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Sasamumu 4-5

看板C_ChatBM作者 (Fizban)時間1天前 (2025/06/11 05:47), 1天前編輯推噓6(6025)
留言31則, 5人參與, 1天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一、違規文章代碼 #1eHuXNKI (C_Chat) 二、被檢舉人ID Sasamumu 三、違規內容節錄 推 Sasamumu: 老實說,這年頭還能看到F這種類型的網民有點感動 → Sasamumu: 有種看到家裡阿北的感覺 → Sasamumu: 原PO也是功德累積有夠,能釣到賽博寵物 四、違反板規條目 4-5 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罵我崩潰、說我不懂,甚至像是家裡阿北我都可以接受,但是賽博寵物? Google了一下何為賽博寵物… https://i.meee.com.tw/qD1bnkc.jpg
https://i.meee.com.tw/wOgNkeJ.jpg
抱歉,這超出了我的容忍範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29.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49592029.A.4D8.html

06/11 09:04, 1天前 , 1F
這個詞不是電子雞之類的意思嗎
06/11 09:04, 1F
電子雞是這個東西 https://i.meee.com.tw/ikBeDr4.jpg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09:27:22

06/11 10:19, 1天前 , 2F
要說的話你應該是跟電子雞比較像 他的
06/11 10:19, 2F

06/11 10:19, 1天前 , 3F
意思是電子雞比較合理
06/11 10:19, 3F
意思以谷歌為準,「賽博寵物」跟「電子雞」明顯不是一樣的東西。 前者通俗認知就是機械寵物狗,原文在我看來近似於嘲諷對方是小狗或類似含義。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10:37:02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10:44:35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10:45:35

06/11 10:53, 1天前 , 4F
通俗認知是機器狗? 你還要估狗才知道
06/11 10:53, 4F

06/11 10:53, 1天前 , 5F
是哪裡通俗了
06/11 10:53, 5F
連引用證據佐證都看不懂,邏輯好差喔! 是說你這種行為算不算一種「槓精」?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11:11:15

06/11 11:12, 1天前 , 6F
痾,你確定你要這麼兇?B-1-1等你
06/11 11:12, 6F
我沒凶他呀,只是把他說過的話原封不動還給他。 你看一下他另一篇文章的留言。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11:14:37 對Arron9397來講這種程度的言論應該是可接受的 https://i.meee.com.tw/6rXV3Dk.jpg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11:19:26

06/11 12:07, 1天前 , 7F
但是賽博寵物?Google了一下何為賽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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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2:07, 1天前 , 8F
寵物…
06/11 12:07, 8F

06/11 12:07, 1天前 , 9F
引用證據佐證?你就是不知道賽博寵物
06/11 12:07, 9F

06/11 12:07, 1天前 , 10F
是什麼
06/11 12:07, 10F
退一百步就算我不知道賽博寵物是什麼好了,也不影響對方影射我是機械寵物狗的事實,不 知道你爭執這點意義在哪裡? 正常有腦子,沒有閱讀障礙的,應該都能看出這只是常見的引用證據時的寫法 https://i.meee.com.tw/3mypleV.jpg

06/11 12:13, 1天前 , 11F
另外你邏輯還真的是蠻差的 你在這篇說
06/11 12:13, 11F

06/11 12:13, 1天前 , 12F
我槓精 然後另一篇檢舉槓精 自己想想
06/11 12:13, 12F

06/11 12:13, 1天前 , 13F
06/11 12:13, 13F
我是問你的行為算不算槓精,我有說你是槓精?中文閱讀能力還好嗎? 你自己都覺得「槓精」兩個字不算罵,怎麼還在乎別人講這兩個字? 另外,你已經三番兩次用「邏輯差」來攻擊我,而且多為無意義的爭辯內容,按照coon182 網友的建議,我是不是該檢舉你B-1-1?

06/11 12:32, 1天前 , 14F
已寄信通知
06/11 12:32, 14F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12:38:06

06/11 12:54, 1天前 , 15F
尊重版主裁量
06/11 12:54, 15F

06/11 13:10, 1天前 , 16F
至於檢舉人,我想你最後還是堅持一個不
06/11 13:10, 16F

06/11 13:10, 1天前 , 17F
被實務接受的見解、鬧了一個下午跟人摳
06/11 13:10, 17F
原來在民事法庭上主張間接損害賠償,例如被害人要求對方給付交通費、證據列印費、以及 法院奔波的時間損失,在「自稱」從業人員的大師看來,叫作「於法無據」、「不被實務接 受的見解」,真是令人大開眼界,嘆為觀止

06/11 13:10, 1天前 , 18F
字眼,活在自己想像的司法實務比對這個
06/11 13:10, 18F

06/11 13:10, 1天前 , 19F
體系直接批判還令人遺憾。原文整串推文
06/11 13:10, 19F
當鍵盤大法官判案,酸被害人正常的提出損害賠償叫做於法無據,甚至恐嚇被害人這是藐視 法庭,真是令人遺憾

06/11 13:10, 1天前 , 20F
你不只一次誤解別人的推文對象甚至意思
06/11 13:10, 20F

06/11 13:10, 1天前 , 21F
都搞不清楚,在有人提醒你你的理論基礎
06/11 13:10, 21F
專門誤解別人、喜歡給人戴帽子的不就是你嗎?

06/11 13:10, 1天前 , 22F
早已不適用的情形下仍舊堅持這種攻擊性
06/11 13:10, 22F
你說不適用就不適用? 你哪位? 你有提出過任何的根據或專業見解? 整串只見你不斷對我人身攻擊,然後強調(自稱)自己是從業人員,但說不出任何有理據的 論述

06/11 13:10, 1天前 , 23F
的方式,我想一般人都能看出來是誰在非
06/11 13:10, 23F

06/11 13:11, 1天前 , 24F
理性且不聚焦在問題上,酸別人也不會讓
06/11 13:11, 24F
你很會用空泛的言論指責對方「不理性」「搞不清楚狀況」,但你永遠說不出對方的言論哪 裡有錯 因為你是那種其實自己也不是很懂,看風向就想跳進來酸的那種人而已

06/11 13:11, 1天前 , 25F
你「搞不清楚問題」的事實消失。
06/11 13:11, 25F
對呀!整串文章你除了酸人有提出任何實務見解或法律知識來反駁我?

06/11 13:11, 1天前 , 26F
你還是好好想想,詐騙集團騙的錢到底是
06/11 13:11, 26F

06/11 13:11, 1天前 , 27F
“什麼”在想想自己講的那套是什麼吧==
06/11 13:11, 27F
我吐槽的是BeweisLast於法無據的說法,跟詐騙集團的錢有什麼關系?真的很會張冠李戴、 問A答B

06/11 13:11, 1天前 , 28F
真的同情好好一篇有實務經驗分享的文章
06/11 13:11, 28F

06/11 13:11, 1天前 , 29F
被搞成這樣
06/11 13:11, 29F
一篇錯誤百出的文章被吹捧為實務見解真的快笑死 你寫的好像很多很有理,但細看根本就是一堆空泛的論述而已,完全不知所謂

06/11 13:40, 1天前 , 30F
你以為用問句講罵人的話就不會被告喔
06/11 13:40, 30F

06/11 13:40, 1天前 , 31F
笑死
06/11 13:40, 31F
要告快告,我在法院等你 別出張嘴不練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14:11:10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14:16:32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14:23:34 ※ 編輯: Fizban (36.230.129.141 臺灣), 06/11/2025 14: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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