檔案標準:除了官方Demo曲或者是原作者自己公開的 至於低調檔案請由個人自行負責 2.推文內容 -->(1)用語言詞不雅 警告一次,並寄信通知原推文者 3.版務相關 -->(1)文章認定範圍 包含標題,發文者暱稱,文章本文,及簽名檔在內 -->(2)推文認定範圍 發文來源之下,以 所加的一行文字 -->(3)言語不雅認定 由板主自由心證 -->(4)補充項目規定 本板規為基礎板規,如果有突發之特殊狀況時 板主得以另行訂立補充項目以作為臨時應變之用 唯,此補充項目只限於兩週內有效 -->(5)警告水桶判定 警告三次可以換得水桶一周 累犯的話直接水桶一輩子 -->(6)板規更動規定 本板規開放由網友決定其內容 新增/修改/刪除 任何一項,請由至少15名的網友連署ID (嚴禁分身帳號) 並且經由全體網友投票通過 板主亦可依需求決定內容 不須經由全體網友投票,但必須公告新板規之事項 但新增條文一個月內有網友提出不贊同意見時 則必須經由全體投票表決 -- OTAKUS WEB版面: Otakus首頁: http://otakus.dyndns.org/ Otakus論壇: http://otakus.dyndns.org/phpbb2/ 網路廣播電台:http://otakusradio.dyndns.info:80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5.150 ※ 編輯: kyohaha 來自: 140.113.95.150 (11/23 02:28)
文章代碼(AID): #13WrJhyT (OR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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