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實註冊法最大的問題
看板SuperHeroes (美國漫畫/超級英雄)作者Scor (nobody)時間17年前 (2008/05/10 10:25)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4/24 (看更多)
※ 引述《shiaobau (木人)》之銘言:
: ※ 引述《Talkman (接下來要監督老馬)》之銘言:
: 抱歉 恕刪原文
: 在這部漫畫裡 我支持註冊法
: 如同前面的版友說的這是兩個不同的觀點、不同的看法
: 或許說是自由與法律的戰爭
: 原PO提到的 超級英雄的能力不是原罪
: 不應該被烙印
: 但是當一個人的能力強到可以隨便危害其他人的時候
: 就必須要被管制
: 現實生活中 國家的特種部隊
: 像夜鷹那種(全由志願役組成的)
: 練到全身上下都是武器的人
: 如果不服役,退伍了
: 是要被提報甲級流氓的
: 再另外 如果試想
: 如果在現實生活中
: 有人練的體能超強 可以徒手制服歹徒
: 又整天閒閒沒事 遇到現行犯
: 就去幫忙抓 一不小心 還會打破路邊停的車的玻璃
: 或砸壞旁邊店家的門
: 各位覺得 他會被贊揚 還是被告防礙公務
http://blog.xuite.net/honlinyang/coachyang/12735747
不過民事官司會不會吃上就不知道了
重點是國家覺得每次都要國賠這些受害者很不爽吧?
: 所以這是一場自由與法律的戰爭
: 現在要討論的是 到底為什麼要訂這條法
: 通常法律是在杜絕或預防某些犯罪產生
: 而故事的開始 就提醒大家
: 一些半吊子的超級英雄 會給一般民眾帶來困擾或災害
: 因此是必須加以管制的
: 但是站在英雄的那邊來說
: 如同在清理自爆現場時哥利雅所說的
: 「或許某一天政府不只監視繆登人」
: 所以有些英雄害怕被監視及管束
: 而反對註冊法
: 如此說來 到底他們是為了人民 還是為了自己
DD在內戰漫畫裡面是因為忍不住手癢才被抓的 當然不只他一個
到底他們是為了人民 還是為了自己?
這麼說起來可能很多英雄都得了不行俠仗義就會死的病
(漫畫沒銷路 停刊=死 果然...)
: 再來提到42號的問題
: 抓到的英雄都送42號
: 直到同意註冊為止
: 這點並沒什麼違不違法
監獄性質嚴重影響到違不違法
關達那摩監獄(http://0rz.tw/0c48h )就是個例子
還是鐵人說反正監獄在異次元...不是美國的領土...所以不受人權保障限制?
: 當法律規定 一定要註冊
: 一抓到 沒註冊 就是明顯違反法律啊
: 如同男生 好手好腳規定要當兵(當然 替代役那些也視同當兵)
^^^^
說到這個 我真覺得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和第廿條
兵役法第一條根本是違憲 不過這是題外話
: 如果你不當 就是逃避兵役 也是要被判刑的
: 到時候 也只是法官開個簡易庭 直接就判啦
: 這是明顯的犯行
: 而且英雄又不像一般人 隨便的地方都關得住
: 把那個監獄當成英雄的拘留所 應該差不多吧
: 另外 好像大家都對註冊法派有的作法有疑問
: 但托爾的事情應該只算一次失控吧
: 死了一個英雄 英雄們就這麼氣
: 那故事中 死了這麼多平民呢?
: 雖然自爆的是反派
: 但也是半吊子英雄引起的啊
: 其實這個故事的最後
: 兩邊的頭子 應該都算支持註冊了吧
: 美國隊長 最後脫下面罩 自報姓名 不就是註冊法要求的了
: 而註冊法有一點就是限制英雄過度破壞
: 或許美國隊長也看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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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戰結束後
: 好像只剩豬豬人領導反註冊派
: 不過我跟很多人相反
: 不太喜歡這個角色
: 總覺得他是為了自己
: 救平民 感覺也是為了顯出自己的優秀
: 與惡棍對決 好像也是顯示自己的超能力強
: 很抱歉 個人觀感
: 喜歡豬豬人的板友請自動無視這段
其他部分 之前的板友說的比我好
所以就略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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