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實註冊法最大的問題

看板SuperHeroes (美國漫畫/超級英雄)作者 (有個人....)時間17年前 (2008/05/13 07:49), 編輯推噓12(120229)
留言241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24 (看更多)
※ 引述《shellpig (貝殼)》之銘言: : ※ 引述《miula (You are my sunshine)》之銘言: : : 其實美國的 SEAL 特戰隊員每個都是登記在案 : : 因為都是人體兵器啊 : : 人權當然是美國開國最高的價值 : : 但是其實人類的社會,原本就需要達成共識互相放棄部分權利來維持共同最大利益 : : 所以分寸怎麼拿捏 : : 本來就是自古以來難解的問題阿 : 不要說SEAL或是海陸了。 : 人類社會中合法執行法律的是警察,再加上軍人好了。 : 請問有沒有哪個正常國家的軍警是不記名自由參加制的呀?@@ 這麼說好了 沒有哪個正常國家的軍警是不記名自由參加制的 但卻有一堆國家可以讓七歲的小孩合法擁有槍枝 敢問哪個問題比較大??? : 今天假設有一群人,擁有著自己強大的武力, : 然後可以不受政府節制的去逮捕或是制裁壞人, : 儘管真的,這一群人做的是好事,但是.... : 站在一般民眾的想法,我相信很多人還是希望政府能夠管制一下... : 私人執行法律是很要不得的, : 我之前也舉過死亡筆記本的例子,雖然那本漫畫的主角走偏了, : 或者我舉另一個例子:法蘭克。 : 請不要忘了美國隊長說過的,他最擔心的事情: : 是否哪天誰是英雄誰是罪犯都是政府說了算? : 然而要知道的是,私人執行法律,很多時候就變成誰是罪犯?執行的人說了算! : 因為這些人有這個能力。 : 超級英雄們絕對都只抓被通緝的人嘛? : 超級英雄們從來都不會出錯嘛? : 當然不是。 : 出的錯,造成的不必要傷害可多了,這是之所以一般民眾大多支持註冊法的原因。 超級英雄們當然會出錯 但想想你所寄望的政府會不會出錯? 同樣一句話還給你 政府出的錯,造成的不必要傷害可多了 而就實際狀況來說 政府出的錯,造成的不必要傷害往往只是為了當權者的個人利益 超級英雄出的錯,造成的不必要傷害卻往往只是與罪犯戰鬥的過程無法變免的破壞 兩相比較之下 我無法接受的是因為當權者個人利益所帶來的不必要傷害 : 漫畫中的英雄們就是有著自己的武力,私自執行法律的人們。 : 甚至他們擁有的還不是普通武器,而是或許足以毀天滅地的超能力... : 今天大家只是看漫畫,或許有點難以想像我說的, : 認為超級英雄們就算是這樣,還是在打擊壞蛋做好事呀, : 但是假如這世界真的有這麼一群英雄, : 不要說真的是自己被傷害到, : 甚至不要說是親戚朋友同事鄰居怎麼樣, : 只要你三不五時看到某個英雄為了抓壞人把城市破壞了, : 有多少人受傷又多少人無家可歸, : 這些雖然不滿意,但是也就算了他們在抓壞人嘛。 : 直到有一天你看到又是這些英雄出了包, : 這次死了好幾百人其中很多只是小孩子.... : 我相信很多人會怒到,會要求這些英雄的行為們應該被管理的。 還是一樣的話 與其要求這些英雄的行為們應該被管理的 倒不如想想如何制止導致這一切錯誤發生的超級罪犯 : 所以如果你能接受,一群人有自己強大的武器(超能力), : 可以不受政府節制的去打擊壞人, : 然後或許偶爾會不小心把你家拆了, : 或是哪天起床看新聞才知道自己的一對雙胞胎外甥女死於一場英雄抓壞人的小意外, : 那麼,註冊法真的是侵犯自由的惡法呀.... 我想永遠也沒有人可以接受英雄抓壞人時,不小心把自己家拆了 也不會有人接受英雄抓壞人時,意外地導致自己一對雙胞胎外甥女的死亡 但是,請注意 導致一切發生的是作惡的「壞人」 而不是抓捕壞人的英雄 你不去怪罪導致這一切錯誤發生的「壞人」 反而怪罪抓捕壞人的英雄? 我想「本末倒置」跟「是非不分」大概就是這種心態的最佳描寫吧 PS:說真的 要解決這些問題其實很簡單 就是把東尼的動力裝甲發給警察當制式裝備 然後叫所有超級英雄都退休 別再插手打擊罪犯的事情 要是手癢硬要管就當罪犯處理 這樣一切事情就解決了 不過漫畫家也要回家吃自己了.....>< 所以說,註冊法只是漫畫家為了維持自己生計的手段 絕對不是解決這一切問題的方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51.216 ※ 編輯: amio123 來自: 220.139.51.216 (05/13 07:58)

