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討論 Vtuber 中之人算有 ACG 點嗎?

看板C_ChatBM作者 (sinra)時間3年前 (2020/11/28 11:55), 3年前編輯推噓10(10014)
留言24則, 1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zhtw (2020 臺灣獨立!)》之銘言: : 如題 : 討論 Vtuber 中之人的文章,算有 ACG 點嗎? : 雖然板務已經定義 Vtuber 即 ACG 點了 : 但我還是想請教確認幾個問題 : 以下舉例提問 : --------------------- : 1.發文討論 Vtuber 的中之人是誰,算有 ACG 點嗎? : 標題 [閒聊] 震驚!Vtuber小z的中之人竟然是金城武! : 震驚! : 剛剛發現金城武在FB上貼的照片跟Vtuber小z在FB上貼的是同一張 : 原來小z就是金城武! : --------------------- : 2.中之人用非Vtuber皮的本帳在社群網站上發的文章,能夠轉錄嗎? : 標題 [閒聊] 金城武FB:剛剛把周瑜氣死了wwww : 剛剛Vtuber小z的中之人金城武發文了 : https://imgur.com/FK9lKJI.png
: 金城武:剛剛把周瑜氣死了 笑死www : : --------------------- : 以下編輯中 中之人跟聲優還是不同的 聲優是明確出現在名單中,並且公開承認的ACG從業工作人員 但中之人很明顯不是 各個VT不但都盡量隱藏中之人的身分,甚至VT角色設定上都還否認中之人存在 所以基本上VT中之人不被承認前,都不具有ACG點 除非官方正式承認 (謠傳隱射暗示不小心露臉等都不算) 那屆時才能比照聲優 目前主要有兩個情況 1. 主動自行討論或者閒聊中之人 這個目前會認定沒有點 2. 因為中之人導致的公開事件 例如本次梟事件,就是因為中之人跟公司之間爭議導致的討論 但因為屬於公開公眾的VT事件,因此合理討論到中之人並不會違規 但以上兩個如果談論到無關公眾的個人隱私 可能會直接吃上引戰 就像是之前兩篇被退文的案例一樣 大概先回答到這邊吧 但也僅是我個人看法 或許之後不同的版主會有不同的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17.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06535736.A.9F5.html

11/28 12:00, 3年前 , 1F
感J板解釋
11/28 12:00, 1F
※ 編輯: jschenlemn (1.175.117.146 臺灣), 11/28/2020 12:01:15

11/28 12:03, 3年前 , 2F
那如果中之人本身有從事ACG活動呢,
11/28 12:03, 2F

11/28 12:03, 3年前 , 3F
比如ケーキ姫
11/28 12:03, 3F

11/28 12:07, 3年前 , 4F
先看這位本身有沒有點
11/28 12:07, 4F

11/28 12:07, 3年前 , 5F
有點的話基本上目前做啥都會放
11/28 12:07, 5F

11/28 12:07, 3年前 , 6F
沒點的話看中之人身分是否被承認
11/28 12:07, 6F

11/28 12:08, 3年前 , 7F
沒有就不行
11/28 12:08, 7F

11/28 12:08, 3年前 , 8F
我看了一下這位跟ACG活動最主要是COS
11/28 12:08, 8F

11/28 12:08, 3年前 , 9F
但COS只有在COS時候有點
11/28 12:08, 9F

11/28 12:09, 3年前 , 10F
因此如果身分沒有官方承認的話
11/28 12:09, 10F

11/28 12:09, 3年前 , 11F
我認為用VT討論中之人是這位是不行的
11/28 12:09, 11F

11/28 12:33, 3年前 , 12F
討論海苔男最棒了 怎樣都會過 漫畫家就
11/28 12:33, 12F

11/28 12:33, 3年前 , 13F
是行(?
11/28 12:33, 13F

11/28 13:27, 3年前 , 14F
全文重點:有機會被當成引戰遭退文
11/28 13:27, 14F

11/28 14:33, 3年前 , 15F
那如果中之人本身是聲優呢?像春日望
11/28 14:33, 15F

11/28 14:37, 3年前 , 16F
那就用春日望來討論阿,跟是不是中之人
11/28 14:37, 16F

11/28 14:37, 3年前 , 17F
有什麼關係
11/28 14:37, 17F

11/28 15:46, 3年前 , 18F
聲優有點啊 不是寫了
11/28 15:46, 18F

11/28 17:19, 3年前 , 19F
等等 那之前我檢舉的這篇為什麼可以?
11/28 17:19, 19F

11/28 17:19, 3年前 , 20F
11/28 17:19, 20F

11/28 17:22, 3年前 , 21F
嗯 判決的是j板主以外的兩位 嘛……
11/28 17:22, 21F

11/28 23:35, 3年前 , 22F
感謝兩位板主的回覆
11/28 23:35, 22F

11/30 03:06, 3年前 , 23F
討論隱私為什麼是引戰啊?難道不該用討論
11/30 03:06, 23F

11/30 03:07, 3年前 , 24F
板風(板友)的4-12來判嗎?
11/30 03:07, 24F
文章代碼(AID): #1VmSeudr (C_ChatBM)
文章代碼(AID): #1VmSeudr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