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魔物的食物
※ 引述《meatloaf (那又怎樣)》之銘言:
: ※ 引述《qwer ( )》之銘言:
: : 新鮮QQ白裡透紅的人耳朵一斤十元!!~ 涼拌著配上有咬勁的人頭皮
: : 在加點魔界特製的沙拉...就是一道人肉大餐前的開胃菜
: : 又 本餐廳新開的菜單 活人三吃 鳳梨人球 糖醋人排等..
: : 任君選擇
: 本店推出豪華組合套參
: 開胃菜是手指沙拉 主菜是黑胡椒人排 飯後甜點是新鮮血作成的米糕
: 試辦期間還打折喔
: 自己先吐
真是......什麼樣的人說什麼樣的話
不過這樣吃優雅多了,至少不像烙印勇士裡...(汗)
: : 那就更好啦...基本上煙鬼的法律...實在是難以讓大部份以人類為食的妖怪接受
: : 而且...說穿了.. 有國家制度或法律能管轄的範圍
: : 在魔界中也只是一小部份而已....其實打贏了大會
: : 有統治魔界權力的...也只不過是統治了一小部份 真正對整個人界或靈界的影響
: : 也許是不大的......
: 總覺得吸引人的只有"當上最高權力者 所有妖怪都要聽你的話"
: 如此而已
就是勝利者所擁有的愉悅吧!大概也很難什麼"所有的妖怪都聽你的"這種事
: 如果說魔界力量代表一切 那麼由打贏的人來統治是合理的
: 就像雷禪 黃泉 軀能夠三分魔界一樣
: 不遵守上位者說的話無論如何都不會遵守
: 但煙鬼的法律似乎太背離妖怪的常道 會有反彈是正常
: 說不定只是礙於像軀這類厲害的妖怪而不敢造反....
以妖怪的生命而言,三年,短時間吧!雷禪不吃東西也過了千年才死,讓人納悶
妖怪到底多久吃一次。或許就像乾闥婆王說的,三百年對人來講很長,對天界的
人也不過是長大的歷程(這句話考慮到人類的立場,其實相當奇怪)。三年不侵犯
人界,還好。這也算對武術大會創始人的一點敬意。我倒懷疑他們會定出什麼樣
的規則。就算吃了人,好了,那又怎樣?難道會因吃了「保護動物」就被判重刑
?只有個首領,以這麼不健全的組織,會「有罪必罰」才怪。而且對民生必需的
行為判決有罪根本就是既好笑又莫名奇妙的事。不過,嘿,魔界看過了什麼來著
的規則的妖怪恐怕不多。我有閒也不會去翻什麼法律條文就是。
其實幽遊那些不是人的有些還挺重視人類。如果只把人當食物,也沒有想要融入
人界這種事吧?而且以分級(A,B,C,D...)來看,也把等級較高的說為較趨向人類
(類似的話? 沒書翻)。反正就像翼獅說的,個人有個人的角度。至少妖怪還有討
論到以人類為食的看法,而不是很自然的「有什麼好討論?當然是吃啊!」所以
,還好嗎......
: 我到底在說什麼(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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