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春》(10) 吐維
第十章
春很快知道,這是個『好問題』。
「通常會找認識的人,而不是在網路上漫無目的地尋找。而且你似乎一
開始就限定只找一個夥伴。」
「因為我想兩個人一起去搶。」夏至恆說。
「這是結果,不是答案。」春說。
「認識的人會因為顧慮彼此而絆手絆腳,我不是瘋子,我明白搶銀行很
危險。」夏至恆說出了驚人之語。「必要的時候,那個被我選中的人可以成
為替罪羊,像蜥蜴斷尾一樣,他會代替我被警察抓,代替我頂銀行搶匪的罪。」
矛盾。春察覺夏至恆的陳述中有矛盾。
「你說『你喜歡我』。你說『要讓我為你頂罪』。這兩個句子本身存在
矛盾。」
「我要找一個喜歡我的人,他才可能心甘情願為我頂罪。」夏至恆不慌
不忙,「要讓他徹底地喜歡上我,唯一的方法就是和他成為戀人,唯有這種
誰也拆不散的關係,才能確保我在搶案中全身而退。」
春盯著夏至恆。
「那你不會向我坦白。」
「最高明的騙術是,對方明知不是真的,卻寧可把它當成真的。」
「你不像是這種人。」
「最高明的騙子,是看起來不像騙子的人。」
「夏至恆。」春決定扔手牌,即使那不『道德』。
「你在銀行工作過。」
夏至恆停滯了一下。春感覺到他『正在思考』。
「那不是真的履歷,春,我沒有笨到把真的履歷放在網路上。」夏至恆
柔聲。
「那個『旁觀者』。」春繼續說:「他和我很相像,從來不『代入』,
總是避免走到故事的中央。你在看到我的那刻,就直覺地認為『他和我很相
像』,正如我看到他在照片裡出現時的感覺一樣,你是因為這個原因,才選
擇接近我。」
夏至恆忽然變得非常安靜。
「你原本想和『旁觀者』一起搶銀行,但是那個『旁觀者』因故不能夠
陪在你身邊,所以你找上了我。你找到了另一個『旁觀者』,你想讓我代替
曾失去的那個。」
「春,你記得我和你說過的故事嗎?」夏至恆說。
春緘默,等待夏至恆。
「就是在無聲電視展場的那個報導,那個銀行搶匪。」
春想起來了。夏至恆的確說過,李師科,台灣史上第一位持槍搶劫的銀
行搶匪。
「那個故事,其實我說的並不完整。」
夏至恆說:「事實上,搶案發生的隔天,警方立即便宣告破案,他們逮
捕了一個號稱罪證確鑿的『嫌疑犯』,不只目擊者一個不少,在他的座車上
還搜到用來作案的兇槍,連『嫌疑犯』本人都承認自己犯下這起搶案。這個
人,叫作王迎先。」
王迎先。春不解地覆誦一遍。
「你一定覺得很奇怪吧,明明真正的犯人是李師科,為什麼警方還會有
其他嫌疑犯?事實上王迎先也是一位計程車司機,平常老實做生意,在銀行
發生搶案的那天,王迎先剛好開著他的計程車經過銀行附近。他的身高、體
型都和李師科有點相像,因此警方藉由附近熱心民眾的指認,循線逮捕了他。」
「你說他承認犯罪。」春說。
夏至恆點點頭。「嗯,當年的報紙上這樣記載,被逮捕的王迎先一開始
矢口否認,但經過一晚上的功夫,警方便突破他的心防,讓他伏首認罪。」
「既然如此,為什麼後來又否認?」
「沒有否認啊,春。王迎先從來不曾『否認』犯罪。」
夏至恆慢慢地說:「王迎先認罪後,警方就帶著他回到犯罪現場,也就
是那家被搶的銀行,要他模擬當初搶劫的情況。途中經過當時的秀朗橋,王
迎先就忽然掙脫警察的掌握,戴著手銬,一句話也沒多說,翻身跳下了當時
的新店溪。」
春安靜下來。他忽然轉身,靠近電腦。
