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牙曉的過去(一~六)
※ 引述《sharl (翡翠 倫恩)》之銘言:
: 我把牙曉的前六篇弄成一篇了~~
: 只是,不曉得要不要把前面六篇全部砍掉呢??
在標題前按小寫『d』便可刪除本人所寫的文章。
(註:如果文章被版主『m』起來的話,可請版主幫你D掉文章。)
在標題前按大寫『E』則可修改本人所寫的文章。
(再註明:在寫文章模式時請按『Ctrl-G』尋找『線上輔助說明』,
在普通畫面時請按小寫『h』尋找『線上輔助說明』。)
如果像現在一口氣把文章集成一篇來講,最好把之前的文章D掉比較不佔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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すむすむ(栖蕪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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