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工作室遲遲不交衣、不接電話

看板cosplay (角色扮演 扮裝)作者 (緋村章魚丸)時間18年前 (2007/11/09 14:47),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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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153 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除了有明文規定的特定項目以外(不動產權、終身定期金契約等)之外 口頭約定即為契約。 所以,他說25號,你說好,這樣就完成契約了,如果沒有在25號拿到 ,就是違約,退錢什麼的當然早就可以了... ※ 引述《athenalu (一步蓮華)》之銘言: : 認真請教一下 : 工作室跟我約定是10/25交件 : 也說明是要趕成大場的 : 我從交件前兩個禮拜就開始詢問 : 而且也跟對方說 : 我有變瘦,看他要不要重新幫我量一下 : 對方說不用,有問題再改 : 催促至今(工作室一再說,做好了,要寄出了) : 但是至今尚未拿到衣服... : 應該說,我我從台南衝到高雄, : 約好了要幫我和我一起出團的人拿衣服 : 結果只看到了尺寸全然不合的衣服 : 最後,我只拿到... : 同團的一件長短不一的背心, : 還有一件用內袍的布做成的大衣... : 大衣邊還滾毛皮....跟當初談的完全不一樣 : 對方是說,會幫我重做 : 東西會11/8之前一定讓我拿到 : 當然 : 已經過了11/8還是沒消息 : 打手機也沒接 : 另一個搭檔已經想退錢了 : 還是說,衣服一定就是要等過了會場還沒拿到 : 才能提出退錢的要求?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37.226

11/09 21:28, , 1F
那存證信函寄一寄啦,還有什麼好說的
11/09 21:28, 1F

12/18 18:37, , 2F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口頭約定拿什麼舉證...
12/18 18:37, 2F
文章代碼(AID): #17D0A2WA (cos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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