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洽特] 現在Iwin事件到底情勢發展的怎麽樣了?

看板AC_In (裏洽 18+動漫)作者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時間1月前 (2024/03/27 11:16), 1月前編輯推噓15(15025)
留言40則, 10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 推 SiaSi: 既然反對iwin這麼有正當性,想必在野兩黨立委早就摩拳擦掌 03/26 17:44 : → SiaSi: 在質詢時用力電爆官員了,對吧? 03/26 17:44 單純反對iWIN是有正當性的,因為解嚴後從沒有一個組織可以繞過層層監督 僅憑匿名檢舉制度就能報案抓人 問題就在於iWIN抓人的理由是涉及兒色,後面又有四個政府機構與 保守團體撐腰,這些人都無視了程序問題,完全就結果論來維護iWIN的 胡作非為。 就像警察接獲匿名線報,沒有申請就隨便破門抓人,然後剛好抓到殺人犯 這樣,你能說警察就是對的,因為他都抓對人以後就可以隨便這樣? 那如果哪一天警察真的抓錯人該怎麼辦? 這不是沒有的事,想想江國慶案 不要看iWIN現在只拿兒色說話,那是因為這個突破口是國際趨勢,很多人 都認為兒少權益優先,所以他只拿兒色說話 但iWIN負責的內容從來不是只有兒色,它們一直拿兒色出來當擋箭牌 就是因為它們知道很多人都認為戀童癖殘害兒童該死 所以就跟某些邪教一樣,你只要說你是為了神,你是虔誠的信徒,你幹啥 壞事都可以被原諒。甚至於誰在質疑你,你都可以把對方打成不信神的邪教徒 -- 神說,要有光,於是有了光之美少女! https://www.penana.com/user/296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39.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_In/M.1711509383.A.23E.html ※ 編輯: hermis (211.23.39.77 臺灣), 03/27/2024 11:16:44

03/27 12:28, 1月前 , 1F
iwin不會主動去檢舉啦
03/27 12:28, 1F
你怎麼知道不會? 匿名檢舉的意思不就是他們自己內部要搞人也能檢舉好嗎? 假裝自己匿名就沒事了

03/27 12:39, 1月前 , 2F
那你就是被害妄想了
03/27 12:39, 2F
我只是用iWIN的標準去看他們的垃圾匿名檢舉機制而已 有二次元兒色圖就是潛在犯罪者就該報警 那我為啥不能質疑有匿名檢舉就可能有暗盤?

03/27 12:53, 1月前 , 3F
所以IWIN現在只剩通知警方來查的功能啦
03/27 12:53, 3F

03/27 12:54, 1月前 , 4F
之前會直接下架文章是因為它的警告信有這個公權力 現在被
03/27 12:54, 4F

03/27 12:54, 1月前 , 5F
拔了
03/27 12:54, 5F
對啊,這次被拔是應該的 其實已經符合我最低的要求了 至於匿名檢舉我看它們大概嫌麻煩也不會下架,就這樣吧 後面要怎麼燒,就算不燒都沒差了 至少最危險的一關已經卡死

03/27 13:02, 1月前 , 6F
其實說被拔也還有爭議 因為只是開會的時候說要改流程 啥時
03/27 13:02, 6F

03/27 13:02, 1月前 , 7F
改好像沒說
03/27 13:02, 7F
既然都搬出共識一說,應該放棄這個是它們目前主動讓出來了 這個它們之前也放話說流程的問題要改一改,這就官方立場 要是改來改去那那個共識說就變成連自己再打臉自己,這臉丟很大 後面iWIN討論標準應該是送件標準,砍文標準大概依然是自由心證 覺得是就會寄信要求,反正是網路管理機構砍文,不是他們砍,責任 不在它們身上了,標準可以隨便訂。 這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03/27 13:04, 1月前 , 8F
就低調處理啊
03/27 13:04, 8F

03/27 13:49, 1月前 , 9F
如果是改過的規定平台不砍文也沒責任 iwin的警告信是真的只
03/27 13:49, 9F

03/27 13:49, 1月前 , 10F
是建議 應該不會有人鳥他了
03/27 13:49, 10F
這也不好說,但至少iWIN本身的威脅性會大降沒錯 前提是衛福部跟那些保守派不要跳出來靠北

03/27 14:31, 1月前 , 11F
在有性影像處理中心處理本國受害者的情況下,
03/27 14:31, 11F

03/27 14:32, 1月前 , 12F
iwin這個組織的存在必要很值得討論
03/27 14:32, 12F

03/27 14:42, 1月前 , 13F
就處理受害人尚未發現自己影像被人散佈的案件吧....所以他
03/27 14:42, 13F

03/27 14:42, 1月前 , 14F
們現在就跑去幫虛擬兒童申冤了
03/27 14:42, 14F
其實是有就很少 現在有個性影像處理中心了,這案子大概要撤了 雖然是同一間得標,但蚊子肉也是肉不是?總得找點事做 大概就是這樣所以就盯上二次元了

