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adst513的判決
之前就有問過一位版主,但他建議在此版討論
而我之前很忙,所以拖到現在,
我想詢問的是在C_ChatBM 的#1FJ5yIrO判決
轉錄者八月得一支警告,這點沒爭議,
但我認為adst513的部份有問題,他僅是貼了網址,
這與轉錄是不同的
當然 版規是寫得比較簡易的
6-1-5
未經同意轉錄他人文章。採當事人檢舉制,檢舉者須負
舉證責任。
但此中敘述的"轉錄"是否包括了貼網址,我想是有模糊的空間的
一般會認為轉錄文章是
"將他人的文章以複製的方式,貼於不同於原發文者的地方"
八月符合這一點,因此得一警告,
但adst513並沒有複製文章,甚至也沒有貼文
因此我認為判決是不當的
儘管allfate版主後來有解釋
但我還是認為,直覺上"轉錄"與"貼網址"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當你要去解釋這兩個是同樣的東西時,你同時也表明了,
你直覺上不認為他們是同樣的東西,因而需要解釋
版規是寫得比較簡單的,其訴諸的,是多數人的常識、直覺
直覺上,"轉錄"、"貼網址"就是不同的東西
當然,版主可以將其解釋為同樣的東西,
但目前版規並沒有寫
版規所罰的,只有"轉錄",沒有"貼網址",強硬的將其解釋為同樣的東西,
我認為是對版規的擴大解釋,而此例萬萬不可開,
若是一開,則以後版主群肆意解釋法條,隨心所欲的刪文、桶人,
C-chat版將變成由版主一己之喜好所控管的版,
可能有人發言就莫名其妙被桶了,問為什麼時,
版主群不斷的解釋法條,來訂他的罪,
受害者也糊里糊塗的接受了,
此等行為絕不可出現,版主應當只是執行版規的機器,
版規所沒寫的,就不能動,這才是稱職的版主
因此,我認為"轉錄"與"貼網址"是不同的,其訴諸的是直覺
要解釋成同一類,當然可以,但在目前版規沒有寫的情況下,
那是對版規的擴大解釋,而這萬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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