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4-5 wahaha99

看板C_ChatBM作者 (此方不可長)時間8年前 (2018/01/31 22:43), 8年前編輯推噓9(9016)
留言25則, 7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可以於你被檢舉之文章下面推文或是回文 : 來作答辯或是在板主判決前修正 我有兩篇被正義小超人檢舉的文 1. → wahaha99: 什麼垃圾裡由早就聽過了 女權是病, 該治 01/31 04:24 → wahaha99: 打著女權卻說自己支持平權 一開始就狗屁不通 01/31 04:33 → wahaha99: 我覺得人類遲早有一天會進步到把這列入DSM診斷的 01/31 04:33 → wahaha99: 只是現在還不是時候 01/31 04:33 2. 女權思維模式: 看不順眼的東西 = 父權 = 應該撻伐 但永遠不會自己去搞個自己看得順眼的東西給自己看 我根本認為那群傢伙有病, 遲早要列入診斷標準的 好, 那我就回文答辯一下 我稱女權(女性主義)是病, 這並非人身攻擊, 而是就觀察上, 我認為女性主義已經明確的發展到了一個病態的程度, 其中缺乏符合邏輯的知識, 同時背離多數人的社會經驗, 其中的偏執程度讓人難以理解。 怎麼說呢? 女性主義最明確的主張之一, 就要將女性從父權的枷鎖中解放出來, 但卻有女性反對女性主義, 而且是為數不少的女性反對女性主義。 https://tinyurl.com/ycrvflrz  女孩們自拍表達「我不要女性主義」 根據她們的反對理由,包括︰ 1) 妖魔化男性、敵視男性、甚麼都訴諸性別歧視 2) 不斷將女性塑造為受害者,處處要求優待 3) 所謂「解放女性」變成「放縱行為」的一種藉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GrVdz7AzDM
女人反對女權主義(Lauren Southren)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D4Qd7Yygtw
Why I am not a "feminist"? 為什麼我不支持女權?-- 從Dangal看性別平等 從對等的男性立場去抨擊, 很難說服人, 但如果有人要替你、你的族群爭取權力、平等的地位, 你卻想要反對他, 那很顯然的這個人是有問題的, 對吧? ------------------ 當然, 版主還是可以判我 4-5, 但我想這個社會應該不會處罰抨擊納粹、 種族主義、3k黨的人才對。 儘管現在女性主義還沒有被認知成這樣的程度, 但我相信將來遲早會有這樣的一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5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17409796.A.B6B.html ※ 編輯: wahaha99 (1.171.153.4), 01/31/2018 22:45:01

01/31 22:45, 8年前 , 1F
支持你的看法 不過說人有病蠻危險的
01/31 22:45, 1F

01/31 22:46, 8年前 , 2F
板主:將來關我屁事w
01/31 22:46, 2F
※ 編輯: wahaha99 (1.171.153.4), 01/31/2018 22:46:30

01/31 22:47, 8年前 , 3F
他只檢舉4-5 所以你說人有病 就很難
01/31 22:47, 3F

01/31 22:48, 8年前 , 4F
而且你直接把女權做這樣的類比
01/31 22:48, 4F

01/31 22:48, 8年前 , 5F
就像你說的 晚10年可能很難說
01/31 22:48, 5F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就看怎麼定義人身攻擊了。 我會用有病來形容, 我不是為了攻擊他, 而是為了形容這樣的病態現象與行為, 如果我有所本的批評這樣的病態行為, 算是人身攻擊, 那反而是在污名化所有的疾病

01/31 22:48, 8年前 , 6F
現在就是 恩
01/31 22:48, 6F
※ 編輯: wahaha99 (1.171.153.4), 01/31/2018 22:52:44

01/31 22:53, 8年前 , 7F
我對你的"垃圾"理由比較有意見是真的
01/31 22:53, 7F

01/31 22:54, 8年前 , 8F
因為整個看下來 你後面就是論述前面的
01/31 22:54, 8F

01/31 22:54, 8年前 , 9F
"垃圾"理由?
01/31 22:54, 9F
....你引號引錯地方吧, 我寫的是 "垃圾理由", 不是 "垃圾的" 理由 就算罵垃圾, 我是對理由, 不是對人.... ※ 編輯: wahaha99 (1.171.153.4), 01/31/2018 22:55:34

01/31 22:54, 8年前 , 10F
另外人身攻擊定義本來就很廣
01/31 22:54, 10F

01/31 22:55, 8年前 , 11F
很廣 表示文字獄很廣
01/31 22:55, 11F

01/31 22:55, 8年前 , 12F
現實法律還沒文字獄這麼誇張
01/31 22:55, 12F

01/31 22:55, 8年前 , 13F
8888888
01/31 22:55, 13F

01/31 22:55, 8年前 , 14F
網路言行舉止不是無限上綱的自由
01/31 22:55, 14F

01/31 22:55, 8年前 , 15F
濫訴之極致 代表行政之怠惰
01/31 22:55, 15F
※ 編輯: wahaha99 (1.171.153.4), 01/31/2018 22:56:14

01/31 22:56, 8年前 , 16F
直接交由法律判別 你是法官嗎
01/31 22:56, 16F

01/31 22:57, 8年前 , 17F
這個板的判決是由本板板主群判決 有
01/31 22:57, 17F

01/31 22:57, 8年前 , 18F
甚麼問題嗎? 另外板主選舉歡迎來選
01/31 22:57, 18F

01/31 23:00, 8年前 , 19F
梅克爾幫你決定自由標準
01/31 23:00, 19F

01/31 23:01, 8年前 , 20F
公民社會金字塔 憲法->法律->行政法
01/31 23:01, 20F

01/31 23:01, 8年前 , 21F
我幫你設一個普世價值好了
01/31 23:01, 21F

01/31 23:02, 8年前 , 22F
最低層超越一切
01/31 23:02, 22F

01/31 23:03, 8年前 , 23F
我引述別人文章 都不行了wahaha99就安心上
01/31 23:03, 23F

01/31 23:03, 8年前 , 24F
歐洲也有人引述邱吉爾文章 直接被警察帶走
01/31 23:03, 24F

01/31 23:03, 8年前 , 25F
這種就是美好的歐盟理念
01/31 23:03,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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