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會4-5嗎?

看板C_ChatBM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4年前 (2021/08/29 07:58), 4年前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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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邊重新解釋吧: ※ 引述《a235477919 (牛逼張學友)》之銘言: : #1XACpv7c (C_ChatBM) : 這篇的被檢舉人說:日本女普遍比較醜 : 日本女是指一個群體吧 : 醜不用查都知道是貶低的用詞吧? : 但是兩個版主都判無違規 : 是因為加了比較就可以嗎? 就這種推文內容來說 我個人會更傾向選用罰則較重的 4-7 進行判定,而非 4-5。 主要原因與是否使用「普遍比較」、是否屬於貶低用詞或個人的審美觀問題無關 實際考量在於,這類議題理論上很容易引起糾紛 因此不管針對哪個國籍的族群,如果之後的使用者因為該內容而吵起來的話,就會考慮用 引戰違規處理。 後續可參考:#1XAZJV9V (C_ChatBM) : 那以後說 : V粉普遍比較玻璃 : V黑普遍比較可憐 同我在昨天的說法 一般情況下不會用 4-5,但倘若多次使用則會以 4-7 第Ⅰ項第四款論斷 : 鬼粉普遍比較白癡 : 鬼黑普遍比較低能 這種我會用 4-5 處理,不過同樣的 如過被多次使用,也會以 4-7 第Ⅰ項第四款論斷 : 這樣都可以嗎?不會吃4-5吧? 總而言之,「普遍比較」一詞基本上不影響對於「是否構成人身攻擊/地圖砲」的認定, 正常情況下還是需要看言辭上是否足以引起負面觀感的出現,不能據此一概而論。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00.178.106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30195134.A.EF4.html ※ 編輯: laptic (118.100.178.106 馬來西亞), 08/29/2021 08:11:39

08/29 08:22, 4年前 , 1F
好的 謝謝版主回答
08/29 08:22, 1F

08/29 12:46, 4年前 , 2F
這解釋不就是共同打造美好西恰 不要有
08/29 12:46, 2F

08/29 12:46, 4年前 , 3F
任何負面詞語出現的意思==
08/29 12:46, 3F

08/29 13:13, 4年前 , 4F
酸都酸了 酸完進水桶冷靜一下很合理啦
08/29 13:13, 4F

08/29 13:13, 4年前 , 5F
有沒有雙標比較重要
08/29 13:13, 5F

08/29 15:09, 4年前 , 6F
板旨就L&P啊 不然去把板旨改掉
08/29 15:09, 6F
文章代碼(AID): #1XAis-xq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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