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求解釋C_Chat板板規第4-11條

看板C_ChatBM作者 (ばろっち)時間7年前 (2017/10/26 19:52), 7年前編輯推噓8(806)
留言14則, 1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5 (看更多)
按C_Chat板板規第4-11條規定:「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 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其中「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乃不確定法律概念,其究何所指、射程範圍為何,不甚 明確,滋生適用上之疑義,爰依C_ChatBM板板規第A-6條要求解釋。 (一)歷史事件之評價是否該當「政治相關議題」? 按歷史事件乃過去所發生之客觀事實,該事實本身雖無意識型態之存在,惟同一之事 實因各人之解讀不同而產生意識型態之外觀,此乃無可避免之事。有疑義者係,歷史事實 之政治性及非政治性應如何區別? 光復節之慶祝緣由乃「1945年日本投降,放棄臺澎主權」此一歷史事實,對該歷史事 實之評價是否該當「政治相關議題」,涉及政治相關議題如何解釋。自 #1PyBt0FH(C_Chat)判決中以觀,板主群似認為1945年所發生之歷史事實具有政治性。惟 #1Py6QcT5(C_ChatBM)中,似又認為1910、1920年代所發生之歷史事實非屬「政治相關議 題」,兩者對現今之政治接難謂全無影響,則此差異即耐人尋味,究竟政治相關議題之標 準為何,本文不便亦無從揣測,惟實有統一解釋之必要,俾維持法秩序之一致性,並符合 意義非難以理解,受規範者非難以預見,且可經審查加以確認等法律明確性之要求。 (二)對節日之提及或評價是否該當「政治相關議題」? 節日,尤其法律上所定之紀念日等,形式上雖可能僅為一客觀事實,惟節日本身實質 上經常包含政治性之意識型態。以最近爭議之「光復節案」為例,#1PxzlSyT(C_Chat)一 文中,因灣娘設定上生日與光復節相同,而引起關於光復節之評論。「光復節」一詞觀其 字面即係「(臺灣)光(榮)復(歸)(中華民國)」之意,此明顯為高度政治性言論, 與「淪陷日」一詞之差異,僅在於「光復」為國家所設定之立場。 本案被檢舉對象,抑或板主處罰對象,似僅限於不認同國家所預設之立場者,而不及 於贊同該立場者。此觀有板友K推文「台灣光復節快樂!!」卻未被檢舉、處罰可知。依一 般人之日常生活通念,以「光復節快樂」祝福他人實難以想像,故應可從此推斷K板友之 言論非在祝灣娘光復節快樂,毋寧係祝臺灣抑或統治臺灣之中華民國政府光復節快樂,蓋 前者顯然違反常理及一般人之認知。此即產生C_Chat板板規第4-11條(下稱系爭規定)適 用上之疑義:提及、慶祝政府所定之節慶是否即因屬客觀事實而不該當「政治相關議題」 ?不認同該節日而評論者,則反而因該當「評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而被認為其違反 系爭規定。此種解釋無異在C_Chat板中護持中華民國之意識型態,而有違該板板規第1-2 條之立法精神。是以,若採取此解釋方法,板主群應有進一步說明其理由及前後兩者差異 之必要。簡言之,節日之提及,尤其在於光復節、蔣公誕辰紀念日等高度政治性節日,其 本質即係一種政治性言論,是否因單純在該板慶祝或評論該節日而有所不同?如肯認兩者 無不同,則是否亦應禁止提及此類政治性節日? (三)C_Chat板板規第4-11條以中華民國政治為限,其理由何在? 按C_Chat板板規第1-2條,該板之設立,旨在「利用發文回文推文發表自己在ACG上的 寶貴心得與經驗,達到PTT使用者各界各層次ACG愛好者上互相交流、溝通、理解的目的。 」又依同板規第4-11條,針對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言論有所限縮。該規定目的在避免該板成 為討論政治甚至是為政治爭鬥之場所,尚能理解。惟為何僅以中華民國政治為限,即頗啟 人疑竇。依該條之反面解釋,討論可能性較高的日本政治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似不在禁 止之列。或謂可能以第4-1條、第4-2條無ACG點之相關規定規範之,惟此亦難解釋第4-11 條限於中華民國政治之理由為何、其他國家政治為何不在禁止之列等問題。若僅以中華民 國政治在本板討論度較高為理由而禁止之,則似乎有由實然導出應然之論理上之不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64.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09018720.A.751.html

10/26 20:00, 7年前 , 1F
推 不過你這題目怕是他們無法回應
10/26 20:00, 1F

10/26 20:06, 7年前 , 2F
你可以連署來改板規
10/26 20:06, 2F
禁止政治推文在希恰有一定的功用,我聲請解釋的目的不在廢除禁止政治推文,而是為了使大家有一個明確的方向可以依循,不致於莫名其妙就踩到紅線,也不知道標準在哪裡,否則這種政治/非政治的爭議沒完沒了

10/26 20:32, 7年前 , 3F
10/26 20:32, 3F

10/26 21:33, 7年前 , 4F
還不錯
10/26 21:33, 4F

10/26 21:35, 7年前 , 5F
10/26 21:35, 5F

10/26 22:13, 7年前 , 6F
大法官釋憲
10/26 22:13, 6F

10/26 22:17, 7年前 , 7F
10/26 22:17, 7F

10/26 22:18, 7年前 , 8F
1.版主說了算 2.版主說了算 3.版主說了算
10/26 22:18, 8F

10/26 22:39, 7年前 , 9F
厲害給推
10/26 22:39, 9F

10/26 23:31, 7年前 , 10F
10/26 23:31, 10F

10/27 07:21, 7年前 , 11F
居然會有朝一日看到板主釋憲
10/27 07:21, 11F

10/27 09:31, 7年前 , 12F
對現況不滿意就連署吧
10/27 09:31, 12F
C_Chat板規6-1 板主群有權修改板規。法律也不是法官寫的啊 為什麼法官要解釋? 誰適用法律誰就有義務解釋 跟誰訂的無關 況且只有(三)是立法論問題 其他都是單純法律解釋問題

10/27 09:31, 7年前 , 13F
因為你要不是寫板規的板主來解釋這
10/27 09:31, 13F

10/27 09:31, 7年前 , 14F
個大概沒啥意義
10/27 09:31, 14F
※ 編輯: ivstitia (140.112.25.99), 10/27/2017 10:20:27 ※ 編輯: ivstitia (140.112.25.99), 10/27/2017 10:40:06
文章代碼(AID): #1PySnWTH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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