05/13 08:29, , 1F
看到這篇的第一段我想到PPG......
05/13 08:29, 1F

05/13 09:26, , 2F
沒錯 與其說註冊法是為了解決問題,不如說是出版商為了
05/13 09:26, 2F

05/13 09:26, , 3F
搞一個英雄大混戰而弄出來的一個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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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1:55, , 4F
東尼的動力裝甲造價有便宜到可以大量配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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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2:05, , 5F
不用一次到位啊,分個幾年換裝就行啦! ^^
05/13 12:05, 5F

05/13 12:43, , 6F
前面兩點回應是比爛 比下有餘的邏輯怪怪的
05/13 12:43, 6F
比爛?比下有餘? 我不覺得 現在是兩顆蘋果在比較 要不就是超級英雄自我管理 要不就是讓政府管理 對我來說「讓政府管理」這一顆蘋果比較差 所以我決定挑「超級英雄自我管理」這一顆蘋果 這是很單純的選擇問題 不存在任何比爛或比下有餘的心理安慰

05/13 12:44, , 7F
再者 前面舉過的例子 New Warriors追捕犯罪搞出的爆炸案
05/13 12:44, 7F

05/13 12:44, , 8F
擺明就是他們想紅 硬是越級挑戰 才搞出問題 當然引爆者是
05/13 12:44, 8F

05/13 12:44, , 9F
惡棍 只是怎麼不想想 自己沒實力 為什麼不通報神盾 只是
05/13 12:44, 9F

05/13 12:45, , 10F
為了想紅而硬幹 難道沒責任? 難道不該管一下
05/13 12:45, 10F
該管 但在管之前你有沒有想過哪來的炸彈給惡棍爆? 火藥不也被政府用法律列管了 有用嗎???

05/13 12:45, , 11F
再來是法律問題 東尼可能太強勢沒錯 但是換個角度想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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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2:46, , 12F
隊長塞個癱瘓器在人家手裡也是半斤八兩 況且法律已經頒布
05/13 12:46, 12F
請問在cap塞個癱瘓器前 東尼幹了什麼事? 請不要得到選擇性的失憶症.......

05/13 12:46, , 13F
惡法亦為法 學者說過法律的價值在其不可妥協性 那麼大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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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2:47, , 14F
該從合法手段去修正 去衝撞 而不是一開始就擺明開幹 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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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2:47, , 15F
也很明顯 英雄很多部份也是看自己爽不爽 不爽就內戰 這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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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2:47, , 16F
人民公眾利益有何關係 內戰很明顯倒了沒的是一般民眾
05/13 12:47, 16F
怎麼會內戰? 請搞清楚是誰決定掀起戰火的 反註冊派可沒有要開戰的意思 他們只想默默地行善 連阻止別的英雄支持註冊法的意圖都沒有 這一切戰火可是因為註冊派「強行」將自己的意願加諸於他人身上才引起的 可笑的是註冊派打的招牌是要減少平民的損失 但最先帶給平民損失的就是他們 還是那句話 要怪請怪造成這一切的源頭 不要亂遷怒到別人身上......... 話說就算是要推行註冊法 但時間真的有缺到連召開個會議讓彼此協商的時間都沒有嗎? 在這麼緊迫的時間內定出來的法律有可能沒問題嗎? 用這麼一部基本上絕對會出問題的法律到底是在解決問題還是在製造更多的問題?

05/13 18:41, , 17F
比爛指得是一堆小孩有槍那句 如果這樣比爛 還有一堆非洲
05/13 18:41, 17F

05/13 18:41, , 18F
軍政府國家 都是有槍最大 不要法律最好 人人都自由
05/13 18:41, 18F
那句我想你可能是誤會我的意思了 之所以舉出小孩有槍的例子 純粹只是想說出諸如此類的管制法律在某種程度上 只是一個擺好看的裝飾品 對於需要解決的問題一點幫助也沒有....

05/13 18:41, , 19F
如果以您拿到火藥的邏輯 什麼都說法律沒用 那也不用刑法
05/13 18:41, 19F

05/13 18:42, , 20F
反正就算有死刑 也還是有殺人案 那也不要了 民法也不用了
05/13 18:42, 20F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 是的,法律沒用 法律的存在往往只是在規範守法的人 對於罪犯一點規範效用也沒有 只能在事後給社會正當理由去懲罰他們 也因為如此 所以這些超級英雄的漫畫才會受到歡迎.........

05/13 18:42, , 21F
因為一堆人涉及鑽漏洞逃漏稅 問你 這樣以您的邏輯 法律有
05/13 18:42, 21F

05/13 18:43, , 22F
用媽? 廢了吧 反正禁止不能完全管制 就乾脆不要 這個邏輯
05/13 18:43, 22F

05/13 18:43, , 23F
應該是反法律 不是反註冊法吧
05/13 18:43, 23F

05/13 18:44, , 24F
如果說怪源頭 我也可以說 如果New Warriors 不去逼硝化人
05/13 18:44, 24F

05/13 18:44, , 25F
硝化人頂多炸炸金庫 不會炸死小孩 那麼源頭是New Warrior
05/13 18:44, 25F
如果硝化人不準備炸金庫 New Warriors又為何會出來? 請問誰才是源頭?

