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延長申訴時限

看板C_ChatBM作者 (人類)時間7年前 (2018/12/10 11:50), 7年前編輯推噓15(15036)
留言51則, 7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現在的BM板主有不少的積案問題,一件檢舉案從被檢舉至結案大約一周, 兩週的也不少見,更極端的甚至有延遲三周的情況。 C_ChatBM 的 A-2 保障了檢舉人/被檢舉人和板主溝通的管道。 A-2 [申訴]:使用者不服板主判決時,得於3日內提起申訴。 (其實這條也沒寫清楚,是要在什麼事件之後的三日內?) 這使得檢舉人、被檢舉人至少三天之內要造訪一次 BM 板來檢查判決是否有更新, 否則,若板主在某天判決後,檢舉人、被檢舉人第四天才去察看判決, 就失去了申訴的權利。 導致以下「板友比板主還忙」的現象︰ 1. 板主可以一周檢查一次檢舉案,甚至長一點三周一次 2. 檢舉人/被檢舉人必須三天檢查一次檢舉案,否則就會失去申訴的權利。 建議幾種解決方法︰ 1. 將申訴期調整至一個月 - 這可以解決上面的情況 2. 在判決結束後,以信件通知當事人 - 這解決了板友得頻繁檢查BM板的問題, 但這無法幫助無法三天登入一次的板友。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8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44413804.A.840.html

12/10 11:53, 7年前 , 1F
那個是小組版的板規,在這邊要求沒用
12/10 11:53, 1F

12/10 11:53, 7年前 , 2F
12/10 11:53, 2F

12/10 12:01, 7年前 , 3F
被檢舉人的狀況 被檢舉了會私信告知
12/10 12:01, 3F

12/10 12:03, 7年前 , 4F
被捅了系統會私信通知 有收到通知自己
12/10 12:03, 4F
根據這句話,三天的期限是從這私信通知發出開始算嗎?

12/10 12:03, 7年前 , 5F
不在意 怪誰?
12/10 12:03, 5F

12/10 12:04, 7年前 , 6F
檢舉人的情況 你檢舉完射後不理 怪誰?
12/10 12:04, 6F
我不明白 kopune 板主的問題, 希望可以說明「檢舉人三天內看一次判決」和「射後不理」的關聯性

12/10 12:19, 7年前 , 7F
那如果有人一個月只能登入一次,是
12/10 12:19, 7F

12/10 12:19, 7年前 , 8F
不是也要保障他們的權力?
12/10 12:19, 8F

12/10 13:03, 7年前 , 9F
小組規定3天,但更高層群組規定是7天
12/10 13:03, 9F

12/10 13:04, 7年前 , 10F
嚴格來說小組已經先違規
12/10 13:04, 10F

12/10 13:04, 7年前 , 11F
可以先跟小組反映看看
12/10 13:04, 11F

12/10 13:47, 7年前 , 12F
有人不要出來刷存在感
12/10 13:47, 12F
※ 編輯: eight0 (36.225.186.7), 12/10/2018 20:05:14

12/10 20:14, 7年前 , 13F
你覺得是,但是不好意思我想現任板
12/10 20:14, 13F

12/10 20:14, 7年前 , 14F
主群不這麼認為,檢舉人如果覺得該
12/10 20:14, 14F
forsakesheep 板主說的不這麼認為,是指「延長申訴時效」這件事, 還是「延長至一個月」這件事?

12/10 20:14, 7年前 , 15F
案事關重大就該自己花時間來看檢舉
12/10 20:14, 15F

12/10 20:14, 7年前 , 16F
案的進度
12/10 20:14, 16F
這就是我提出的問題,目前板友被要求看檢舉案的頻率,相對於板主判決的頻率,太高了 ※ 編輯: eight0 (36.225.186.7), 12/10/2018 20:25:14

