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關於案件交接這事
大家好 我是兩四六洞么
新來乍到若有失禮請多包涵
案件交接,就是把先前沒有處理完畢的案件,交接給新任的板主處理
這是團隊長時間工作後一定會出現的事情
但從#1PfiZ_8c (C_ChatBM),fragmentwing板主表示新板主則皆表示只判上任後的案子
這樣不對吧。
就好像今天柯P能夠上台後說他只舉辦上任後的所有活動然後不辦世大運嗎?
如果舊有案件在前任板主尚未判決完畢,也就是尚未受其處分前
那麼就應該交接給新任板主處理吧
用現有的情況舉例
假如現有的檢舉案件在舊任兩位板主未處理完畢的情況下新兩任板主上任
變成一位舊任板主兩位新任板主的情形
那麼三位板主對於既有之案件,應該具有同樣份量的裁量權
沒有什麼新任無法或者無意願干涉舊任未解之案的權利義務
說的比較嚴重一點,新任不願處理舊案,全部丟給舊板主處理
難道會是願意面對爭議負起責任的行為嗎?
目前看起來這個新任不理舊案的程序
好像已經變成板主間行政的不成文法
然而本人認為這對於一個經營團隊來說是非常沒有效率的行為
因此提出討論。
希望大家能夠共同分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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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43.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04117170.A.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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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都可以修了何況是約束層級更低的慣例
既然知道這是不好的慣例了那麼改正就是義務
或許往後可以寫一些明文的板主行政程序法作為明文規定
現有情況我認為板主可以再跟兩位溝通
看是要每人分配案件處理或者全部改成三人合議共審
我認為新任兩位都對於西洽負有抱負與理想
不太可能會做出不負責任之行為
※ 編輯: jeanvaljean (223.138.43.184), 08/31/2017 02: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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