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想想楊威利老爸曾說過的話吧

看板C_ChatBM作者 (一方行李 西洽第一斗M)時間14年前 (2011/08/09 01:18), 編輯推噓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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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不同的觀點 從我這邊看到就只是有洽眾反映版上的狀況(海龜湯事件) 版主也依版規做出判決(沒違規不處理) 但是有人不贊同判決所以找版主群"申訴" 但是 按照PTT的規定 對版主的判決不服應該是上訴到小組長OR群組長 而不是找版主申訴 應該示被判處罰才要找版主申訴吧 至於問版主版規問題,版主態度不佳方面 我爬了幾篇文章之後 發現版主對於每個問題都有做解釋 只是瘋法版主有時並不會詳細說明處理原則 (例: #1EFbHND1 #1EFb-Nin ) 這種地方可能會有爭議就是了 反正我沒看到版主有任何獨裁或是濫用權力的地方 也沒看到版主有原PO所說的不良態度 除了瘋法有可能會有一點爭議 建議瘋法以後說明判決實可以多引用版規 我認為這樣爭議會少很多 另外建議版主可以針對重大版務建立一個討論的制度 像是開放討論兩天後投票表決處理方式 或是其他方法 這樣對於這些海龜湯文也許是一種比較符合版眾期望的方法 我這部分主要是建議性質 版主們先看看 覺得可行再討論,不可行就算了 總之我覺得版主還算稱職啦 尊重他們的判決吧 就算有不滿也請照規定上訴啊 這樣 -- 瘋法我絕對不是針對你啊= = 我只是照我觀察到的說出來而已 版聚時就讓你多踩一下消氣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79.52

08/09 01:27, , 1F
你要不要先看看原PO的前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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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01:28, , 2F
有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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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06:07, , 3F
我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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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06:26, , 4F
你提的那二篇本來就不是檢舉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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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06:26, , 5F
為何要引用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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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35, , 6F
就算妹沒有違規,至少也加個沒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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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36, , 7F
版規,至少大家知道沒有違規,不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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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36, , 8F
位版主心情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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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3:04, , 9F
他本來就不是在檢舉違規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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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3:06, , 10F
而且我第二篇就有提到沒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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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G1fGbA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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