05/13 18:45, , 26F
囉? 當然不是吧 不過依照您的套套邏輯 就是如此 以結果論
05/13 18:45, 26F

05/13 18:45, , 27F
而非真的以事發多元原因這點來論 什麼事都要單一決定論的
05/13 18:45, 27F

05/13 18:46, , 28F
話 註冊法也不至於有這麼多爭議了 反正禁就對了
05/13 18:46, 28F
看看你上面這莫名其妙的詭辯 我想你已經不打算理性地討論了 所以....到此為止吧!

05/13 20:45, , 29F
那個七歲有槍的國家是英國喔 :P
05/13 20:45, 29F
※ 編輯: amio123 來自: 220.139.51.216 (05/13 21:25)

05/13 22:02, , 30F
跟您意見不同就是詭辯嗎 但是您既不認同法律的防範性
05/13 22:02, 30F
還有 171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05/15 23:26, , 202F
你無法[預防]...
05/15 23:26, 202F

05/15 23:27, , 203F
而事後的追究頂多也只能給予new warriors死刑而已
05/15 23:27, 203F

05/15 23:27, , 204F
又回到原點,不聽怎麼辦?算了 我又再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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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3:27, , 205F
所以我才問[註冊]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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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3:27, , 206F
這難道不是比較關鍵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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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3:28, , 207F
現實社會中任何專業人士也都有控管或執照,就是這樣
05/15 23:28, 207F

05/15 23:28, , 208F
要不要問醫生、律師要執照幹嘛?
05/15 23:28, 208F

05/15 23:28, , 209F
例如? 如何[控管]?
05/15 23:28, 209F

05/15 23:29, , 210F
發執照時會不會登記一下姓名?
05/15 23:29, 210F

05/15 23:29, , 211F
執照只是能力面的[資格]而已
05/15 23:29, 211F

05/15 23:30, , 212F
一樣無法[預防] 一樣只能事後追究
05/15 23:30, 212F

05/15 23:30, , 213F
對啊,沒資格就不能亂逮捕啊,免得損失更大
05/15 23:30, 213F

05/15 23:31, , 214F
令人吃驚的是,莫名奇妙的現實世界的常識忽然消失了
05/15 23:31, 214F

05/15 23:32, , 215F
現實世界的常識是 沒有律師執照一樣可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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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3:32, , 216F
密醫一樣存在
05/15 23:32, 216F

05/15 23:32, , 217F
你一樣只能事後追究
05/15 23:32, 217F

05/15 23:32, , 218F
對不起,我不想多花時間了,因為我發現這個討論會溢出常識
05/15 23:32, 218F

05/15 23:32, , 219F
[預防]?
05/15 23:32, 219F

05/15 23:33, , 220F
所以呢,你主張廢除醫師法嗎?讓大家欣賞一下
05/15 23:33, 220F

05/15 23:34, , 221F
大家在意的是醫師的專業能力 但英雄的能力是天生的
05/15 23:34, 221F

05/15 23:34, , 222F
自己不會覺得自己的主張在現實中不值一提嗎?
05/15 23:34, 222F

05/15 23:35, , 223F
你有能力跟你跑出去亂逮人是兩回事
05/15 23:35, 223F

05/15 23:35, , 224F
你可以自己去問問看這樣的差異有多大
05/15 23:35, 224F

05/15 23:37, , 225F
問誰?平行宇宙的XXX嗎?
05/15 23:37, 225F

05/15 23:38, , 226F
英雄逮捕人時,大家也會在意能力以避免害死人
05/15 23:38, 226F

05/15 23:41, , 227F
對,是避免,不是絕對。 未成年人的殺人犯你要怎麼判?
05/15 23:41, 227F

05/15 23:41, , 228F
好吧,反正我就只能以現社會的常識去推理,因為我認為這樣才
05/15 23:41, 228F

05/15 23:41, , 229F
頂多是死刑
05/15 23:41, 229F

05/15 23:41, , 230F
這就是社會常識
05/15 23:41, 230F

05/15 23:42, , 231F
能吸引讀者,這種脫離常軌的思考我不打算跟了
05/15 23:42, 231F

05/15 23:42, , 232F
對於未成年的公民,各國法令給予的都是教育。
05/15 23:42, 232F

05/15 23:42, , 233F
一句話,那你贊成廢除刑法、醫師法等法律嗎?是或不是就好
05/15 23:42, 233F

05/15 23:43, , 234F
而這正是年輕英雄缺乏的
05/15 23:43, 234F

05/15 23:43, , 235F
其他通通是跳針,很難看的
05/15 23:43, 235F

05/15 23:43, , 236F
各國"法令"給予的都是教育。
05/15 23:43, 236F

05/15 23:44, , 237F
一句話,天生的能力不該非自願的貼上標籤受到監控
05/15 23:44, 237F

05/15 23:45, , 238F
既然承認要法令那就OK啦,到此結束了,掰囉
05/15 23:45, 238F

05/15 23:46, , 239F
那要根據法令的內容,而不是虛擬的假設。
05/15 23:46, 239F

05/15 23:48, , 240F
否則變種人就不需要爭取中立。
05/15 23:48, 240F

05/16 00:08, , 241F
順帶一提,現行犯人人可逮捕然後交給警察。
05/16 00:08, 2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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