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稀有任務再開 (更正)
※ 引述《belmontc ( ̄▽ ̄#)》之銘言:
: ※ 引述《arrakis (DukeLeto)》之銘言:
: 關於這件事情,我想提出幾個建議跟問題出來
: 1.對於轉文者而言,是否加諸義務加以審視其轉文內容
: 2.對於鬧版文本身的構成要件(也就是條件)是否需有故意才能處罰
: 3.轉文者是否能因為不知其為戰文而視為非故意鬧版不加以處分
(43)
在這邊先講我個人在本次判定的看法,以維持即時性,後續會進板務會議繼續討論。
1.是
2.是
在未接獲任何說明之前,應該將板面使用者所有行為,視為在已了解本板板規與風氣的
前提下才作的。而即使接獲說明,板務方也不一定會改變判決,一切應取決於最後認定
的事實為何,而非仰賴一時之判斷。
3.可以
首先,本板不禁戰文,戰文亦不等於亂板文。因此原敘述句不成立。
但或可理解為"因為不知其為違規文而視為非故意違規,不加以處分"
但依然不可能接受,沒有不知者無罪這樣的事情。
究其根本而言,本例中之所以更改判決,是因為該文若非在刻意刻意惹怒板眾的意圖
下發文,則不構成違規情況。也就是說,有非成文認定的敏感字詞字彙庫,但是需要
考量個案使用情境。
回顧C洽板過去亂板文、鬧板文,與此例在用詞與構句相符者不知凡幾,更有甚者如
八月熊,堪稱悠遊於界線之上。長久下來,C洽板眾與板務都可能已經養成了對特定構
句、用詞、語氣的反射性厭惡或應對態度,因此有了現在的狀況。
然而,正因為這種厭惡已幾近根深蒂固,所以更需要保留轉圜空間,以期維護討論空間
的自由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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