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引戰後自刪 是否有應對方式?

看板C_ChatBM作者 (DukeLeto)時間13年前 (2012/08/06 17:49), 編輯推噓2(209)
留言11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JPIGHEAD (星楓寫羽)》之銘言: : 就是近幾日來發現有部分版友 : 會利用發文引戰>刪除文章這種方式,來規避可能的罰責 : 尤其對方又是累犯,甚至會利用別的版面發文挑釁版友 : 別的版面C洽管不到,但是會被生氣的洽民帶進來討論 : 一但這樣子很容易觸犯罰則,即使可能本人沒有意願 : 可是這是個很明顯的釣魚動作 : 我想問一下,對於這種自刪規避版規,還有他版批評後轉文章進來續戰的行為 : 難道沒有法子可以管了嗎? : 根據其人預告,很有可能半年後(我是覺得不會到半年)又來亂一次 : 從以前差點被大桶,到現在越來越遊走版規邊緣 : 是否有為了這樣的特例,新增較針對性版規的必要 : 懇請版主釋疑 感激不盡! 謝謝您的建議。 說起來,沒什麼可以規避的,畢竟板主可以看到已刪除的文章。 板規乃至站規並無規定不可用已刪除之文章作為判決依據, 而且違規事實並不會因為自刪而不存在。 當然比較有可能是因為事態嚴重,而讓板主不得不去翻垃圾桶。 至於遊走邊緣,一如我之前的公告,雖然本板板規嚴格限制了 PTT架構賦予板主的權力,但並未完全排除自由運作的空間。 並且本板還是有對應這種狀況的條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70.26

08/06 17:55, , 1F
所以我理解到的是:不需新增版規,並且以
08/06 17:55, 1F
目前有一條新板規,四條板規修改在討論中。

08/06 17:56, , 2F
這次引戰自刪而言 1.事態不嚴重 2.沒人檢
08/06 17:56, 2F

08/06 17:57, , 3F
舉引戰 所以並沒有針對刪文引戰裁罰
08/06 17:57, 3F
就程序而言,必須照6-2-3系列依序處理,才會有針對引戰的裁罰。 並且為了保障非違規筆戰的存在,以及避免產生不良判例,目前還需要謹慎處理。 ※ 編輯: arrakis 來自: 1.162.70.26 (08/06 18:07)

08/06 18:01, , 4F
而是針對#1G6p0WdC單篇進行的裁罰動作
08/06 18:01, 4F

08/06 18:02, , 5F
若下次有類似情況發生 我想需要主動檢舉
08/06 18:02, 5F

08/06 18:04, , 6F
方能達到違規者受到裁罰的目的
08/06 18:04, 6F

08/06 18:04, , 7F
當然也是要看情節嚴重度而定
08/06 18:04, 7F
任何違規都歡迎主動檢舉,且歡迎列出對應板規與舉證,方便案件快速裁決。 ※ 編輯: arrakis 來自: 1.162.70.26 (08/06 18:11)

08/06 18:35, , 8F
大致上都了解了 謝謝您 下次我會先備分好
08/06 18:35, 8F

08/06 18:36, , 9F
證據 舉出對應版規再逕行檢舉的 感謝版主
08/06 18:36, 9F

08/06 18:36, , 10F
<(_ _)>
08/06 18:36, 10F

08/06 18:37, , 11F
不會 <(_ _)>
08/06 18:37, 11F
文章代碼(AID): #1G7vCVhx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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