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世] 他怒轟大樓管理員自備電腦打遊戲!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啊哈哈)時間2月前 (2024/10/10 12:10), 編輯推噓28(302135)
留言167則, 31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10/28 (看更多)
我當年第一份管理員的工作。職前訓練聽到的。 督導指著嘉獎說,若是你幫忙抓到小偷或強盜, 會有一隻嘉獎,但你在過程中受傷,不好意思。 不能算工傷,自己處理。 管理員最重要的工作是轉達。 所以遇到狀況不要逞英雄,趕快報警。 對了,嘉獎乙次是100元。 管理員其實本質是人體監視器。 有狀況你不是自己去處理,而是找到適合的人處理。 但有些住戶和管委會見不得管理員爽,總是會凹管理員。 大部份都是幫忙處理私事,而私事出事自己負責。 比如前幾年有管理員被主委叫去洗水池結果受傷, 得到蜂窩性組織炎截肢,物業公司說那是他自己去做的, 不是他的職責,所以公司不用負責。 主委說口說無憑,是管理員很熱心去做的。 所以管委會也不負責。 而管理員責任很重,很多管理員都不知道。 一旦出事,而你不是在處理公務就包到底。 像之前有主委口頭跟管理員說,晚上大門不可關, 結果管理員去大號,住戶就遭小偷。 住戶要求物業和管理員連帶賠償,物業就說 按規定要關門啊,是管理員的責任, 管理員就推給管委會,管委會說沒白紙黑字啊。 最後管理員全賠。賠了60幾萬。 還有一個是工地保全,這個新聞很扯, 他因為漏看監視器10秒做自己的事,小偷就翻牆進去 法官居然判管理員有罪要賠錢,理由是管理員要隨時看監視器… 那個新聞我也有看,喵的16分割畫面誰眼力那麼好, 就算我一直盯著,沒有動態感應我也看不到小偷進來好嘛。 業主螢幕那麼小又16分割… 另一個成功案例,是管理員去和停在大門的車溝通, 結果小偷進去偷東西,也是鬧上法院。 物業說因為管委會裁掉車道員,原本是車道去協調, 結果現在是管理員去協調,沒人看監視器才出事。 管理員說他因為協調才沒法看監視器。 所以最後判無罪。 就變住戶和管委會吵架。 以前當管理員超怕出包,所以我都在追這些相關新聞。 所以若真的要當個不出事的管理員,一定要會熟悉自己的環境 ,和用好手頭上的資源。 必定要會電腦的動態感應,和快速調帶。 若是那種要馬兒好不要馬兒吃草,趕快閃人 ----- Sent from JPTT on my Realme RMX336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13.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28533434.A.448.html

10/10 12:12, 2月前 , 1F
看起來就是有功無賞弄破要賠的屎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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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2, 2月前 , 2F
舅舅我不當管理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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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3, 2月前 , 3F
爽都是表面的,我遇過幾個都不信邪。沒包沒事,一包都大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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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5, 2月前 , 4F
雇主只要有指示就是工傷,不用聽這些人在那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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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6, 2月前 , 5F
沒白紙黑字啊。沒證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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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6, 2月前 , 6F
問題就在兩邊不認帳,然後又無法證明他們叫你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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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6, 2月前 , 7F
但可能要先有辦法證明有明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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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6, 2月前 , 8F
台灣很多企業甚至是大型連鎖企業都這樣,看你是基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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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6, 2月前 , 9F
工啥都不懂,能凹就凹能騙就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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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7, 2月前 , 10F
抓小偷受傷就算啊,管理人員進出是保全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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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7, 2月前 , 11F
他是凹你們不敢爭 你提的這些案例都還有法律解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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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7, 2月前 , 12F
10/10 12:17, 12F

10/10 12:18, 2月前 , 13F
工作中受傷本來就算工傷 不敢去爭不凹你們凹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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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9, 2月前 , 14F
那大概就是督導不希望我們因為抓小偷受傷才那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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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9, 2月前 , 15F
他當然不希望啊 不管是道德上還是法律上 沒人受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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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9, 2月前 , 16F
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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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0, 2月前 , 17F
其實可能是有工傷會很麻煩所以簡化處理,別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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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0, 2月前 , 18F
有些主委很機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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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3, 2月前 , 19F
台灣勞權就很慘啊,工會可以拆,要不光是大門不能關,就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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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3, 2月前 , 20F
叫主委與工會協調休息與事歸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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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4, 2月前 , 21F
事故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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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4, 2月前 , 22F
沒白紙黑字沒錄音是要怎麼工傷,當人家蠢給你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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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5, 2月前 , 23F
自己跑去做分外事為甚麼會覺得能算公傷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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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5, 2月前 , 24F
講難聽的除非有白紙黑字或錄音證據,不然爭的贏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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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6, 2月前 , 25F
10/10 12:26, 25F