「不用查。」夏至恆說:「春,那都是『真的』,是真的發生過的事。
不是假設,也不是想像。」
春坐回床上。「你說他承認犯罪。」
「既然沒有做,為什麼要承認是嗎?因為警察刑求他,春,你看過警察
怎麼刑求別人嗎?不是吊起來用鞭子打喲,因為這樣會留下傷痕,留下證據
。警察會像這樣。」
夏至恆朝春俯下身,『像是要吻他』,春不由得縮了一下。
但夏至恆下一刻朝春伸出了手,細長骨感的手掩住了春的口鼻。
春瞪大眼睛,夏至恆的手掌巧妙地堵住春的所有毛細孔。春感到窒息。
「夏……」春的聲音被封緘在夏至恆的體溫裡。夏至恆沒有放手的意思
,他用體重壓制著床上的春,氧氣從春的世界就此消失。
夏至恆想殺死他。春的腦袋裡『想像』著,而想像很快成為『確信』。
夏至恆的膝蓋仍舊抵著他的跨間,用盡全身力氣扼止他呼吸的權利。
春全身都出現異狀。他四肢發軟、臉色發青、胸口劇痛,渾身液體傾潮
而出,感官逐漸模糊,他試著反抗,但夏至恆的力氣遠超乎他的想像,春根
本無能為力。
夏至恆想殺死他。
夏至恆想殺他滅口。
春會死在這裡。
然而所有的壓力在春看見死去的祖母向他招手的瞬間消失。夏至恆鬆開
了春,退開來扶住春的背。
「春,春?你還好嗎?」夏至恆拍著春的背,撫摸著他的胸,輕柔的好
像『方才施暴的人不是他』。春大口大口地吸氣,他的眼淚模糊了他的視覺
,有生以來第一次覺得氧氣是如此珍貴。「抱歉,我很抱歉。」他過了一會
兒才聽見夏至恆的聲音。
春回過身來,迎面對著夏至恆的鼻子一拳。夏至恆沒有閃躲,沒必要閃
躲。春的拳『碰觸』到夏至恆鼻樑,沒有改變它的任何狀態。
「你想殺我。」春撫著紅腫的嘴唇。
「對不起。」
「我差點被你殺死。」
「抱歉。」
「你幾乎要殺死我。」
「我不是故意的。」
夏至恆看著春,笑出聲來。春瞪著他。
「我只是想讓你感受一下,所謂的『被刑求』是什麼感覺。其實警方的
花招不只有這樣而已,還有像是灌礦泉水啦、隔著棉被圍毆你等等的,只是
那些還是別對春做了吧,春承受不住的。」
夏至恆看著春一副吞了黃蓮的臉,又笑。
「還有就是……春生氣的樣子很可愛,我一直很想看看。」
春決定不生氣給他看。
「你被刑求過?」春恢復平靜問他。
夏至恆搖頭。「我沒有。大概我長得像善良好市民吧,警察要找替罪羊
也是會看長相的,但是我的鄰居們倒是不少有這種特殊經驗。」
「鄰居?」
春想起來了,夏至恆說的是那些橋下的街友。
「為什麼?」春又問。
「因為『答案』,春,警察……不,我想所有社會大眾都是,大家都急
著想知道『答案』。」夏至恆柔聲說著,「一椿銀行搶案發生了,一個人被
殺了。一件貴重的美術品被偷了,一個可愛的小女孩被綁架了。每一個事件
發生時,都像是一個問號,一個巨大而沉重的疑問句。誰幹的?為什麼幹這
件事?幹這件事的人在哪?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夏至恆盯著春還在喘息的胸膛。
「人們忙著替每一個問號尋求答案。應該說,人們『習慣』替每一個問
題尋找答案。春,這樣的衝動足以把人逼向懸崖,人因此變得不理性。人在
這種時候,往往只執著於尋求答案,而忘記當初究竟是為了什麼問這個問題。」
『為了什麼問這個問題』——春自己覆誦了一遍。
王迎先,在跳下橋的前一刻,一定也問了問題。
為什麼是我?
為什麼要折磨我?
為什麼,要殺我?
