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工作室遲遲不交衣、不接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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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bler (緋村章魚丸)時間18年前 (2007/11/09 14: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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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153 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除了有明文規定的特定項目以外(不動產權、終身定期金契約等)之外. 口頭約定即為契約。. 所以,他說25號,你說好,這樣就完成契約了,如果沒有在25號拿到. ,就是違約,退錢什麼的當然早就可以了.... --.

推噓6(6推 0噓 3→)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thenalu (一步蓮華)時間18年前 (2007/11/09 00: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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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請教一下. 工作室跟我約定是10/25交件. 也說明是要趕成大場的. 我從交件前兩個禮拜就開始詢問. 而且也跟對方說. 我有變瘦,看他要不要重新幫我量一下. 對方說不用,有問題再改. 催促至今(工作室一再說,做好了,要寄出了). 但是至今尚未拿到衣服.... 應該說,我我從台南衝到高雄,. 約好
(還有19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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