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正

看板AC_In (裏洽 18+動漫)作者 (QQ)時間6年前 (2018/03/08 02:13), 6年前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5 (看更多)
依照組務公告修訂板規,增加下列項目 實際上與舊有規範並無太大差異,敬請板友確認 板工 albb0920 7. 發表禁止類型的交易類文章 定義:發表涉及組務公告禁止類型的物品交易、徵物、贈送文 本板不開放交易文、徵物文,違者依照板規三處理 無償贈與需符合組務規範 ( C_Genre #1QRgyQIe ) 不可為未授權重製、改作之物品。 二次創作若版權人有宣告禁止,亦不可發表 依組務規定,如涉及禁止類型的物品,處一年以上水桶並退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37.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_In/M.1520446384.A.87E.html ※ 編輯: albb0920 (1.34.237.118), 03/08/2018 02:16:56

03/08 02:36, 6年前 , 1F
大法官釋憲XD
03/08 02:36, 1F

03/08 19:59, 6年前 , 2F
我文盲,所以有通俗一點的白話解釋這次釋憲是怎樣才違規
03/08 19:59, 2F

03/08 19:59, 6年前 , 3F
怎樣才不違規嗎?
03/08 19:59, 3F

03/09 10:28, 6年前 , 4F
結論就是本本不能發贈送啦。以後都要講"有一批漫畫贈送"
03/09 10:28, 4F

03/09 10:28, 6年前 , 5F
來規避了
03/09 10:28, 5F

03/09 10:32, 6年前 , 6F
不過站方也很有趣,交易指的是有來有往的行為,不然怎麼
03/09 10:32, 6F

03/09 10:32, 6年前 , 7F
叫交易?真該叫這些人去重讀國文。白話就是站方孬種怕事
03/09 10:32, 7F

03/09 10:32, 6年前 , 8F
所以贈送也不准你發。
03/09 10:32, 8F

03/09 10:46, 6年前 , 9F
無太大差異這句破題有點微妙....
03/09 10:46, 9F
站方公告是重申嚴禁發表 "法律或政府法令禁止(於網路)交易之財貨/服務" 這些規定在這篇公告發出來之前就一直存在了, 甚至在站規之前,板友使用 ptt 本來就受到我國法律的規範, 刑法 235 條的問題以前也討論很多次了,請參考大法官釋字第 617 號及相關判例 ※ 編輯: albb0920 (1.34.237.118), 03/10/2018 12:49:48
文章代碼(AID): #1Qe2kmX- (AC_I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Qe2kmX- (AC_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