沒有人給王迎先答案。因此,王迎先給自己找了個『答案』。
不,不能被夏至恆牽著鼻子走。春忽然醒覺過來。
不能『被拖進去』。
「夏至恆。」春再一次叫他的名字,「你搶銀行,是為了找到什麼『答
案』嗎?」
夏至恆溫柔地看著春。「不,我是為了問問題,一個我吶悶怎麼從沒有
人問過的問題。名偵探春。」
「那個問題,最後會有答案嗎?」
「我想永遠都不會有吧。」夏至恆略帶遺憾地別過頭。
「我和你去。」春開口,他直視著夏至恆,「夏至恆,我和你,一起去
搶銀行。」
夏至恆先是驀然回首,看著春,睜大眼睛。然後『他笑了』。
「『我們』一起去搶銀行。這個句子可以更簡潔一點的,翻譯家。」
春臉頰發燙。
春和夏至恆,一起去搶銀行。
我們一起去搶銀行。
我們一起。
春想,他竟會覺得這個句子是美好的。見鬼了。
夏至恆『鬆開了春』,春的槍管如釋重負,儘管他感覺快走火了。
「但是夏至恆,你沒有任何具體的計畫。」春警告他。
夏至恆笑笑。「你開始習慣叫我名字了,這真好,要是不要連名帶姓
更好。」
「兩天後……現在只剩下一天半了,你究竟打算怎麼做?」春無視他。
「『我們』不是有很多計畫嗎?我請了快閃族,又請人當假人質,我們
還有耶誕老人服。」夏至恆指指現在吊在耶誕樹上的衣服。
「那都是障眼法,是附帶的技倆。我是說,你打算怎麼威脅銀行行員?
他們應該都很有經驗,就像你說的,台灣有太多銀行搶案,他們一定有受過對
抗銀行搶匪的專業訓練,不會這麼輕易就範。」
夏至恆露出苦惱的模樣。「說的也是呢,這麼說來只有全裸一途了嗎?」
「夏至恆。」春瞪他。
「我是有想過讓銀行裡的銀行員一瞬間全愛上我,像春一樣,這樣一來
我就能支配他們的『想法』,那樣就容易多了。我可以支配他們『把所有錢
交給我』。」
春愣了一下。的確,夏至恆擁有『能力』。
『知道』他人想法的能力。
以及『支配』他人想法的能力。
但充要條件是,『他人』必須是喜歡夏至恆的人。
但要銀行裡的人全部喜歡上……不,其實不用全部,只要『部份』就可
以了。銀行經理呢?金庫管理者?或者只需要一個在內部的女行員,這並不
難辦,夏至恆不是普通人,至少有張不普通的臉。
在櫃臺說兩句話,讓一、兩個女行員愛上他,辦得到。
夏至恆辦得到。
「春,你在想著如何出賣我。」
夏至恆苦笑。春從沉思中驚醒,臉頰發燙。
「但是春,很遺憾的我必須告訴你,關於我的『能力』,其實我隱藏了
一個很重要的條件。那就是不只那個人要愛上我,我也必須同等地愛他。」
春怔住。「你說什麼?」
「就是字面的意思,那個被我『支配』想法的人,我和他必須互相喜歡
對方,而且不能是不對等的愛,必須是互相尊重、等價付出的那種愛。從我
出生以來,『能力』成功發動的只有三次,一次是我祖母,第三次就是你。
」夏至恆說。
春沒有餘裕注意夏至恆言語中的缺漏。「那你為什麼不早說?」
「那時候就說的話,不是形同告白嗎?」夏至恆苦笑。
春的腦袋亂成一團。
對等的愛。
他喜歡我,我喜歡他。
夏至恆喜歡春。
春喜歡……
「不過我也不是毫無準備。」夏至恆的聲音打斷了春的思緒。春慶幸,
夏至恆現在一定沒在感應他的想法。「我也知道自己的能力在搶銀行時效
果有限,要我喜歡上女行員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有備案。」
「什麼備案?」春儘慎地問。
「唔,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但聊勝於無啦。你看過那邊那個旅行
箱嗎?」
夏至恆指著那個黑色的機場旅行箱,春點頭。
「你沒打開來看過嗎?」春搖頭,夏至恆就笑了,「你不好奇嗎?都知
道要偷看我的臉書了,卻放過我的行李。」
春倒真的沒想過。他想不過是夏至恆內衣褲一類的東西。
「我的內衣褲你應該更感興趣才對啊……」夏至恆叨念了『什麼』,他