03/27 14:55, 1月前 , 15F
性影像處理中心好像無權處理受害者尚未發現的案件吧 我看
03/27 14:55, 15F

03/27 14:55, 1月前 , 16F
介紹他主要業務是協助受害人報案蒐證與法律諮詢 需要受害人
03/27 14:55, 16F

03/27 14:55, 1月前 , 17F
自己找上門才能有後續動作
03/27 14:55, 17F
這才是正常的程序啊

03/27 15:01, 1月前 , 18F
你漏了只要引起性慾就算是兒色的奇葩思想犯條文
03/27 15:01, 18F

03/27 15:16, 1月前 , 19F
性影像中心就算是不認識當事人也可以檢舉喔
03/27 15:16, 19F
可能其他選項那邊填陌生人可以給過吧 ※ 編輯: hermis (211.23.39.77 臺灣), 03/27/2024 15:20:29

03/27 16:29, 1月前 , 20F
那這樣性影像中心跟IWIN的任務不是完全重疊了?
03/27 16:29, 20F

03/27 16:34, 1月前 , 21F
仔細看了一下最少要有當事人的真實姓名 所以完全陌生人應
03/27 16:34, 21F

03/27 16:34, 1月前 , 22F
該無法申訴
03/27 16:34, 22F
性影像處理中心我沒試過不知道,但iwin的真實姓名可不用驗證就可以檢舉到 對方受理了 至於受理後有沒有進一步驗證,沒成功過不知道 但看一堆加速師跟樂子人狂檢舉,就知道後面應該是沒驗證才會一直檢舉 一直爽。

03/27 16:43, 1月前 , 23F
調整一下報案表單,維護一個系統總會比兩個系統省錢
03/27 16:43, 23F
所以現在權責要分開啊 剛好衛服部跟展翅想管二次元,iWIN就去管二次元 性影像處理管三次元,大家都win ※ 編輯: hermis (211.23.39.77 臺灣), 03/27/2024 17:09:45

03/27 21:58, 1月前 , 24F
同意IWIN並不是無辜的+1 當審核人拿刀砍下去的時候,就代表
03/27 21:58, 24F

03/27 21:58, 1月前 , 25F
審核人是認同且同意衛福部的濫權解釋的。
03/27 21:58, 25F

03/27 23:13, 1月前 , 26F
一樓是不知道有些警察下班,也會去當檢舉達人
03/27 23:13, 26F

03/27 23:15, 1月前 , 27F
為什麼檢舉達人會被打,因為現行開放檢舉機制不夠完
03/27 23:15, 27F

03/27 23:16, 1月前 , 28F
善,同時處理的人力不足,以最近的社工案來看
03/27 23:16, 28F

03/27 23:17, 1月前 , 29F
你人力光是處理現實兒少問題,就自顧不暇了
03/27 23:17, 29F

03/28 07:08, 1月前 , 30F
怎麼會有違停慣犯冒出來 所有罰單全是警察看過才開的欸
03/28 07:08, 30F

03/28 07:09, 1月前 , 31F
搞到公車站 斑馬線卸貨區上都不能檢舉…
03/28 07:09, 31F

03/28 10:54, 1月前 , 32F
你不信黨,黨的信徒就把你吊路燈
03/28 10:54, 32F

03/28 12:36, 1月前 , 33F
檢舉制度確實必要 不然就要投資大量資源在科技執法 不然法
03/28 12:36, 33F

03/28 12:36, 1月前 , 34F
律執行力低就是必然結果
03/28 12:36, 34F

03/28 12:37, 1月前 , 35F
只是現在iwin備受爭議的不是執行力低 而是法條過度解釋
03/28 12:37, 35F

03/28 13:14, 1月前 , 36F
現在的搜尋引擎在不更改設定的情況下,基本上會把成人內
03/28 13:14, 36F

03/28 13:14, 1月前 , 37F
容自動排除,這樣的現況下是否還需要一個專門管制內容分
03/28 13:14, 37F

03/28 13:14, 1月前 , 38F
級的組織,這一點很值得討論
03/28 13:14, 38F

03/28 21:43, 1月前 , 39F
03/28 21:43, 39F

03/29 04:13, 1月前 , 40F
一樓還沒出社會嗎…自導自演的案例多了
03/29 04:13,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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