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kimisawa 4-11

看板C_ChatBM作者 (楊回血了。)時間17小時前 (2025/07/26 01:50), 16小時前編輯推噓5(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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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caron5566 (暑假中最真道理性的齁粉)》之銘言: : 一、違規文章代碼 : #1eWiZxG7 (C_Chat) : 請貼上違規文章包含看板資訊的文章代碼,以便板主查找違規文章 : 推文違規請貼上推文所在之文章代碼 : 二、被檢舉人ID : kimisawa : 請標註被檢舉人ID,否則恕不受理 : 三、違規內容節錄 : 推 kimisawa: 台灣鯛就是100%吳郭魚 07/25 08:03 : → kimisawa: 取名台灣鯛就是要騙人的行銷 07/25 08:04 : → kimisawa: 搜尋YT :獨角獸那麼叫 07/25 08:05 : → kimisawa: 台灣鯛是從源頭有系統有計劃的騙 07/25 08:06 : 推 kimisawa: 台灣鯛問題不是品種,是行銷從當初註冊時 07/25 08:12 : → kimisawa: 就已經打算混淆視聽,還被日本打臉。 07/25 08:12 : → kimisawa: 政府刻意不處理護航。 07/25 08:12 : → kimisawa: 那個拿比目魚充當鱈魚政府都強制處理立法 07/25 08:14 : → kimisawa: 要求證明台灣鯛政府就拖著裝死。 07/25 08:14 : → kimisawa: 台灣鯛只是養殖技術改良 不是品種改良 07/25 08:14 : → kimisawa: 推文就一堆被騙的 07/25 08:14 : 推 kimisawa: 結果拿到國外還是叫 tilapia 不要自欺欺人好嗎 07/25 08:19 : → kimisawa: 基因鑑定台灣鯛100%就是羅非魚 沒什麼不一樣 07/25 08:20 : 推 kimisawa: 最好是日本不在意啦 台灣鯛當初進日本沒標示 07/25 08:24 : → kimisawa: 被要求括號加寫ティラピア(tirapia) 正名 07/25 08:24 : → kimisawa: 問題不在魚本身 是行銷手法與政府刻意模糊的問題 07/25 08:25 : → kimisawa: 政府可以立法要求鱈魚強制表示比目魚。 07/25 08:26 : → kimisawa: 為何不處理台灣鯛冒充鯛魚的亂象? 07/25 08:26 : 請節錄違規內容並貼於此處 : 四、違反板規條目 : 4-11 : 請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於此處 : 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 批評台灣政府放任、護航台灣鯛冒充鯛魚的亂象 : 批評台灣政府立法要求鱈魚強制表示比目魚卻對台灣鯛雙標 : 請簡述被檢舉人如何違反板規或附上佐證 : 需包含中文字10字以上,其他語言、阿拉伯數字、標點符號不計入 1. 衛福部公告特定魚種須強制標示, 這是事實也是最近才強制 https://tinyurl.com/2hnaxvb9 依據食安法第28條,105年7月14日函釋特定魚種為品名之標示規定,規定屬於「鱈形目」 的魚種方得標示為「鱈魚」,非屬「鱈形目」魚種(例如「圓鱈」(俗稱智利海鱸)或「扁 鱈」(俗稱大比目魚))卻標示「鱈魚」,即屬標示不實。如內容物不含品名宣稱之特定魚 種,而係以香料或調味料調製提供所宣稱之特定魚種風味者,其品名或品名附近明顯處應 標示「風味/口味」字樣。並自106年1月1日施行。 「圓鱈、扁鱈」未依前述規定標示清楚,使消費者誤解為「鱈魚」,將依同法第45條規定 ,可處新台幣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產品須依第52條限期回收改正。 3. 衛福部也對魴魚要求標示否則開罰 https://www.mohw.gov.tw/cp-2636-21178-1.html 4. 但相比台灣鯛的部分 只有農業部漁業署函 要求業者要"宣導" 但沒有罰則 https://i.imgur.com/OsNfXth.jpeg
不過受函對象是台灣鯛協會,要求其標示不得誤導 3. 吳郭魚到台灣鯛的歷史 https://home.gamer.com.tw/artwork.php?sn=6161574 (巴哈整理非官方) 4. 台灣鯛實際只是品牌 https://pansci.asia/archives/95701 二○○二年業者將之稱為「台灣鯛」,用於內銷及外銷日本,外銷歐美國家則稱為 Taiwan Tilapia. 2002到現在政府都沒有針對台灣鯛的標示要求處理卻已經有鱈魚魴魚鮭魚等標示立法 我講的東西都是政府公告, 我不認為我有違反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8.228.69.69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53465800.A.061.html ※ 編輯: kimisawa (68.228.69.69 美國), 07/26/2025 01:53:01 ※ 編輯: kimisawa (68.228.69.69 美國), 07/26/2025 01:58:06 ※ 編輯: kimisawa (68.228.69.69 美國), 07/26/2025 02:14:48

07/26 02:27, 16小時前 , 1F
這是自首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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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3:05, 15小時前 , 2F
這人是不是不知道他被檢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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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3:17, 15小時前 , 3F
光看你最後一句就蠻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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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3:18, 15小時前 , 4F
你可能要弄清楚板規在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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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6:07, 12小時前 , 5F
隨便啦 我覺得我只是陳述事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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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6:07, 12小時前 , 6F
難道說在板上說闖紅燈違法也是政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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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6:08, 12小時前 , 7F
或許我口氣刺激到一些人,但我講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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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6:09, 12小時前 , 8F
既有已經公告。如果說闖紅燈違法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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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6:09, 12小時前 , 9F
那就算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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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6:19, 12小時前 , 10F
我那些推文唯一模糊地就是說政府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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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6:19, 12小時前 , 11F
但這句話一定會刺激到人 個人解讀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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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6:20, 12小時前 , 12F
照這標準有人提任何既有法律都算政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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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7:18, 11小時前 , 13F
您說的政府只有可能是台灣政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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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7:19, 11小時前 , 14F
提及台灣政府或政策在西洽會吃4-11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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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7:59, 11小時前 , 15F
政策議題也包含4-11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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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8:04, 10小時前 , 16F
既然你自承是我國政策議題 那就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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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8:12, 10小時前 , 17F
對,沒錯,4-11就是你說事實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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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8:12, 10小時前 , 18F
就是這麼可悲。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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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0:33, 8小時前 , 19F
單純科普就好 要噴政府政策幹嘛在西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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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0:35, 8小時前 , 20F
然後講法條應該不算4-11 扯到立法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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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0:35, 8小時前 , 21F
活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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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0:36, 8小時前 , 22F
不過這隻就是蓄意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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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22, 7小時前 , 23F
4-11就是文字獄,比中國還嚴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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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28, 7小時前 , 24F
台灣鯛 不意外
07/26 11:28, 24F

07/26 11:31, 7小時前 ,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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