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14話
看板CODE_GEASS作者KUSURI (UnderTheBurningSky)時間16年前 (2008/07/14 21:19)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 2人參與討論串13/66 (看更多)
: 推 KUSURI:是 就這點來看是有理由告 但是魯魯的選擇是不追究 留著用 07/14 20:58
: → Ishtar:來,我們再強調一次,這是比喻為何魯魯修會想去打教團的 07/14 20:59
: → Ishtar:日常生活比喻,不討論劇情上的發展和描寫喔 07/14 20:59
: 推 Fionawen:八樓m大!!我被你害到噴茶了!!!XDDDDDDD 超好笑!! 07/14 21:00
: → Ishtar:以為自己買的是新車事後發現二手,不過便宜又還好開就繼續 07/14 21:01
: → Ishtar:開(不討論有沒有追究賣車的人的欺騙問題),這有很奇怪嗎? 07/14 21:01
: → Ishtar:而且以魯魯修的行為來看,他告廠商的同時也打算燒床墊啊 07/14 21:03
: 推 masktrue:魯魯炸了床墊公司 還想拿黑心床墊砸死董事長 未遂 07/14 21:03
太長了 直接回我個人想法
把問題這樣看 不知情買到黑心貨 -> 怪廠商隱瞞資料 這裡為止是合理的
(先不討論劇情中是不是符合這個模式)
接下來的問題點在於
我主張"這個主人是明知這東西的風險而故意使用"
換言之他"並不是不知道這東西可能誤傷同伴" 他是 "願意背負這個風險而利用"
那就這點來說 造成的過失要說都是製造廠商的錯就很難說的通了
因為使用者"已經知道該產品的效果/作用" 而且 "以這個為前提使用產品"
"沒收好設定好或警告他人使用"而造成的傷害是"使用者的過失"或是"不當使用"
想怪廠商的心情是正常的 但是這只是感情上的合理
拿二手車的例子延伸 當事人已經知道是二手車 但仍然繼續使用
那這表示他其實也接受了二手車可能的風險
那之後若是由於零件老化造成車禍等傷害 二手車當新車賣固然有錯
但明知道車可能有問題還故意使用的駕駛也不能說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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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跟床墊本來不是拿來傷人的東西比起來的話 Roro的性質我覺得比較像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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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8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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