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選務提問事宜

看板C_ChatBM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5年前 (2020/09/05 21:14), 5年前編輯推噓2(2016)
留言18則, 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直接進入正題: 依循 #1VKX4Ta- (C_ChatBM) 之授權,在此提起綜合性詰問。 觀諸各位的政見後,提問如下: 一、據我所知,各位均曾在邊緣板發言過,而且給予的印象都不是很好(從投票開始公告   中可見,如:「邊版那群真的別再來弄亂這裡」、「邊板說實在的很難融入」之類的   發言用詞,不在少數),且經個人觀察,板務處理(違規判定)有些許延宕之疑慮。   因此想請教各位參選人,畢竟在接替 Katsuyuki118 原任板主離任後所留下的空缺後   ,變成需要「3:1」或「4:0」,方得判定事實之成立,各位敢保證不會出現處理上的   延誤嗎? 二、主要針對 #1VHu_JCT (C_Chat) 內容有疑問:   正如 jschenlemn 板主於 #1VIAIpHC (C_ChatBM) 提的看法、dragon803 板主另外於   #1VJHKZh7 (C_ChatBM) 的看法,以回覆小組在#1VGe4Xog (C_GenreBoard) 中的「發   回重審」判決要求中可見,對於 4-10 第Ⅰ款第一目是否應包括「浮水印出現盜版媒   介」的判斷,與 Ikaros2601 參選人的理念明顯有衝突。   因此想請教一下,假若您真的成功當選,將如何與其他具同等位階且共事之板主解決   這個「衝突」? 三、根據 mousepad 板務站長於 #1Nj1ofED (BoardCourt) 的解釋:   「板主的『板主申請權』及其『確保所有板主有效溝通、一起合作』的精神,在選舉    機制下,主要體現在『向小組長申請自己制定的選舉規則下選出的人選』。板主制    定的選舉規則,一方面是用來保障現任板主,讓選出的人可以有效溝通、一起合作    ;另一方面,也是規範現任板主,不能做超過『確保選出的人可以有效溝通、一起    合作』之外的過度限制。尤其,本站並沒有規定板主產生一定要經由選舉,端由現    任板主自行依照板風、與使用者的共識、以及可能負擔的政治責任,決定新板主產    生方式。所以,一旦採用選舉模式,請板主群確保選舉的公平、公正性。」   因此,從各位的政見中可見,既然說需要在「有效溝通、一起合作」的前提下,才能   安然共事,請問各位將如何和平相處,避免「內訌」之情形發生? 四、主要針對 #1VJyL7c7 (C_ChatBM)#1VJyXPoj (C_Chat) 內容有疑問:   正如在 #1UwtkDOk (C_ChatBM) 的質問中可見,請問 Bellkna 及 messi5566 參選人   ,各位會否預見有在「置底從屬特定會社的虛擬實況主(Vtuber)」後,即引起「對   立方」(アンチ)使用者的不滿,或甚至是「圖利特定粉絲」的疑慮? 五、主要針對 #1VIenLdh (C_Chat) 內容有疑問:   請示redDest 參選人,您於「板務試行白板題」第一問所稱「沒有舉例或提及方向、   類型亦視為無ACGN點」之論述,是否等同宣告「會考慮以 4-7(引戰違規)處置」? 六、主要針對 #1VJyuWvB (C_Chat) 內容有疑問:   請示 an94mod0 參選人,您於「板務試行白板題」第二問所稱「參考ユメミ的判例,   肥宅兩字本身是無辜的,會參考上下文,把這兩字套在特定人物、群體(例:西洽肥   宅)才認定違規,而非看到就桶」之論述,會否擔心遭到不服判決之一方申訴,而無   法維持原先的判定結果? 以上都是臨時想到的,因此可能沒有按照順序走,這部分還請見諒。 -- https://i.imgur.com/MUSVPls.jpg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00.139.207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99311642.A.7EA.html ※ 編輯: laptic (118.100.139.207 馬來西亞), 09/05/2020 21:15:55

09/05 21:18, 5年前 , 1F
說認真的,你怎麼沒參選==
09/05 21:18, 1F

09/05 21:44, 5年前 , 2F
現實因素考量... 等真正穩定後再說吧
09/05 21:44, 2F

09/05 22:29, 5年前 , 3F
之前不提現在提 要不要順便大選無效之訴
09/05 22:29, 3F

09/05 22:29, 5年前 , 4F
邊板人無論選不選都在搞事
09/05 22:29, 4F

09/05 22:40, 5年前 , 5F
所以你問就一定要有人回答嗎?
09/05 22:40, 5F

09/05 22:40, 5年前 , 6F
五、否,沒有ACGN點與引戰是兩回事
09/05 22:40, 6F

09/05 22:58, 5年前 , 7F
講得好 邊版那些畜生戀童癖早該撲殺
09/05 22:58, 7F

09/05 22:58, 5年前 , 8F
還想當版主
09/05 22:58, 8F

09/05 23:01, 5年前 , 9F
我沒事為何要提無效之訴... = =
09/05 23:01, 9F

09/05 23:01, 5年前 , 10F
回五樓,主要看他們各自的意願吧
09/05 23:01, 10F

09/06 03:18, 5年前 , 11F
5樓 是現任板主說想問可以問的
09/06 03:18, 11F

09/06 08:11, 5年前 , 12F
回六樓:瞭解了,因為像 #1TXldSwQ 的案例
09/06 08:11, 12F

09/06 08:11, 5年前 , 13F
,K 板主曾表示「不好意思 請你改檢舉4-7
09/06 08:11, 13F

09/06 08:11, 5年前 , 14F
我會給過」,因此如果換作是您去判定該案
09/06 08:11, 14F

09/06 08:12, 5年前 , 15F
的話,也會考慮 4-7 嗎,還是只用 4-1?
09/06 08:12, 15F

09/06 08:12, 5年前 , 16F
(想了一個晚上,現在才記起來 XD)
09/06 08:12, 16F

09/06 10:25, 5年前 , 17F
只用4-1
09/06 10:25, 17F

09/06 10:46, 5年前 , 18F
好的,瞭解了
09/06 10:46,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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