10/10 12:26, 2月前 , 26F
爭不爭也是,小雜民哪有天天跑法院的閒工夫,當然是掛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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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6, 2月前 , 27F
給專業的處理,鬼島勞權就是先把你腳打斷再怪你不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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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6, 2月前 , 28F
工傷只限於工作範圍內與命令內,一個都沒有叫自己犯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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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8, 2月前 , 29F
洗水池那個上法院被駁回,然後當事人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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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9, 2月前 , 30F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重勞訴字第 5 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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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9, 2月前 , 31F
這什麼屎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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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31, 2月前 , 32F
主委的指示算命令啊ww 但他就不認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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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33, 2月前 , 33F
現在好點了吧 主委靠北就叫他跟業主說 大不了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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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33, 2月前 , 34F
蝦皮上一台密錄器差不多3000而已 可以錄影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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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34, 2月前 , 35F
不給關大門就跟物業講好 發命令下來 不然關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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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38, 2月前 , 36F
為什麼洗水池可以洗到截肢阿 水池這麼危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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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39, 2月前 , 37F
遭水生氣單胞菌感染 ,引發壞死性筋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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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40, 2月前 , 38F
然後又因敗血症導致腦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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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40, 2月前 , 39F
可能原本就有糖尿病之類 腳有傷口就感染 恢復慢就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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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8 則推文
10/10 14:37, 2月前 , 128F
國中乾哥捅人有跟乾妹簽約嗎 乾妹還否認指使 還不是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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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37, 2月前 , 129F
你還不如直接講說有影片證明在旁邊看保全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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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38, 2月前 , 130F
一樣被以殺人罪判決 有在看新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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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39, 2月前 , 131F
請問為何乾妹也要被判殺人罪 兩位法律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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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39, 2月前 , 132F
"前因後果"與"當下狀況"。不是很懂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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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39, 2月前 , 133F
你今天出去剁了人然後說你老闆教你做的,然後你能拿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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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0, 2月前 , 134F
己與老闆在辦公室獨處的證據。那法官會不會判老闆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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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0, 2月前 , 135F
因為乾妹後來有阻止他人營救順便在嗆個給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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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1, 2月前 , 136F
然後旁邊有幾十個證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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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1, 2月前 , 137F
自稱專家的連別人講甚麼案件都不知道,然後拿不同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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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1, 2月前 , 138F
對啊 你也會扯前因後果 所以不是口說沒簽約就能撇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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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1, 2月前 , 139F
案件在比。也是很好笑。不過光是看你拿黑道在講就看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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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2, 2月前 , 140F
來是怎樣就是了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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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2, 2月前 , 141F
所以你口頭簽約有幾十個證人在旁邊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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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2, 2月前 , 142F
你要有證據證明前因後果阿ww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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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2, 2月前 , 143F
判決書會不會查了 還要別人茶不起訴書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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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2, 2月前 , 144F
哈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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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3, 2月前 , 145F
講難聽啦,今天 住戶 老闆 管理會 都有辦法命令你。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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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3, 2月前 , 146F
多的是各種情況資料 不是一句沒簽約就能撇清責任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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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3, 2月前 , 147F
沒證據不就誰都能抓,反正隨便凹時間地點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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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4, 2月前 , 148F
沒證據就代表你沒辦法證明所謂"要求"是誰給的,有沒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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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4, 2月前 , 149F
對 所以你的沒這麼簡單最後還是歸納成了不起訴跟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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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4, 2月前 , 150F
制性,或是威脅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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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4, 2月前 , 151F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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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5, 2月前 , 152F
法官是要判三小?全部都有罪嗎?
10/10 14:45, 152F

10/10 14:46, 2月前 , 153F
是不是工作內容?不是。有人命令的證據?沒有。是否有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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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6, 2月前 , 154F
基於不起訴處分書不公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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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6, 2月前 , 155F
別在用想當然爾這樣去扯 那人證也能造假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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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6, 2月前 , 156F
性與威脅性?不知道。自願與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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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7, 2月前 , 157F
能造假,對阿。所以怎麼告成?有關係就活該背後果?
10/10 14:47, 157F

10/10 14:47, 2月前 , 158F
法棺就是基於你提供的資料來判決 不是沒簽約就能逃避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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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8, 2月前 , 159F
以為不留書面鐵證就沒事 法棺還會依供詞與情況來判
10/10 14:48, 159F

10/10 14:48, 2月前 , 160F
問題就是你資料不可能有足夠的指向性阿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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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49, 2月前 , 161F
這位原波都把事情寫得太簡單 細節都不知 就是來說沒那簡單
10/10 14:49, 161F

10/10 14:50, 2月前 , 162F
例如今天他路過說一句記得掃水塔,然後就去掃了。那哪來
10/10 14:50, 162F

10/10 14:50, 2月前 , 163F
的資料給法官判w你還不如說法官是自己人還更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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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51, 2月前 , 164F
所謂證據有小有大,最簡單的就是錄音或文本。不然至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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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51, 2月前 , 165F
有其他證明。單純口頭你沒其他人證或影像是要法官怎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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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51, 2月前 , 166F
幫你連結
10/10 14:51, 166F

10/10 14:53, 2月前 , 167F
幹話點就是,你的資料要能夠當證據,不然還不如靠關係
10/10 14:53, 16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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