12/10 20:25, 7年前 , 17F
而且我想沒有規定檢舉人在未結案前
12/10 20:25, 17F

12/10 20:25, 7年前 , 18F
不能對該案發表意見
12/10 20:25, 18F

12/10 20:25, 7年前 , 19F
第一個板主判無違規,你就可以提出
12/10 20:25, 19F

12/10 20:25, 7年前 , 20F
你的意見了,不用等到結案
12/10 20:25, 20F

12/10 20:26, 7年前 , 21F
「提出意見」指的是發申訴文嗎?
12/10 20:26, 21F

12/10 20:27, 7年前 , 22F
推文想辦法說服板主改判,也可以影
12/10 20:27, 22F

12/10 20:27, 7年前 , 23F
T還沒判決的板主啊
12/10 20:27, 23F

12/11 16:09, 7年前 , 24F
...我認為判決應依照板規,不應被檢舉人的
12/11 16:09, 24F

12/11 16:09, 7年前 , 25F
意見影響
12/11 16:09, 25F

12/11 16:18, 7年前 , 26F
過去幾任你的理由還算充分
12/11 16:18, 26F

12/11 16:18, 7年前 , 27F
但是以這幾任來說 他們投票都算勤
12/11 16:18, 27F

12/11 16:19, 7年前 , 28F
也還算迅速 就是多關注吧
12/11 16:19, 28F

12/11 16:19, 7年前 , 29F
現在還有答辯機制 檢舉還能看答辯
12/11 16:19, 29F

12/11 16:21, 7年前 , 30F
其實互動性算提升了 互助合作吧
12/11 16:21, 30F

12/11 19:34, 7年前 , 31F
不看雙方答辯,那就是全部由板主認
12/11 19:34, 31F

12/11 19:34, 7年前 , 32F
定囉?心證是無可避免的,連現實中
12/11 19:34, 32F

12/11 19:34, 7年前 , 33F
的法庭都允許兩造針對案件答辯了,
12/11 19:34, 33F

12/11 19:34, 7年前 , 34F
你確定西洽把這個制度拿掉會更好?
12/11 19:34, 34F

12/11 19:37, 7年前 , 35F
那就是回到以前,檢舉到板主這裡直
12/11 19:37, 35F

12/11 19:37, 7年前 , 36F
接決定要不要桶
12/11 19:37, 36F
我覺得板主提到的情況適用於有提告者/被告者的情況, 我認為這裡的檢舉案更接近停車違停檢舉,而非提告/被告的關係。 由於板主無法檢視所有文章,所以仰賴檢舉人將事證貼到 C_ChatBM 板。 所有的事證都在板面上,沒有檢舉人可議的空間。 ※ 編輯: eight0 (36.225.186.7), 12/11/2018 20:16:40

12/11 20:31, 7年前 , 37F
停車有沒有違規事實很明確,但是像
12/11 20:31, 37F

12/11 20:31, 7年前 , 38F
引戰這種,檢舉人不用闡述他覺得哪
12/11 20:31, 38F

12/11 20:31, 7年前 , 39F
裡引戰嗎?再者板主群不可能看過所
12/11 20:31, 39F

12/11 20:31, 7年前 , 40F
有的作品跟參與所有的討論,如果某
12/11 20:31, 40F

12/11 20:31, 7年前 , 41F
個詞在特定圈子裡就是貶義,檢舉人
12/11 20:31, 41F

12/11 20:31, 7年前 , 42F
也不得說明囉?
12/11 20:31, 42F

12/11 20:38, 7年前 , 43F
舉個例子,有人po全篇漫畫被檢舉4
12/11 20:38, 43F

12/11 20:38, 7年前 , 44F
-10版權物,然後被檢舉人答辯表示
12/11 20:38, 44F

12/11 20:38, 7年前 , 45F
該漫畫有在網路上免費公開,但是後
12/11 20:38, 45F

12/11 20:38, 7年前 , 46F
續檢舉人也回覆表示該漫畫雖然有免
12/11 20:38, 46F

12/11 20:38, 7年前 , 47F
費公開,但是被檢舉人所張貼的部分
12/11 20:38, 47F

12/11 20:38, 7年前 , 48F
包含單行本中增畫的部分,是沒有免
12/11 20:38, 48F

12/11 20:38, 7年前 , 49F
O公開的←以這個例子來說,如果不
12/11 20:38, 49F

12/11 20:38, 7年前 , 50F
給檢舉人答辯的空間,是不是就因為
12/11 20:38, 50F

12/11 20:38, 7年前 , 51F
板主對該漫畫不了解所以誤判了
12/11 20:38, 51F
forsakesheep 板主說的有道理。我原先以為「提供意見」指的是板友的個人意見, 若是提供新事證,我也認同板主可以因新事證改變判決。 另外我向 Rainlilt 板主寫信詢問了關於小組規的部份, R板主回應,群組規定的是和板主溝通無果後向上級申訴的期限,和這篇訴求無關。 R板主還有回覆關於此篇延長申訴時效的看法,如果徵得同意我再全文貼上來。 ※ 編輯: eight0 (36.225.186.7), 12/11/2018 21:09:18
文章代碼(AID): #1S3U9iX0 (C_ChatB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S3U9iX0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