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WwkwC9r (C_ChatBM)
本人判定:違規
針對申訴人論點,逐段回應如下:
※ 引述《kenny5280 (康普吞散射)》之銘言:
: 一、判決文章代碼
: #1WwkwC9r (C_ChatBM)
: 二、申訴人ID
: kenny5280
: 三、申訴理由
: 本人十分喜歡明日方舟的角色
: 龍門的指揮官--陳
: 這是一種對陳指揮官狂熱的愛
: 以至於把同人歌曲也當成是指揮官之作品也是在所難免
: 有鑑於自身審美觀
: 實在無法認同陳指揮官的同人曲有發揮演唱者之唱功
: 只能算是有音準有特效
: 而在此標準底下
: 以原文的脈絡的確是唱的不差
經查《明日方舟》角色「陳」的幹員檔案:(初始狀態)
「陳,龍門高級警司,龍門近衛局特別督察組組長,畢業於維多利亞皇家近衛學校,成績
優異,表現突出。在龍門近衛局供職期間,力主取締龍門境內非法活動,對抗暴力犯罪
和有組織犯罪,追緝武裝逃犯與國際重犯等行動,並取得多項重大成果。現作為特別人
員協助羅德島行動,並為現場提供戰術指揮支援。」
來源:http://prts.wiki/w/%E9%99%88
即使要稱呼陳暉潔 (本名),也不可能用上「陳指揮官」吧?
另外,經確認於五月舉辦的「音律聯覺」活動之登場幹員名單,並不包含「陳」
因此更難認定,此「陳指揮官」指的是「陳暉潔」。
: 再者
: 中華民國之法學體系以無罪推定為原則
: 民法規範告訴人應盡舉證之責任
: 因此在無其他證據指出本人所言之陳指揮官即為疫情指揮中心之最高負責人
: 不該斷然作出有罪判決
根據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十一條:
「開啟辯論程序之案件,當事人須依本站之要求提出相關說明及證據,未於期限內提出者
,自行承擔其不利益。」
在當初審理時,既然申訴人未到案回應指控,當時的板主群僅能根據客觀事實與檢舉人的
「違規說明」進行判定
此部分與中華民國的「無罪推定」或「罪疑唯輕」法律原則無關。
: 本人相信明日方舟是c_chat部分版眾所關注之內容之一
: 並且本人天真地認為西洽版上所指之相關事務應以西洽為主
: 所言所述應以西洽相關的內容作聯想
: 因此並無預想到本人所描述之陳指揮官會造成誤解
: 此舉動乃本人之失誤
: 綜合以上所述,盼版主群還吾清白
經查閱上下文,實難看出該段推文與《明日方舟》遊戲內幹員的關係
且像此類具有模糊空間的發言(且經個人設法進行谷歌搜索,得出的也是大量與「陳時中
指揮官」有關的圖片、文字結果),在非政治類看板上,本來就應該盡量避免出現。
因此,請恕我無法從善認定該段推文,只能認定 4-11 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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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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