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板規的一點小問題...

看板C_ChatBM作者時間15年前 (2011/01/21 07:27), 編輯推噓12(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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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引述《SmallBeeWayn (喵喵叫的蜜蜂貓)》之銘言: : : 越嚴謹的板規,代表的是越小的模糊空間 : : 模凝兩可的空間越少,相對的自由的空間就多了 : 這是錯誤的看法之一。限制和自由永遠都是一種相對值,沒有規定愈多就愈自由這回事。 因板制宜,因人制宜,因時制宜…不可能有一套準則適用於全部 至於其他的老實說,的確就像有板友說的 以整塊歷史來看 "法、版規"等相類似規約永遠都不是--過去不是、現在不是、將來不是 永遠都不可能治"根" 你看舊約規矩那麼多,不少立意甚好,但卻從來沒有"解決"過問題(誤) : : 其實不管大板小板,管理規定其實都大同小異,只是程度認定上有所不同 : : 一般普通人流少的板,靠著板主與板眾們的默契,也就是所謂的「淺規則」而運作 : : 但是到了越大的板,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挑戰淺規則 : : 甚至有時不只是單打獨鬥,而演變成兩派,甚或多派之間的攻堅角力 : : 在這種時候,如果板主沒有謹守仲裁立場,下去參戰的話 : : 在我過去十年流轉各地版面的經驗來說,很少能夠善終的 : 這和什麼立不立場無關,真的會鬧成那樣,板主立場已經不重要了。 : 我也不記得我在網路上打混多久了,但我看過的爭論不會比你少。 據個人打混多年的經驗,仍然一句 因板制宜,因人制宜,因時制宜…不可能有一套準則適用於全部 任何只想靠"制式的細板規或想法、論點"而不參照上面的實際運作、判斷且不斷進步 (來維持秩序) 我想說--這才是人無法善終的最根本原因XD--不只是板主啦。 因為硬性的"法、規約"永遠不可能周詳 要不然一再更改與翻新是為什麼?XD (很勞民傷財的--會去動法規的基本前提之一:益處/利益真的遠大於現行法規) 人的問題才是最重要的"根"--但這卻是亙古以來的難題 只要是"人類"都千萬別想"根本性"地解決它XD 一旦不幸遇到了超級大白目............... 說真的,這次C洽的戰,整體表現已經是水準以上了XD 不管是哪幾方(菸) 不論是過程或結果 C洽本質就已是輕鬆的板、而且有專用的妹板,爭議得以第一時間區隔開來 --基本的板規就夠用了吧。 : : 而這個【仲裁立場】是甚麼? 就是板規... : : 因此,越是大的板越是需要將規則修訂清楚,一切依法行政,其餘謝謝指教 : : 板規代表的是一個板的基本核心立場,無論好壞,新來的人有義務遵守 : : 如果有意見想改或是想拔板主,請依照規定辦理 : : 那,仲裁立場要如何謹守不偏袒? 靠的就是鉅細靡遺的板規實行辦法 : : 多一個字可以,少一個字不行,清楚明瞭 : : 板主管起板來自然穩穩當當 : 這看法也是錯誤的。板務執行不是民主法治。凡事都一樣有適當的範圍,太多和太少都 : 是問題。 : 板規必須適量,過於繁雜的板規只會增加執行上需要的處理時間,還有對於字字句句爭論 : 的時間而已。 : : 不得不承認的是,其實我沒有看過新板規 : : 不過以目前板上越來越嚴重的,對於板主執法立場與強度質疑的現狀來說 : : 板規確實有必要更趨於嚴謹明確,以免落人口實 : 不管如此,爭論永遠存在。永遠會有人質疑板主,也永遠會有人支持板主,很多時間這和 : 板主本身的關係也不大。 : 會相信因為人多而造成的爭論和板規有關這點,讓我不太相信你真的見過大風大浪。 : : 最後補一句老生常談,板主執法請務必遵守程序正義 : 要不板主執法要用什麼原則? = =? 辛苦了~:) (脫離苦海很久了 XD) -- 「…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 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創世紀第四章 以惡報惡,以暴制暴,而且加倍奉還:人為了保護自己:不管人身或尊嚴, 從古至今,最原始、最有效 也最淒慘的辦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70.15

01/21 11:32, , 1F
但板主無法遵照自己所立下的板規 完全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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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33, , 2F
是另外一回事,都有大原則在那邊還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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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34, , 3F
都有人身攻擊條款 為什麼還可以輕判討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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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35, , 4F
務?直接大D板眾也檢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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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47, , 5F
他的確是討論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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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47, , 6F
我引用的條文也是寫水桶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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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51, , 7F
如果是沒有備份問題 我的確是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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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51, , 8F
我下次會轉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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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59, , 9F
按照基本版規就是版主有瀆職之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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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00, , 10F
就先跟版主反應 若沒有處理妥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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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00, , 11F
直接上訴組務版 這在站規都規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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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01, , 12F
一直要求增加版規跟處理程序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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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50, , 13F
轉文備份版友明明也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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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50, , 14F
我個人認為這部份frank版友真的很積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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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幫版主群們很大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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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52, , 16F
而且不滿版主判決且無法接受版主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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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五月大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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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52, , 18F
老話一句:上訴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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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53, , 19F
版主和版友們共同一起維護版秩序且尊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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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54, , 20F
規才是最好的做法 不是什麼都要依賴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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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54, , 21F
然後對版務有建議或不滿就直接到洽妹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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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55, , 22F
而不是躲在戰文底下選邊站 推文幹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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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56, , 23F
直接在洽妹版講版主一定會回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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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3:00, , 24F
我是有想轉BM之前就已經被瘋法大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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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3:01, , 25F
所以不是我不想轉 是沒得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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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3:06, , 26F
我記得版主有垃圾桶可以撿回收不是=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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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3:07, , 27F
我以為你講的是發文者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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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3:09, , 28F
除非四大違規 否則大多只是檢舉叫他自D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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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3:14, , 29F
五月大 說真的 很少人想當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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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3:18, , 30F
所以frank版友令人敬佩啊=w= 感受到他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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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3:18, , 31F
希洽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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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3:19, , 32F
想到自己檢舉還要被別人嫌多管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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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3:29, , 33F
我提一下 PTT的文章垃圾桶好像壞了
01/21 13:29, 33F

01/21 13:30, , 34F
敬覆st6012君:日後如有人就檢舉講多管閑事
01/21 13:30, 34F

01/21 13:32, , 35F
只要依板規屬有效檢舉,我就判講多事的人身
01/21 13:32, 35F

01/21 13:33, , 36F
至於檢舉內容是否該罰則另行判定,謝謝提問
01/21 13:33, 36F

01/21 13:39, , 37F
文章垃圾桶好像一些問題目前不能用
01/21 13:39, 37F

01/21 13:42, , 38F
海豹最近變的好嚴謹...
01/21 13:42,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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