從床上站起來,走過去把黑色行李箱拖過來。
春見他異乎尋常的小心,問:「那是什麼?」
「你說的,用來威脅銀行行員的東西。」夏至恆若無其事地說,擺了個
『請』的手勢,春想多半是鬼面具什麼的。以夏至恆的個性,裡頭是罐頭彈
簧人偶也不無可能。
春『打開了』行李箱。
M21。
夢中的M21。
夢中的搶匪用的『槍管』。
而且還不只一支。黑色旅行箱裡並排放著『兩支』M21。
春盯著行李箱。春關上行李箱。
「這是『真的』?」春冷靜地問。
「當然是真的。我是連子彈一起下單的,搬進你家那天才剛寄到,說實
在我還沒碰呢。要試用看看嗎?」
夏至恆掀起行李箱,拿出其中一支槍管,熟練地拉栓、上膛、定位,在
春來得及阻止前,對準耶誕樹的方向俐落地『開了一槍』。
咻——碰。子彈擦過葉緣,激起幾片葉渣。春短促地尖叫一聲。
「不要怕,這支有裝滅音器。」夏至恆笑著對摀住耳朵的春說。
春看著耶誕樹後的牆。牆面燒了一個五公分見方的黑洞。
春看著夏至恆,看著他手裡的M21。
是真的。
春頭一次清晰地感覺到,眼前的一切全是『真的』
快閃活動是真的。
聖誕老人裝是真的。
假人質是真的。
『春和夏至恆在耶誕夜一起搶銀行』,這個肯定句是真的。
夏至恆,是認真的。
******
春在睡夢中接到了女友打來的電話。
「春,我們分手吧。」女友的聲音很平靜。
「嗯。」春說。
女友輕輕的笑聲從話筒裡傳出來,讓春頓時分不清現實和虛幻。他扭開
床頭燈,發現是早上五點鐘,夏至恆睡在他身邊,蓋著薄被,一樣渾身赤裸。
And so is he。
「不講幾句話挽回?」女友又問。
春沉默一下。「講了妳會改變主意?」
女友的笑聲又傳過來。
「不會。」女友說。
「嗯,那就好。」春說。
女友緘默,而春亦同。
「春,我是真的喜歡過你。」女友輕聲。
春沉默一下。「我很想說『我也是』,但我不確定。」
女友咯咯笑,又嘆口氣。
「春,我和公司裡的前輩在一起了。」
「嗯。」
「你不生氣嗎?」女友問。
「有一點。」
「但是我並沒有騙你。」女友接著說:「我是『真的』想和春上床。春
的身體很漂亮,這句話也是『真的』。」
「我知道。」春說。
電話兩端又安靜一陣子。春看見夏至恆的睫毛眨了兩下,春知道這通電
話『差不多該結束了』。
「春。」女友先出聲,「你知道我的星艦迷航記為什麼永遠看不完嗎?」
「因為那本書是我送你的第一件禮物。」春平靜地說。
好長的緘默。
「原來你知道。」女友笑起來,「原來你知道。」她又重覆了一遍。
春停頓一陣子。「別哭了。」他說。
「不要緊。」女友說。
春靜靜地等待,直到女友再次出聲。
「我去看了,那個展覽。」女友吸鼻子。「無聲電視,我在最後一天去
看的。」
「嗯。」
「很好的展覽。很像春會喜歡的展覽。」女友說:「真的很高興認識春。」
春這回總算說了。「我也是。」
「你表哥還好嗎?」女友問。
「嗯。」春點頭,看著明顯在偷聽的夏至恆,「明天晚上,我們要一起
去搶銀行。」
「是嗎?那真好。」女友笑起來。「祝你們一切順利。」
「謝謝妳。」春由衷地說。
「再見。」女友說。
「再見。」春說。
女友掛斷了電話。
夏至恆從春身後起床,偷襲式地摟住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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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usuban (175.180.114.60), 06/11/2014 20: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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