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實註冊法最大的問題

看板SuperHeroes (美國漫畫/超級英雄)作者 (nobody)時間17年前 (2008/05/10 10: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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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aobau (木人)》之銘言: : ※ 引述《Talkman (接下來要監督老馬)》之銘言: : 抱歉 恕刪原文 : 在這部漫畫裡 我支持註冊法 : 如同前面的版友說的這是兩個不同的觀點、不同的看法 : 或許說是自由與法律的戰爭 : 原PO提到的 超級英雄的能力不是原罪 : 不應該被烙印 : 但是當一個人的能力強到可以隨便危害其他人的時候 : 就必須要被管制 : 現實生活中 國家的特種部隊 : 像夜鷹那種(全由志願役組成的) : 練到全身上下都是武器的人 : 如果不服役,退伍了 : 是要被提報甲級流氓的 : 再另外 如果試想 : 如果在現實生活中 : 有人練的體能超強 可以徒手制服歹徒 : 又整天閒閒沒事 遇到現行犯 : 就去幫忙抓 一不小心 還會打破路邊停的車的玻璃 : 或砸壞旁邊店家的門 : 各位覺得 他會被贊揚 還是被告防礙公務 http://blog.xuite.net/honlinyang/coachyang/12735747 不過民事官司會不會吃上就不知道了 重點是國家覺得每次都要國賠這些受害者很不爽吧? : 所以這是一場自由與法律的戰爭 : 現在要討論的是 到底為什麼要訂這條法 : 通常法律是在杜絕或預防某些犯罪產生 : 而故事的開始 就提醒大家 : 一些半吊子的超級英雄 會給一般民眾帶來困擾或災害 : 因此是必須加以管制的 : 但是站在英雄的那邊來說 : 如同在清理自爆現場時哥利雅所說的 : 「或許某一天政府不只監視繆登人」 : 所以有些英雄害怕被監視及管束 : 而反對註冊法 : 如此說來 到底他們是為了人民 還是為了自己 DD在內戰漫畫裡面是因為忍不住手癢才被抓的 當然不只他一個 到底他們是為了人民 還是為了自己? 這麼說起來可能很多英雄都得了不行俠仗義就會死的病 (漫畫沒銷路 停刊=死 果然...) : 再來提到42號的問題 : 抓到的英雄都送42號 : 直到同意註冊為止 : 這點並沒什麼違不違法 監獄性質嚴重影響到違不違法 關達那摩監獄(http://0rz.tw/0c48h )就是個例子 還是鐵人說反正監獄在異次元...不是美國的領土...所以不受人權保障限制? : 當法律規定 一定要註冊 : 一抓到 沒註冊 就是明顯違反法律啊 : 如同男生 好手好腳規定要當兵(當然 替代役那些也視同當兵) ^^^^ 說到這個 我真覺得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和第廿條 兵役法第一條根本是違憲 不過這是題外話 : 如果你不當 就是逃避兵役 也是要被判刑的 : 到時候 也只是法官開個簡易庭 直接就判啦 : 這是明顯的犯行 : 而且英雄又不像一般人 隨便的地方都關得住 : 把那個監獄當成英雄的拘留所 應該差不多吧 : 另外 好像大家都對註冊法派有的作法有疑問 : 但托爾的事情應該只算一次失控吧 : 死了一個英雄 英雄們就這麼氣 : 那故事中 死了這麼多平民呢? : 雖然自爆的是反派 : 但也是半吊子英雄引起的啊 : 其實這個故事的最後 : 兩邊的頭子 應該都算支持註冊了吧 : 美國隊長 最後脫下面罩 自報姓名 不就是註冊法要求的了 : 而註冊法有一點就是限制英雄過度破壞 : 或許美國隊長也看到這一點 : --------------------------- : 內戰結束後 : 好像只剩豬豬人領導反註冊派 : 不過我跟很多人相反 : 不太喜歡這個角色 : 總覺得他是為了自己 : 救平民 感覺也是為了顯出自己的優秀 : 與惡棍對決 好像也是顯示自己的超能力強 : 很抱歉 個人觀感 : 喜歡豬豬人的板友請自動無視這段 其他部分 之前的板友說的比我好 所以就略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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