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nh507121 恣意妄為
本來也是懶得繼續LOOP了不過有人都整理文章了就順手放上來
#1YfgLR6v (C_ChatBM)
※ 引述《nh507121 (博衣こより的ココロ)》之銘言:
: 1.其中一張圖並沒有經過多數決判定,我也講過了兩張圖我都認為違規,但是如果你只貼
: 原本判例那張圖我會改走檢舉申訴流程,違規本就是由板主認定,你怎麼就擅自認定另一
: 張圖一定無違規了?
#1YfgLR6v (C_ChatBM)
事實上同樣類型近期判例早有兩個
這種明顯無法確定的案件(實際上其他判例早都穩穩的沒事,也不知N板請假回來
出什麼毛病)
,本來就應該給多數決處理才不會引起這種爭議。
今日N板即是找碴行為。
: 2.你舉的判例是我請假期間的檢舉案,請假期間的檢舉案原則上是由另外三位板主進行多
: 數決判定,該判例我連參與討論都沒有,差一位板主就很有可能導致判決結果不同了,更
: 何況本案與該判例並非完全相同還有貼了另一張圖,應視為不同情況,並非你所說的明顯
: 已討論的案件。
: 3.從近期本人海巡的水桶:
: 107 m59 3/14 nh507121 □ [公告] 4-11海巡水桶
: 118 m17 4/02 nh507121 □ [公告] 4-11海巡水桶
: 125 m89 4/14 nh507121 □ [公告] 4-11海巡水桶
: 130 m41 4/24 nh507121 □ [公告] 4-11海巡水桶
: 134 m70 4/28 nh507121 □ [公告] 釣查兵團違規水桶判決
: 131 m32 4/25 nh507121 □ [公告] 4-11海巡水桶
: 136 m19 5/03 nh507121 □ [公告] 4-11海巡水桶
: 138 m84 5/15 nh507121 □ [公告] 4-11海巡水桶
: 141 m爆 5/19 nh507121 □ [公告] 4-11海巡水桶
: 可以得知本人海巡4-11違規屬於常態,並非擅自使用海巡權找碴。
笑話 不要偷渡
舉一堆可能沒爭議的海巡例子來偷渡
有哪個和我這案例這相似的?
如果有的話其他被惡意桶的真可憐
拿過往無爭議的海巡來當例子不就凸顯海巡有爭議的案件是多麼恣意妄為?
海巡理當毫無爭議的案件才理當能直接海巡
4-7因為容易起爭議還有特地保護條款不能直接海巡
其他條款給板主方便沒特別詳細定義海巡權
今天N板就是仗著板規的方便漏洞來隨便
,事後再硬凹啥圖不同沒判例,請假沒討論 巴拉巴拉
強詞奪理,明顯恣意妄為
: 4.於#1Xwk2GGv (C_ChatBM)解釋過目前板規4-11政治創作只允許動畫、漫畫、遊戲這三類
: ,改圖並不在目前4-11政治創作允許範圍內,所以這兩張圖應該要與
: #1YP7_y2V (C_ChatBM)
: https://i.imgur.com/I6bzVng.jpeg
: 以上幾個判例一樣認定為4-11違規。
這段在講啥?? 今天檢舉主題是你恣意妄為藐視判例OK?
舉一堆前任板主的判例,我舉的是更近且現任的判例耶大哥
這真最可笑自打臉的段落,以上4-11認定有問題你應該去申訴其他板主
1YXCQ3ON (C_GenreBoard)https://imgur.com/qP1wRkM
喔抱歉 N板這裡再說一次謊了,根本沒有檢舉申訴,
是直接跳過多數決,改用自己海巡強度關山,恣意妄為
我就是基於信任板主群近期的判決#1YfgLR6v (C_ChatBM)
才有此篇發文,而從N板此段可知
明顯就是N板不滿其他板主判決又不敢去找其他板主理論,
於是將氣出在板友上,和議無法如自己的意就大不了自己海巡
藉海巡行為藐視其他板主,藐視Chat_BM板規與合議制度,
意圖造成板友無所適從,無判例依循使西洽綱常法紀動搖混亂
請組長予以N板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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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神] 神一部在車上做的 #1Vv6EBsP (AC_In)
推 kinosband: 媽的那個母豬是誰 居然發出跟野獸一樣的叫聲 騷貨 幸好
→ kinosband: 不是我女友:)
推 qqpp: 幸妤當然不是你女友 是趙建銘的
→ qqpp: 幹 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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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2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55136787.A.F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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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判決相隔不到3天的紅酒OK? 要舉更久遠的藍鮪魚的也可以抓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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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這段就是容易有爭議的判決最好和議的概念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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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話 藍鮪魚的判例自己去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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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這篇文不是根本沒提前板主判決嗎
你也知道不該提以前例子喔= =
看你偷渡其他板主案件我才順便舉個
現任板主就有一堆分歧意見了 我舉的日期應該更近吧
而且你這時又知道https://i.imgur.com/bXnvBOb.jpg
這張違規了噢? 這任有判過?
第一段質疑我擅自認定無違規
這裡你又擅自認定違規???? 板皇自助餐真好吃
所以明顯有爭議的案件不是該丟和議?
現在擅自強渡關山又再次驗證你恣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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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改個小語病好了吧
520 608 判例是該比你舉的新吧?
阿你不是說有爭議要申訴 申訴勒?? 608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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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還是能申訴看看阿
假設板主未處理就直接上來這檢舉兩篇文 一篇原本的申訴
一篇是主張申訴當事人包含板主 不該未處理
畢竟本來板主不滿其他板主判決本該就要有申訴管道才合理
方法一定有麻 有問題通通打上小組板問房子人不就好了
※ 編輯: IokUdiefirst (111.240.121.32 臺灣), 06/14/2022 01:20:48
#1Y2QnucB (Marginalman)
相關度較低但仍給組長做參考用的文
推 nh507121: 檢舉你那個就戳狗阿
我依照合法管道檢舉結果被N板人身攻擊???
足以見N板早已對本人有私怨
藉板主之威挾怨報復
其心胸狹隘動機可議
※ 編輯: IokUdiefirst (111.240.121.32 臺灣), 06/14/2022 01:21:33
※ 編輯: IokUdiefirst (111.240.121.32 臺灣), 06/14/2022 01:21:54
※ IokUdiefirst:轉錄至看板 C_WorkBoard 06/1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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